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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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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哲 《经济与管理》2010,24(11):79-83
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央与地方将税种按收入归属划分为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我国的地方税在分税制近二十年的调整和完善中已渐成体系,地方税体系在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财力纵向配置关系、规范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等方面均发挥了正面效应。但从建立规范的分级分税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看,中国的地方税体系仍存在着诸如地方税体系缺乏整体设计,主体税种面临缺失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一、适合我国国情的分税制类型选择分税制作为税收管理体制的模式式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多次实践,根据各国分税制实践的情况总结,分税制可有两种类型即完全型分税制和适度型分税制。完全型分税制是一种彻底的分税制。一般说来具有这样几个特点:①中央税与地方税(或联邦税、地方税)是两套相互独立的税收系统。②中央和地方有相同性质的税种共享同一税源而非同一税种共享收入。③各级税收管理权限划分明确,中央税征收管理权限和收入归中央,地方一般无权过问;地方税的征管权限和收入归地方,一般情况下,中央也不得  相似文献   

3.
地方税是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以浙江省德清县为例,通过分析统计数据,对地方税收入与GDP、与财政收支、地方税各税种收入作出定量比较,从而对县级政府地方税收入构成获取较明确的认识,总结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如地方税无主体税种、税种划分不规范、地方税系改革滞后、收入规模小等需要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4.
我国地方税系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行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初步建立了地方税体系,规范了政府间分配关系。新税制的运行对于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监督管理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央税系主体税种一步到位,而地方税系的税种没能按分税制的要求根据事权来划分财权,只将原来适合地方的小税种直接划归地方,这种做法存在众多问题,势必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进而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1.税权划分不科学,地方税权弱化。尽管分税制改革已大体明确了归属地方的税种,但税权划分与…  相似文献   

5.
《经济师》1994,(2)
面临财税改革企业有三难我国正在加紧制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一是实行分税制,即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同时设立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二是在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基础上,实行《企业财务...  相似文献   

6.
1994 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总结我国财政体制沿革的历史经验, 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做法, 也为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分配关系, 我国实行了分税制, 第一次有了独立意义的地方税。地方税在运行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采取进一步明确划分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合理划分地方税收管理权限, 改革辅助税种等措施, 对一步完善我国的地方税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为了适应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起,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是在按事权划分支出范围的基础上,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建立起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可以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改变了我国长期没有相对独立的地方税收体系的局面,奠定了地方税收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8.
1.税收制度比较启示。在课税物方面,大多数国家采取以土地规划加以控制的方法。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中多数税种都对土地及土地改良物合并进行课税,我国部分房地产税种,特别是持有类房地产税种与国际课税物的设置趋势还存在很大差异。在课税权利方面,国外的房地产类税中,占有环节税多属地方税种,也有一些国家采取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我国实行税制改革后,将税种统一划分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建起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体  相似文献   

9.
关于完善我国地方税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晓林 《经济问题》2007,339(11):110-112
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权划分是否合理是地方税体系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地方税收入体系和合理配置地方税种的基础和关键.尽管分税制改革及其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应看到,在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对我国地方税权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完善我国地方税权划分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郭家虎 《经济师》2008,(1):255-255,257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应构建中央、省、市(县)三级政府和三级财政体制,以法律形式明确合理地界定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职责,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税种,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加快支出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大力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相似文献   

