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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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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商标》2013,(2):77-78
正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2013修改文本在第35类中增加"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项目。为更好保护已使用商标权利人利益,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我局研究设立了受理新增服务项目过渡期。现就新增服务  相似文献   

2.
《中华商标》2012,(1):70
正我国是尼斯联盟的成员国,《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已经尼斯联盟第二十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修改,形成《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要求,我国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十版。自该日起,凡向我局申请商标注册的,均须使用新版分类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1994年5月5日加入的《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成员国采用共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即《尼斯分类》。《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简称《区分表》)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尼斯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商品和服务使用情况制定的。  相似文献   

4.
正(接上期)四、保护范围最大化策略我国商标注册以前采用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9版,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第10版),共包括45类。其中,按照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的不同,将具有一定共性的商品  相似文献   

5.
2006年12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出通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即日起,凡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均须使用新版分类表。  相似文献   

6.
彭文雪 《中华商标》2014,(11):73-74
正众所周知,企业和个人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按照《类似商品与服务分类表》对商标进行分类注册,经营服装、餐饮、医疗等范围的公司都可在分类表中找到与本行业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但是,作为历史短暂、基于网站存在的新兴行业,在《类似商品与服务分类表》中并没有一个表述为"网站"的商品或服务分类。  相似文献   

7.
正说明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1994年8月9日成为尼斯联盟成员国。此文本是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对尼斯分类第十版2012文本所  相似文献   

8.
报刊、书籍等印刷品的商标注册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巍 《中华商标》2008,(8):23-28
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文第九版)的分类原则及类似商品的判定标准,“报纸”、“期刊”、“杂志(期刊)”、“新闻刊物”、“书籍”、“印刷品”、“印刷出版物”等属于第十六类商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在以上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多,但由于这些商品的保护范畴横跨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几个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并且考虑到该类商品的特性因素,  相似文献   

9.
《中华商标》2010,(8):7-7
商标综字[2010]第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行的第九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没有"方便粉丝"商品名称,我局在受理商标申请时将“方便粉丝”商品划分在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在实际商标审查及案件处理过程中,我局发现第30类第09商品群组的“方便面”与第30类第12商品群组的“方便粉丝”商品虽分属不同类似商品群组,但两者的食用方式、消费对象、销售渠道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10.
环球资讯     
《中华商标》2012,(9):88
正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对使用尼斯分类类别标题描述商品或服务事宜发布通知在欧共体法院针对第C-307/10号案件做出判决,对使用尼斯分类类别标题描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表明其态度后,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主席安东尼奥坎普诺斯于2012年6月20日,正式签字发布了《协调局对使用尼斯分类类别标题描述商标申请及注册用商品或服务事宜的第2/12号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欧共体法院判决的基础上做了更细化的规定。《通知》将于6月21日起开始实施。协调局2003年就同一问题颁布的第4/03号通知废止。  相似文献   

11.
赵琳 《中华商标》2015,(2):73-77
案情介绍某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的A商标,指定在25类"鞋"等商品上,按照《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本案当时适用的是第九版《区分表》),指定商品属于第25类2507等群组,商标局引证在先注册的指定在"体操鞋"等商品上的B商标,以A商标和B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A商标的注册申请。B商标的指定商品属于《区分表》的第25类2506等群组。按照《区分表》,A商标的指定商品"鞋"和B商标的指定商品"体操鞋"并不类似。  相似文献   

12.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近就“商品房”如何确定类别问题复函武汉中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指出,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分类原则,19类的“非金属建筑物”是指简易的或是可移动的建筑物,不包括“商品  相似文献   

13.
近5年来,全球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基于尼斯分类发布的2007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亦简称"区分表"),已经无法满足国内外申请人的需求;大量的与互联网产业有关的商标申请,无法找到准确对应的描述,  相似文献   

14.
<正>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同一种商品”的界定根据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2011年《意见》)第5条的规定,“同一种商品”是指“名称相同”的商品和“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其中对于“名称相同”商品的认定应当以我国颁布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简称《分类表》)作为标准。此种判定方法较为简单,只要在分类表中处于同一种目,就可以直接认定。但是,也存在名称仅有细微差别,却实质相同的商品。实践中也常见一些犯罪分子故意曲解定义钻法律空子来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案例,  相似文献   

15.
《尼斯协定》是中国参加的一个重要协定,该协定主要是为各国商标注册提供统一的商品或服务国际分类。在中国实践中,商标审查机关和商标评审机关主要以在该协定基础上产生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为依据判定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且几乎不突破该区分表的归类标准;而法院一般也以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为标准判定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但时常突破该区分表的归类标准。可见,对《尼斯协定》的实施在我国商标审查、评审和诉讼中存在较大分歧。下面就这一重大实践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玩具世界》2011,(12):50-50
由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质量监督技术局、汕头市澄海区超力微电机有限公司和广东乐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制订的《玩具用电动机》系列联盟标准已通过专家组审查,将于近期发布实施。这是国内首个《玩具用电动机》系列联盟标准,分为《玩具用电动机分类及型号命名方法》、《玩具用稀土永磁直流电动机》、《玩具用铁氧体永磁直流电动机》、《玩具用空心杯永磁直流电动机》。  相似文献   

17.
朱芸 《中华商标》2015,(3):20-22
何为"类似商品""类似商品"是指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为我国商标审查人员、商标代理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判断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参考,也可作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审理商标案件时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原《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现《商标  相似文献   

18.
孙智 《中华商标》2014,(7):60-61
正我国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申请制度,即将原《商标法》的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合并,作为第二十二条,并修改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  相似文献   

19.
"化妆品"属于商标注册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所列的第3类商品,指定使用于本类商品的商标与其他类别的商标有共性,也因其指定使用的商品而具特殊性。本文通过大量的案例和总结分析,介绍了通常情况下申请商标应注意的情况,并根据"化妆品"的特殊性,进一步地分析哪些商标在这类商品上可以注册,哪些商标可能被驳回,以利于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避免申请商标因违反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增加申请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相似文献   

20.
田达良 《中华商标》2006,(10):33-35
近期,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因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药品名称冲突引起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案情大致如下:第3248395号“丁桂”商标是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公司”)2002年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5类片剂、贴剂、膏剂商品,商标专用期为200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0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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