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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改革任务,这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需要试点先行.日前,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改革试点方案.为什么要开展这一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的目标原则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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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市场化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14年9月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提出"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未来如何以市场化为方向,以产权改革为重点,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活力,逐步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维护和实现农民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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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们松江区委、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始终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中央和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这一主题,积极探索各种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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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给中国当今所取得的发展成就找注脚的话,改革肯定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就农业农村而言,同样如此。某种意义上,不断地推进改革,就是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功的奥秘所在。如果把三十多年的农村改革写成一部历史,那么,农村改革试验区则一定是其中精彩的一章。农村改革试验区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设立试验区的目的是为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具体化,完善化。20多年来,试验区承担了一系列改革试验任务,取得了丰硕的试验成果。2011年年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重大部署,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工作,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批复在全国建立了首批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启动了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工作。2014年7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要求,将农村改革推向深入,启动了第二批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申报工作。农村改革试验区前世今生如何?启动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高层有何考虑?当前进展如何?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这项工作?就这些问题,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接受了本刊专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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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及其效率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农村集体资产可粗略地分为三大类 :以土地、山林等为主的资源性资产 ;以乡村集体企业资产为主的经营性资产 ;以及以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性和公益性设施为主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资产与其他公有资产一样 ,其产权有一个基本矛盾 ,那就是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任一成员 ,既是本社区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又是非所有者 ,任一成员不能单独行使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这一矛盾使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必须通过某一组织来实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社区内成员的当然代表 ,管理和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社区农民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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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上海市松江区梅家浜的蒋金龙,离开农村进城工作已有20多年了,令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是,已经退休的他,如今能够拿到《社员证》,并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拥有一定份额的股份。去年,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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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檀溪村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破解因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给城中(郊)村带来的诸多矛盾。2007年4月,檀溪村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制试点,并于当年10月成立了檀溪湖社区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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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解决土地综合整治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的问题?2010年以来,郫县结合当地实际,先行先试,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的思路,组建村集体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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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股权结构独特,委托代理关系呈现出多重叠加、委托代理链延伸等特征,农民个人股东因而最容易成为公司各方利益博弈中被侵害的对象。这时,作为体现公司价值取向的理财目标就承载着在理财导向层面引导各级决策者关注农民股东利益保护的重要功能。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财目标由于能涵盖对各股东集团利益的协调与平衡,同时兼顾农民股东在土地权利上的特殊要求而成为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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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确,无工不富、无城不活、无农不稳,关键是统筹协调和谐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迅疾发展毋庸置疑,但农业现代化是否拖后腿,确是政府和社会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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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的快速推进,苏州农村大量资源性资产逐渐转化成为经营性资产.在农村经济、社会形态出现巨变的大背景下,2001年8月26日,苏州首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在当时的吴中区木渎镇金星村成立,这一改革形式,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打开了一扇大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