11.
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的前提下,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重要税种是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重要政策目标,但在高房价收入比背景下,这二者相互冲突。本文基于房地产税制要素设计和微观家庭数据测算,探讨中国房地产税的渐进改革路径及其影响,认为鉴于居民纳税能力受高房价收入比限制,房地产税可从低税率、高减免起步;伴随房价收入比收敛,逐步提高税率、降低减免。起步阶段,税制改革应重视居民纳税能力和纳税意愿,优先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软着陆;在中长期,房地产税可逐步成为地方政府主体税种,起到完善税制和地方税体系、提升地方治理能力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王韬 《经济与管理》2011,25(3):63-66
地方税体系是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基本要件和重要内容,它在组织地方财源,保证地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上起着关键作用。但从建立规范的分级分税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看,中国目前仍存在着诸如地方税体系缺乏完整设计,主体税种贫乏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应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构架,推进地方税权法制化,巩固和完善管理税主体地位,改革财产税、个人所得税及资源和环境税,配合中央政府的特定宏观调控,引导地方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地方特色,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13.
地方税体系建设改革思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税收制度(包括地方税体系)的改革与完善要能充分反映和谐社会建设过程的深刻影响,基于这个出发点.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存在种种不和谐表现基础上,从和谐社会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应体现的特点入手,提出和谐社会构建中地方税体系建设思路:一是合理界定与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二是科学确定地方税收入规模;三是将营业税作为现阶段地方税系的主体税种加以培育.  相似文献   

14.
张彩用 《经济论坛》2006,(11):90-91
一、现行税种中,似乎没有真正可作为地方税支柱的根本税种(一)现行流转各税中没有可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的税种。针对流转额征税的税种历来都是各国、各历史时期中央政府的主要税种之一。我国现行税制中最大的流转税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增值税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税种,它与消费税互相补充,作为中央财政收入最主要来源的地位已经不容置疑。因此,它不可能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之所以说营业税不能作为我国地方税的主体税种,是因为地方税税种大多是比较零星分散的小税种,目前占地方税比较大的税种只有营业税,其次是企业所得税,如果作为主体税种,营…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未来要加快建立地方税收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地方税体系是地方政府行使职能,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基本物质保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分权—收权—分权成为中央与地方税权与事权改革的逻辑。当前,在加快城镇化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背景下,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事权过多的矛盾日益明显。在分析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提出要通过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通过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财力与事权匹配。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地方税体系, 为全面深化税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随着营改增等改革的推进, 完善地方税体系显得更为迫切. 本文在回顾相关文献的基础上, 基于公共财政理论分析了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政策背景和现时困境, 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笔者认为, 应坚持收入中性、 严格分税、 统筹兼顾和税收法定的原则, 暂缓营改增, 建立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消费税和车船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 循序渐进推进房地产税、 环保税等改革, 并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研究结论对于破解当前营改增困境, 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税制体制具有借鉴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7.
完善我国的地方税体系,应以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总体要求,尽快健全涵盖地方税权、地方税种、地方税务征管和地方税收法规在内的完整地方税体系,即:以"补减项、建体系"为目标,尽快形成相对完整的地方税税种体系;以"分税权、赋法权"为重点,稳步形成相对独立的地方税税权体系;以"界职责、定规制"为核心,逐步形成相对协调的税务征管关系;以"提层次,强保障"为原则,初步建立相对健全的地方税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8.
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特别是“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形成的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格局被打破,重新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成为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利益关系、完善我国税制体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则是改革完善地方税制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进入了新阶段,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逐步改变了财源结构、分配方式、资金流向结构以及财富存在方式。这种巨变实际上向既定的税制提出了挑战。而另一方面,在近几年税收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地方财政困难反而与日俱增,其中突出的矛盾是地方税体系残缺不全。这表明现在我国有必要深入研究如何通过地方税税制的改革来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筹集能力以缓解财政困难。房产税虽然现在是一个小税种,但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该税潜力不容忽视。要优化地方税收结构、合理发挥房产税收入筹措功能,必须首先从税制方面完善房产税。文章试图以房产税改革作为切入点,深入分析阐述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崔志坤  李娜  胡斯 《经济纵横》2016,(4):101-105
地方政府财力不足、营改增改革使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的现实倒逼加快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步伐。政策层面的推动、国外地方税体系建设经验为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可供借鉴的经验。完善地方税体系不仅能有效提高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发挥税收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完善地方税体系需要明确现实约束,适应政府层级扁平化发展趋势,建立新的财政分权观,把握好改革原则和取向,进而寻求改革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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