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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面对当前农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有人表示,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在当下是必然的趋势,很有意义。但同时,也不能忽视了家庭小农户的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发展起来,就目前来看,...  相似文献   

2.
《中国合作经济》2014,(3):15-19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农牧林场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中国各地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正在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推动力量。  相似文献   

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黑龙江省穆棱市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5.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6.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有效破解了我国未来农业经营主体稳定性和持续性难题,体现着改造传统农业的规律性,引领着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但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从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7.
<正>推进经营主体多元化合作、加强经营主体规范化发展、提升经营主体的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浙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这为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路径,确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2020年4月,国家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推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浙江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全省面上数据看,以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三类主体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强劲.2011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5939家,入社成员91.19万个,带动非成员402.76万户,两者占全省家庭承包总农户的53.3%;全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6866家,农业种养大户22.37万户,农产品购销专业户9.07万户,从事农业就业创业大学毕业生超过12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在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任明杰 《西部大开发》2013,(Z1):104-106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解决职业农民的问题。有专家认为,这或许会给中国农业带来一场革命。而现实中,家庭农场早已遍地开花。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农业经营主体。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目前,家庭农场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究竟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前景真的如专家预测的那么美丽吗?  相似文献   

10.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四化"同步发展和顺应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文章首先对四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功能定位进行具体分析,发掘其个性,其次探索几种典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最后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正>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意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中国,它的含义是指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文件中说,"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12.
一、五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青岛、烟台、威海、潍坊、莱芜五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鼓励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缝康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13.
该文着眼于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这一问题.在深入剖析当前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基础上.从5个方面提出推进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构建的对策建议——稳步推进土地走向适度规模化经营,逐步培育和壮大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破解农业投资机制与政策初衷错位的局面以及优化经营体系建设的外围环境。  相似文献   

1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困境摆脱及其体制机制创新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张照新  赵海 《改革》2013,(2):78-87
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我国将形成以承包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具体来说,要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5.
今年,兴业县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抓手,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该县将深入实施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三个示范工程",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片13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园1个,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示范社5个,示范家庭农场5家。同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扶持春茂、温氏、和丰等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引导鼓励农业企业和  相似文献   

16.
<正>家庭农场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着作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近年来,浙江省《关于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宁波市《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实施方案》相继发布。国家、  相似文献   

17.
资讯     
《老区建设》2013,(21):4-7
力争两年培养10万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部表示,支持承包地向其流转 11月17日,记者从农业部获悉:我国力争到2015年在100个试点县培育1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手等加强技能培训,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他们引领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苟露峰  高强 《山东经济》2015,(2):112-11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然选择。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势也逐渐凸显,表现出发展速度快、经营方式灵活以及辐射带动明显的特点,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通过对胶州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形式的农业经营主体调查分析,指出应规范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扶持力度、创新土地流转制度和注重品牌服务等举措,同时还应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以及发展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9.
作为财政补贴的重点对象,谁有资格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个热门话题。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是理所当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吗?在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农业主体到底是谁,土地究竟应该要由准来种,国家政策究竟是要重点鼓励谁、扶持谁、支持谁和发展谁?  相似文献   

2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维发展形式和现实观照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楼栋  孔祥智 《改革》2013,(2):65-77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四化同步"发展、农产品价值链升级、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背景下的必然选择。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生有其理论基础。应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金融扶持、优化农技服务、完善基建配套等方面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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