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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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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伟伟  张云华 《改革》2012,(8):91-97
我国农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更多权利已经并应进一步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已经赋予农民,但这三项权利需要强化;处分权应明确其权利客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分物权性流转和债权性流转;请求权(承包地返还、承包地妨害排除与妨害防止、足额承包地重大妨害补偿与征收补偿)应引起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   

2.
农村承包地的调整变动困扰着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和"三权分置"的完善,调整的根据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生存保障公平地获得承包地的观念和机制、成员享有要求集体分配土地的民事权利即包地权的理论,以及农民集体应当拥有调地权能的主张。本文认为,均分土地保障生存的观念和机制等已不能适应当下的治理格局和法治背景;包地权不是民法上的权利,而应当是宪法性权利;承包经营权应当立足农业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来进行定位和保护,农民集体不应调整已发包给农户的土地,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不应被扰动。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4年一号文件强调了"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提出要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但是,耕地有无财产权,如果有表现在哪里,财产权从何而来,农民如何获得耕地的财产权等等,都需要我们认真讨论。  相似文献   

4.
土地之变决定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  相似文献   

5.
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农村土地的价值有了更清晰、更全面的认识。如果说“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承诺让农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那么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权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则更似一针强心剂,让农民和农业投资者对土地有了更多的财富想像。  相似文献   

6.
正王小映:"虚拟"承包容易损害农民权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土地确权是依法确认直接及于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的过程,需要确权到物(土地)和确权到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是说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坐落、四至、面积等。能够承包到户的土地,应当首先选择发包到户,进而确权确地到户,这也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后农民自愿选择土地入股或统一流转的,再可以依据入股或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确股确利",而"虚拟"承包往往很容易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是指在一定的授信额度内,以农民依法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附带地上种养物作为抵押物,向农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政策。文章应用定性的研究方法调查和分析了南昌县试点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展现状,探究出南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实施障碍。最后结合南昌县自身发展情况,多角度提出完善政策。  相似文献   

8.
当代中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铉杓 《山东经济》2004,20(3):101-102
从物权法的国际比较看 ,在集体土地之上设立他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当代中国的一种创造。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客体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制度等。目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还是粗线条的 ,而且尚欠系统和细化。中国要想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须进一步完善其农村土地立法。  相似文献   

9.
十七届三中全会让农民开始意识到自己手中的土地价值,开始关注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新"土改"进行的同时,一场关于土地争夺战可能也将打响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今后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民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0.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但是最主要的方式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承包人.  相似文献   

11.
<正>2015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民身份权与财产权纠结不清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缺乏不仅影响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步伐,还制约了土地资源要素功能的发挥,不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推进。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实现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当前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急需创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则再次强调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相似文献   

13.
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流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给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开辟了新的途径,指出了新的方向,拓宽了土地流转的形式.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突出了承包土地的经济价值,加强了承包人对承包地的支配。同时,鉴于土地的特殊性,法律也明确了承包人的义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这两方面的内容在建立多种承包土地的经营模式的时候都应予以充分的考虑。  相似文献   

15.
微资讯     
正热点聚焦多省份相继推出土地确权时间表模式各有不同眼下,全国各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俗称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截至今年5月,全国至少有十几个地方相继召开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会议,并公布确权的时间表。 试点模式各不相同,农业部似乎并认同。"这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确地"为主的原则开展试点,严格控制  相似文献   

16.
学者评说     
《中国老区建设》2014,(4):34-34
王小映:“虚拟”承包容易损害农民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土地确权是依法确认直接及于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的过程,需要确权到物(土地)和确权到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是说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坐落、四至、面积等。能够承包到户的土地,应当首先选择发包到户,进而确权确地到户,这也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后农民自愿选择土地人股或统一流转的,再可以依据入股或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确股确利”,而“虚拟”承包往往很容易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17.
《宁波经济》2014,(3):I0006-I0006
农业部于2月2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保证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通知提到,有的地方片面追求流转规模和流转比例,靠行政命令下指标、定任务、赶速度,违背农民意愿,损害了农民利益;有的地方盲目引进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加剧了土地“非粮化”、“非农化”,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8.
杨柳 《改革与开放》2009,(12):18-1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但是最主要的方式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承包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合作社发展模式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国长 《发展》2009,(4):26-27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弊端分析 自上世纪80年代农民享有相对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农民就已经开始自发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也始终伴随着另一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即基层政府或者村集体拿属于农民的土地进行流转,包括实行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20.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流转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我认为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结合当前信阳市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试验,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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