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正式实施。该法对工商机关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有了期限规定,必须在60日内(不包括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作出处理决定:要么对财物作出解除强制措施的决定;要么对财物作出没收的决定。实践中,执法人员对“作出没收决定”的理解,争议较大。有人认为是指工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的批准,也有人认为必须是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两种不同的理解造成执法人员执行上的困惑,即行政处罚建议(包含没收非法财物)批准后,对该拟需要没收的非法财物采取强制措施已达60日,此时,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还未作出,工商机关是否需要作出解除强制措施的决定呢?我们通过以下这个案例来分析。  相似文献   

2.
《工商行政管理》2011,(9):80-80
正在审议的行政强制法草案明确这五种情形分别是: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相似文献   

3.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行政强制文书使用有关事项的请示》(晋工商法字犤2001犦10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扣留(封存)与扣押(查封),都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嫌疑人的财物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并无区别。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时,仍可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式的《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二○○一年六月十五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行政强制文书使用有关事项问题的答复  相似文献   

4.
《工商行政管理》2012,(20):68-68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对此,我们文登市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对基层执法人员落实《行政强制法》时限性规定情况进行监督规范,有效预防因行政强制措施“超时”而造成行政败诉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法》将行政强制措施明确规定为可诉性具体行政行为,最近生效的《国家赔偿法》又将其列入了行政机关的赔偿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因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而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不可避免地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此保证措施的合法性已成为我们工作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我们山东省胶州市工商局针对基层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从关键环节入手,严格程序、明晰责任,进一步理顺合理用权与强化监督的关系,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强制措施监督机制,实现了对强制措施的全面、有效监督。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把行政强制措施文书纳  相似文献   

7.
规范罚没公物处置是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中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福州市工商局,专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针对工商机关依法采取扣押(扣留)、查封(封存)、依法决定没收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所涉及物品的管理和处置。  相似文献   

8.
工商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2、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3、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4、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5、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6、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9.
<正>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因违法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司法赔偿又包括刑事司法赔偿和民  相似文献   

10.
临时查封是消防监督执法中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关乎公安消防机构和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对推动消防工作健康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临时查封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主要是针对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违法行为而设立的,如何在实践中充分恰当地运用好这一手段,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相似文献   

11.
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以下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照或者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相似文献   

12.
一、执法实践中扣押财物的时限风险 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种类之一,具有法定性、特定性、暂时性、可诉性四个特点,工商部门在采取扣押财物强制措施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谨慎处理被扣财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被扣财物作出处理决定。按照法律的规定,被扣押财物一般有三种处理情形:解除扣押、以非法财物没收或销毁。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11月14日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采取了推定被执行财产所有权的标准,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  相似文献   

14.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的对相对人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1-工商行政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相对人申请依法赋予其权利、设定其义务,主要形式有核准、登记、注册、许可等;2-工商行政处罚,依法对违法相对人实施行政制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工商行政裁决,对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特定民事纠纷依法进行裁决,主要指商标注册管理中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及相关的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4-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以下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即税务纠纷),可在有效期(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必一定经过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也可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一、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它财产等具体行政行为。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  相似文献   

16.
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情况1.立法的进展及存在的不足《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至今,相关或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工作进展很快。《广告法》、《招标投标法》相继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法正在制定之中。北京、天津、海南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成都、厦门三个副省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从加强本地行政执法,细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出发,不同程度地拓宽了调整范围、执法手段和罚则适用。如增加了反垄断的内容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赋予行政主管机关以必要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权;对法…  相似文献   

17.
巴山 《光彩》2004,(10)
一个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一个蒸蒸日上的民营企业。一次错误的查封、扣押。养猪大王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养猪设备也因年久失修而成了废铁一堆,法律是否支持巨额赔偿?究竟是谁造成了这一切?  相似文献   

18.
唐明瀚 《商》2014,(38):217-218
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对于已支付价款并基于有效买卖合同而取得房屋占有却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买受人,在与第三人就房屋权益问题产生纠纷时能否对抗法院强制执行力的问题存在争议。而此问题实际上也包含《物权法》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之间法律适用相冲突问题。笔者借用案例分析的方式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并尝试列举以买受人“是否已支付全部价款”、“是否已实际占有标的房屋”以及“房屋买受人是否存在过错”等几个标准,以求能更好地协调《物权法》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适用,帮助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法律问题,统一司法尺度。  相似文献   

19.
江南 《商》2001,(6):45-45
姚某、陈某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两名行政执法人员。2000年5月份,姚、陈二人查处某私营企业超范围经营时,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超越职权,强制扣留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达9个多月,致使食品包装损坏,且过期变质,无法销售,造成经济损失4,000元。当事人于2001年3月份依法申请要求国家给予赔偿。上级工商局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依照执法监督程序确认姚、陈二人在履行职务中所实施的扣留行政强制措施违反了法律规定和法定办案程序,  相似文献   

20.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实践中,很多办案机构在运用该法时,一般采取事先由局长签批空白扣押、封存决定待用,在扣押、封存当事人财物时,电话报告局长,写好空白扣押、封存决定书,出具给当事人,事后办有关事项审批表。笔者以为,这种办法不妥,理有三:其一,按照国家工商局《关于在紧急情况下采行政措施有关程序问题的答复》的规定:“确实紧情况下,经书面请示程序有误办案,办案人员可经长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