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 《黑河学刊》2010,(10):100-101
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主要是一些农村妇女因结婚、离婚、丧偶、再婚等客观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切实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妇女基本权益的实现,而且也关系到农村的社会发展和稳定。  相似文献   

2.
妇女是农村生产的主力,在农村确权赋权改革中保护妇女权益对农村持续发展及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介绍了农村确权赋权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对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进行解读,针对现实社会中较为普遍的5种农村妇女权益受侵害情形进行剖析,提出须从法律政策、司法救济、监督机制和宣传培训等方面着手,真正实现对农村妇女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土地权益关系到农村妇女切身利益,是农村妇女所应当享有的一项权益。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一整套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然而,实践中时常会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应采取提高农村妇女法制观念和法律保护意识、建立和完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落实对村规民约的监督与管理、健全法律救济制度等相关措施。  相似文献   

4.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与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春荣  黄燕 《南方经济》2005,(11):62-64
作为农村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妇女土地权益受侵害的现象随农村经济发展愈演愈烈。妇女土地权益既与乡村社会特有的制度安排,也与目前实施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密切相关。乡村社会特有的制度是建立在保护男性、保护世居者权益、忽视、歧视女性权益基础上的,目前实施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传承了农村一些传统制度中延续的忽视女性权益的基本脉络。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成为被社会公平遗忘的角落。  相似文献   

5.
正王小映:"虚拟"承包容易损害农民权益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土地确权是依法确认直接及于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的过程,需要确权到物(土地)和确权到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是说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坐落、四至、面积等。能够承包到户的土地,应当首先选择发包到户,进而确权确地到户,这也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后农民自愿选择土地入股或统一流转的,再可以依据入股或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确股确利",而"虚拟"承包往往很容易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6.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发展之本,农村妇女一旦失去土地权益的将趋于贫困,成为农村的弱势群体.文章通过调查了解了失地妇女的生活现状、困难,并分析深层原因,提出了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时策,以期达到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学者评说     
《中国老区建设》2014,(4):34-34
王小映:“虚拟”承包容易损害农民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土地确权是依法确认直接及于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用益物权的过程,需要确权到物(土地)和确权到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是说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坐落、四至、面积等。能够承包到户的土地,应当首先选择发包到户,进而确权确地到户,这也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后农民自愿选择土地人股或统一流转的,再可以依据入股或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确股确利”,而“虚拟”承包往往很容易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自实施以来,对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本文从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入手,指出我国现阶段农民在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9.
当前,我国已经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制度,允许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中央提出,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保持稳定.同时,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国有的前提下,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采用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实质是"稳",而土地流转则强调的是"动",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会不会阻碍土地的流转,这个疑问还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实际上,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与土地流转并不矛盾,"稳"与"动"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浙江经济》2014,(16):16-17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搞活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意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意见》要求:(一)规范流转行为。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的底线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相似文献   

11.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系统地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特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中介入行为与承包方和承租方的法律关系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制度缺陷,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行为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法》后又一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专门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对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由此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与债权相混合的民事权利,由内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和外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派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上表现出向物权和债权倾斜的现象。  相似文献   

14.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本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作为农村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允许农民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现代化先行发展地区,宁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有扎实的基础,有强烈的需求,更有较大的潜力。  相似文献   

15.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从《决定》的上述内容上看出,中央政府是要加大力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村发展。然而对于土地流转,《决定》同时又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相似文献   

16.
用法律保护农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的权益,关系到我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能否稳定,也是我国农村家庭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问题,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关键是抓住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设。建立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和农地纠纷解决机制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建设的主要工作。  相似文献   

17.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流转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我认为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结合当前信阳市进行的农村综合改革试验,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8.
《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突出了承包土地的经济价值,加强了承包人对承包地的支配。同时,鉴于土地的特殊性,法律也明确了承包人的义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这两方面的内容在建立多种承包土地的经营模式的时候都应予以充分的考虑。  相似文献   

19.
土地征收侵权责任的请求权主体包括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征收侵权的过程中,农民集体基于其享有的土地所有权受到侵害而享有请求权,农民个人基于其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享有请求权.  相似文献   

20.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胡家强 《乡镇经济》2008,24(6):28-31
在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下,失地农民的权益得不到维护,为此应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独立征收客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农村特有的土地权利结构以及土地征收行为性质的转变,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制度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及入股等流转形式,征收时应予区分并准确确定征收补偿的对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