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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侵权人向劳动者进行了人身损害赔偿后,是否能继续获得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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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考虑到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举证难、卖际证明的损害往往少于实际发生的损害等特殊性,为加大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可以加强裁量性损害赔偿的适用,对于权利人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被控侵权人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时间长、范围广、获利巨大,远远超过权利人的索赔请求的,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额时,可以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对被控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进行过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侵权情节严重,获利巨大的侵权人采取民事制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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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送电导致的高压触电致人损害引起的侵权诉讼在供电企业诉讼案件中占有极高的比例,部分地区甚至高达80%,这些案件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严重,人员非死即残,赔偿金额居高不下,不但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危害,也给高压送变电企业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有必要对高压触电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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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标侵权赔偿有两种确定赔偿额的方法:其一是按照侵权者的侵权所得。其二是按照被侵权者所受的损失。在这两种方法之间,被侵权者有选择的权利。这似乎是很合理的。但是,从实践的情况看,却失之粗疏。商标侵权数额的确认,应该根据侵权所得与被侵权所受损失来计算,这自然是不错的。那么这个侵权所得与被侵权所失是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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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涉及侵权赔偿额的问题愈来愈引起各方关注,权利人渴望侵权人为其所侵权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从而以儆效尤;侵权人希望自己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的少承担赔偿数额。仅就这几年商标侵权赔偿额的总体趋势而言,赔偿数额节节攀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007年2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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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泓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6,(5):66-67
触电伤亡事故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也与一般侵权赔偿责任存有不同。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指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高压供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低压供电就不是高度危险作业,适用的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区分电压等级就成为此类案件确定归责原则的前提和基础。何谓“高压”?《民法通则》和《电力法》都没有规定,电力部门一直是依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的,该规则第6条将“高压电”确定为10千伏、35(63)千伏、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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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适用无过错责任,对受害人有利,但无过错的作业人可能因此陷入经济困境,甚至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影响.电力生产经营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通过电力事故无过错责任中电力企业"过错"问题的分析,认为在无过错责任中应对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过错适用过失相抵,同时对加害人有无过错在赔偿数额上有所区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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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美国页岩气的开发与环保的博弈一直在持续.摩根市水力压裂禁令争议案,马丁、EQT公司诉汉布利特案,最终都是页岩气开发者胜诉,表明页岩气作为清洁能源获得立法支持是大趋势.虽然存在异议,但是隆派恩法令从一般环境侵权诉讼延伸适用到能源开发领域,气井运营商、钻井承包商或基于水力压裂的地下水处理公司都得到判决支持.美国在页岩气领域的司法实践可以为我国页岩气开发提供以下启示:构建科学合理的页岩气探矿权管理机制,地方政府的页岩气法规应当不与法律、行政法规抵触;主张环境与人身权益的当事人,应准确领会环境污染侵权赔偿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内涵;环境污染侵权赔偿诉讼,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应局限于证明存在侵权事实这一范围,不宜将损害后果存在的证明责任作为受害人诉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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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日施行的新《商标法》,体现出诸多立法上的新意和创造,其中,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也在原有的“获利”、“损失”和法定赔偿三种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计算方法和新的制度设计,体现出更大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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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
“损害赔偿”是民法上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基于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侵权行为的客体具有无形性,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和损害后果表现形态与其他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等行为相比具有独特性,从而决定了侵犯商标权所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也具有其特殊性。例如:遭遇侵权后商标权权利本身的无损耗性使得传统民法上的修理、更换、重做等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就变得难以履行,金钱赔偿就成为侵犯知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中最基本的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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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高压触电案件赔偿金额远远超过一般侵权案件,引发受害人硬把责任向电力企业身上套,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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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新增设了三年不使用抗辩制度。其具体内容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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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在损害赔偿责任方面所做的规定的特点和亮点在于加大商标权保护力度。这不仅体现在将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提高到300万元,更在于通过举证妨碍以及惩罚性赔偿的引入,将切实解决权利人举证难、侵权责任威慑力不高、重复侵权恶意侵权频发等问题。一、程序上规定举证妨碍规则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新《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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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思先生在《知识产权论》中指出,英国侵权法是始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后来才划分出“过错责任”原则,但在某些领域保留“无过错责任”原则”。笔者认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与普通的侵权不同,对于商标侵权主观过错的研究,又是学术界较少关注的领域,在行政执法及司法实践工作中,更疏于对该方面证据的收集和判断。而商标侵权问题又是横跨民事、行政、甚至包括刑事三大审判领域的问题,在WTO的三个主要部分,即商品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中,商标均与之紧密联系。同时,现实生活中,在客观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分析主观标准,对于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实现过罚相当、罪刑相适应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见,对商标侵权归责原则的研究,对行政执法及司法实践,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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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化妆品经销商客户来公司咨询:"最近从一个倒闭的公司购进了一批洗发液,刚上货架就遭到工商机关的查处。说是有人投诉,该批商品涉嫌商标侵权。查封了商品,还要求赔偿。不知如何处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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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送电导致的高压触电致人损害引起的侵权诉讼在供电企业诉讼案件中占有极高的比例,部分地区甚至高达80%,这些案件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严重,人员非死即残,赔偿金额居高不下,不但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危害,也给高压送变电企业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有必要对高压触电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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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隐蔽性大、调查取证难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相比较其他民事侵权案件的一个明显特征。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知识产权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了调查取证相关条文之规定。入世后,在知识产权方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是须遵守的文件之一。探讨与寻找调查取证方法,总结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证据收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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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日《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1](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商标侵权救济措施方面,有重要的进展。本文拟对此给予评述。同时,鉴于2011年10月1日发达国家签订的《反假冒贸易协议》(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以下简称ACTA)代表着世界知识产权维权执法标准的发展方向,本文还将讨论《草案》与ACTA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