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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住房消费逐渐成为社会消费的一大热点,与之相随的房地产业也成为近年来的主导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它的发展与兴旺,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但是把契税与耕地占用税并入农业四税管理存在许多不科学之处。一、契税、耕地占用税并入农业四税管理的弊病契税、耕地占用税长期以来同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称之为“农业四税”,一直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分税制以后,“农业四税”有的省虽已由地税部门负责管理,但由于长期形成的征管习惯,一些地税部门仍沿用过去的办法,把“农业四税”进行单独征管,这样带来诸多不便。1.税收执法依据与征管工作难度不相适应。《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农业四税”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样带来的问题是,同是税收执法但依据不同,同一个税务部门对不同税种采取的征管措施也不同。如对契税、耕地占用税在执行强制执行措施与税收保全措施中找不到法律的依据。契税、耕地占用税本来就不是与农业有直接相关的税种,硬将其纳入“农业四税”管理,显失公平、科学。2.不断发展壮大的税源与征管措施不相适应。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住宅实行彻底的商品化。我国现有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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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主要问题
1.招商引资,竞相让税。目前,各地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强势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而招商引资的成功与否,除区位、资源、环境等比较优势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一项决定性因素。笔在工作中耳闻目睹了“零耕地占用税”现象,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让税,即对招商引资引进项目的耕地占用税实行“免征”;二是间接让税,即先按标准征收耕地占用税,然后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列收列支,采取“收支两条线”,如数“返还”纳税人,这类手法在经济较为发达地区运用相对频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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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是纳税人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生产,按照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和规定的税率一次性缴纳的行为税.耕地占用税作为调节经济的一种杠杆,在国家宏观调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征收耕地占用税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控制基建规模、调整投资方向、保护耕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使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有效地遏制了耕地急剧减少的趋势,保护了农业赖以发展的最基本的耕地资源.征收耕地占用税也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了资金保障.近三年,黄石市实征耕地占用税2001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改善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农民的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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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税、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等主要农业税种已退出中国税收舞台。目前作为农业税收中增幅较大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已逐渐成为地方税收收入中新的增长点,征收潜力较大。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方财税工作的重点。取消农业税后,如何加强对现阶段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现谈以下三个方面的认识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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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税、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等主要农业税种已退出中国税收舞台。目前作为农业税收中增幅较大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已逐渐成为地方税收收入中新的增长点,征收潜力较大。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方财税工作的重点。取消农业税后,如何加强对现阶段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现谈以下三个方面的认识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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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政策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便于广大纳税人深入了解耕地占用税、契税政策法规及有关征管规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湖南省契税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有关规定,编辑了耕地占用税、契税知识问答,以供广大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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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琪琦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3,(5):11-15
农业的战略定位决定了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耕地占用税是防止耕地被大量占用的一种税收调节杠杆。研究发现,耕地占用税与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面积、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具有较强相关性,与耕地面积净减少数的关联度不大。实践中,由于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的行为税,税源不稳定,而且纳税主体多是政府部门或平台公司,导致征缴管理过程中存在税源信息共享不到位、执行流程不严、效率不高、影响财政收支结构等问题。由此,必须完善执行机制、强化税款运用、规范纳税主体,完善我国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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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修订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修改方案已经提交有关韶门。将于近期正式推出。预计新的耕地占用税税率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征税范围将扩大到林地、园地、牧草地等农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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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莒县财政局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和完善征管办法,走出了一条源头控管征收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路子。针对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源零星分散,纳税人繁多复杂且不固定,征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情况,县政府采纳财政部门的建议,下发了《关于对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实行源头控管的通知》,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在签定土地、房屋权属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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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耕地占用税是以农业付出的土地代价为基础,国家向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特定行为税。它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法定税额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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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四税”(指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建湖县冈西乡(老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我们乡把强化农业“四税”的征管,作为振兴老区乡镇财政的重要任务来抓。近六年,我乡年年超额完成农业“四税”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乡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是确保农业“四税”征管顺利完成的关键。农业“四税”不仅面对千家万户,而且涉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城乡居民,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征收工作难度大。为了顺利开展农业“四税”征收工作,我们每年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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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收是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主要是指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也包括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简称“农业四税”。 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农业四税征管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业特产农业税已成为目前征收难度最大、管理最乱、收入下降的税种,应引起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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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政会计调研信息》编辑部 《农村财政与财务》2005,(11):34-34
重庆市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的征管工作在2005年以前基本上是由各级财政部门委托同级国土房管部门实施的。自2005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的“两税”改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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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收审计的内容和方法刘树军,曹淑文农业税收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参与国民经济中农业部分收入分配而取得的财政收入。习惯上,把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三种农业税收,统称为农业税、简称农业三税。农业税收审计包括:征收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