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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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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物价》2009,(2):42-42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中石化云川公司,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物价局: 接《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四川物价》2009,(5):36-36
中石油四川省销售公司,中石化销售川渝分公司,中石化云川公司,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物价局: 接《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7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四川物价》2008,(1):40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相似文献   

4.
《四川物价》2008,(8):45
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有关发电公司: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4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在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期间,要加强对发电用煤价格的监管,督促煤炭生产企业落实最高限价措施,对违反最高限价措施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相似文献   

5.
《四川物价》2008,(1):42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物价局、财政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2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四川物价》2009,(8):42-44
四川省国税局、四川省地税局,各市、州物价局,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物价局:根据对去年下发的全省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的批复(川价函[2008]80号)文件试行一年的情况,各方面均没有较大的反映和意见。现将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7.
《四川物价》2008,(5):44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灾区价格监管,稳定灾区市场价格,请你们定时搜集整理抗震救灾相关情况,包括价格主管部门所做工作、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坚持每天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做到抗震救灾期间价格工作宣传报导不间断。同时务请将相关材料于每天下午15点前报送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  相似文献   

8.
《四川物价》2008,(8):42-45
省卫生厅,各市(州)、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请省物价局核定2008年新增补医用耗材品种集中上网阳光采购临时零售价的函》(川药招办函[2008]1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省2008年新增补医用耗材品种集中上网阳光采购临时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具体价格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四川物价》2009,(1):38-40
各市(州)物价局、司法局,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文件精神,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经过两年试行,对规范我省律师收费行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1月4日至5日,全省物价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省物价局局长邵小龙,副局长陈少杰、吴应伟、崔志国,局机关党委书记罗在军以及副巡视员冯德同志出席了会议。全省21个市(州)物价局局长及助手,27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物价局局长,省物价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省物价局部分离退休同志约15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1.
《四川物价》2009,(2):35-41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交委),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加强对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管理,规范涉及路产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我省公路路产损坏、占用(含利用,以下同)补偿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四川物价》2008,(11):48
各市(州)及各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61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四川物价》2007,(11):46
各市、州物价局、教育局、扩权强县试点县物价局、教育局.省电力公司,省内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用气价格及地方电网供区用电价格,由各市(州)、县物价局负责落实。四川电网直供区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价格,由省电力公司负责落实。各市、州教育局和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单位衔接联系,按《通知》规定抓紧落实。  相似文献   

14.
《四川物价》2009,(3):43-43
各市、州交通局(委)、物价局、厅公路局、厅运管局,川高公司:现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辟红砖运输应急绿色通道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09]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四川物价》2008,(11):40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及各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扩权试点县(市)支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5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四川物价》2008,(3):41
四川省交通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物价局(原)、财政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通知》(价费字[1993]149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原)关于整顿规范公路建设税费促进西部地区建设和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经研究,现将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四川物价》2008,(3):37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7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711号)执行至发改价格[2008]74号文件发布之日。  相似文献   

18.
《四川物价》2008,(11):41-42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及各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物价局: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  相似文献   

19.
《四川物价》2007,(11):45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最近发来《关于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记)成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16号),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记)成本费降低了50%的收费标准。现将此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四川物价》2009,(1):40-41
省政府政务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各市(州)及扩权强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现将我省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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