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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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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省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工作起步在九十年代初.1992年以省政府第26号令下发了<辽宁省农业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对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设置、受案范围、仲裁程序、仲裁复议程序进行了规定.  相似文献   

2.
为保证及时、公正地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江苏省农林厅具体部署,2004 年我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通过调解和仲裁,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且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为农村基层组织处理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有效化解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农村发展。 一、建立仲裁组织机构,确保仲裁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是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  相似文献   

3.
梨树县位于吉林省西南,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全国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全县幅员面积420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8万亩,辖21个乡镇,2个经济开发区,313个行政村,总人口81万,其中农业人口61万,常年粮食产量稳定在40亿斤以上.  相似文献   

4.
开展伸裁工作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河南省驻马店市农经站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筹建仲裁庭,完善仲裁制度,严格仲裁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实践,积极指导有关县区依法开展仲裁工作。目前,全市建立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试点示范庭1个,市级仲裁示范庭3个,共接待土地承包纠纷咨询和上访案件380多起,立案仲裁78起,其中庭前调解43起,开庭审理35起。仲裁工作的开展,有效地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5.
吉林省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开展,化解了农村土地承包的现实矛盾,探索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1、健全组织。2004年3月我市农经局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形势发展的要求,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等法规规定,对原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仲裁委员会由农经局局长和副局长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业务能力较强的仲裁员任委员,同时聘请1名法律工作者任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仲裁庭,庭长由专职仲裁员、合同科科长担任。2、制定制度…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土地价值大幅增值,农民对其所拥有的土地承包权的重要性有了深刻认识,使多年沉积的土地承包矛盾逐  相似文献   

7.
江苏省东台市是国家农业部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县(市)。为了从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上保证仲裁工作的需要,该市成立了以农经部门牵头负责,法制、司法、国土、农业、林业、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聘请3名法律专家担任仲裁委法律顾问,选送12名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取得仲裁员资格证书。制定了《东台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办法》,仲裁庭工作纪律、仲裁员工作守则、调解工作规则。自2003年9月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建立以来,共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132件。  相似文献   

8.
江苏丰县于2003年7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截止2004年底,已受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22件。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14件、承包土地使用权收益纠纷2件、承包土地使用权纠纷2件、侵占集体承包土地纠纷3件、妨害承包土地生产经营纠纷1件。已调解达成协议的16件.仲裁裁决6件。在开展仲裁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9.
一、加强内部建设,规范开展试点 1、加强机构建设.为了使仲裁试点工作有章可循,县政府印发了《县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6月建立了"海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依托县农办依法成立了"海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配备了必需的硬件设施,广泛向农民宣传仲裁知识和办案程序,千方百计扩大影响.同时,安排专门科室、抽调专人负责试点工作,加大对仲裁案件受理的力度,指导督促各镇以农村经济服务站牵头、镇有关部门参与,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作为土地承包仲裁的前期工作.  相似文献   

10.
积极开展仲裁工作既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也是农经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2004年8月,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江苏泰兴市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到5月底,仲裁委员会共接待土地承包纠纷上访42起,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调处32起,正式立案受理10起,庭审调解9起,庭审裁决1起。全市首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得到领导的肯定。其主要做法是:一、因势利导,强化对仲裁工作的认识在农村…  相似文献   

11.
江苏省高邮市作为江苏省第二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试点单位,于2006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了高邮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截至2007年6月底,已受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22件,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12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6件,侵占集体承包土地纠纷4件。受理案件中,庭前和解19件,开庭审理3件,均裁决结案,开庭审理结案率达100%,无一件因当事人不服而上访或起诉至法院,裁决生效后高邮市法院帮助执行到位。  相似文献   

12.
农村普遍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随着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劳力结构不断调整变化,农村土地因转让、互换、转包、出租、入股多种方式流转而产生的矛盾逐年增多。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丰县按照国家农业部和省农林厅的安排部署,于2003年9月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己受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25件,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17件、承包土地使用权收益纠纷2件、侵占集体承包土地纠纷3件、妨害承包土地生产经营纠纷1件。已调解解决16件,仲裁裁决9件。采取仲裁方式处理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一项快捷、…  相似文献   

13.
《农村经营管理》2005,(2):28-3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第三条适用本办法仲裁的土地包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承包土地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及其合的履行和解除等事项发生的争议。承土地、林地等所有权属争议不属于本法仲裁范围。第四条依法设立县农村土地承纠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负责…  相似文献   

14.
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和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农民对土地的诉求大为提高,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因土地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大量增加,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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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势在必行吉林省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起步较早,但前期展并不快。1992年经省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了《吉林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此后,省农业厅、省财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合同鉴证费、仲裁费暂行标准的通知》,省农业厅还专门定下发了《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依据这一系列配套文件,大部分地方都成立了农村承包同仲裁机构。但由于当时的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对土地视不够,土地承包矛盾并不突出,另外由于农民法律意识局限性,思想有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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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省泾县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合当前新形势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特点的纠纷仲裁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能力,进一步促进了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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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妥善解决当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积极组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在快速有效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方面成功摸索出了一条“准行政加准司法”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之路。"土地法庭"的出现,为解决农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范化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10年1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了,这是在总结我国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充分运用仲裁手段解决土地承包  相似文献   

19.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是农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大局。近来年,土地纠纷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发展重要因素之一。妥善解决好人地矛盾是当前做好“三农”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农村人地矛盾的现状从江苏东台市分区抽样6个村730户的调查结果看,人多地少(户平人均低于组平人均0.5亩以上)的有188户,占25.8%;人少地多(户平人均多于组平人均0.5亩以上)的有166户,占22.7%;人多地少和人少地多的共有354户,占48.5%。人地不均比较普遍,但矛盾特别突出的比重很小。户平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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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2014,(2):15-15
<正>湖南省双峰县地处湘中腹地,属丘陵山区。全县辖16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新区,894个行政村,22.96万户农户,总人口95.47万,其中农村人口83.91万,耕地面积66.89万亩,连续8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近年来,双峰县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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