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平台经济的飞速发展,算法以其独特的隐蔽、高效及自主性特点成为了市场不同层级间达成轴辐协议的“催化剂”,满足了该领域对于垄断协议的旺盛需求,也对现行反垄断法提出了新的挑战。纵向违法性认识和横向垄断性证成共同构成算法影响下轴辐类垄断协议的两大难题,在探讨时需要认识到平台对于下游经营者的实际支配和经营者之间价格跟随行为的默示共谋性质。结合现实情况,具体的规制路径可以从完善默示共谋认定、推进算法透明化及明确责任主体来展开。  相似文献   

2.
田智 《中国物价》2014,(11):27-29
受制于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区域寡头属性,我国部分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行为正呈现出一定的垄断色彩。针对房地产企业间签订横向垄断协议和房地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未来立法应增设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对参与垄断行为的个人实行刑事制裁等条款,同时对横向垄断协议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并扩大宽恕制度的适用空间。  相似文献   

3.
横向垄断是与纵向垄断对应的概念。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通常被简称为纵向垄断;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通常被简称为横向垄断,又称水平联合、卡特尔。无论美国、欧盟还是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都对横向垄断持"零容忍"态度,适用最严厉的执法标准。一、横向垄断的构成要件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明确禁止5类横向垄断行为:(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  相似文献   

4.
《反垄断法》规制的横向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为排斥竞争、控制市场进而获得垄断利润而达成的垄断协议。这些垄断行为主要包括固定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划定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判定经营者达成横向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相对于纵向垄断协议而言,较为容易理解。一般认为,横向垄断协议适用于本身违法原  相似文献   

5.
几家民营加盟快递公司集体涨价的行为涉嫌达成横向垄断协议,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该行为符合横向垄断协议的两个构成要件,主体都是提供快递服务的民营加盟式公司,且均实施了步调一致的涨价协同行为,存有合意。然而,快递公司亦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场竞争状况举证主张豁免适用违法条款,否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予以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6.
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案件定性处理过程中面临一系列的焦点难点问题,如相关市场如何界定、法定构成要件如何分析、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罚款基数及其比例如何确定、治理横向价格垄断协议行为有何策略等等。本文采取以案说法的实证分析形式,结合反垄断相关理论,通过深入剖析我国西部L市旅游市场出现的一例旅行社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案件,对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案件定性处理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同时提出了综合整治横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对策策略。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46条的规定,执法机关在认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后,仍需对其是否已切实实施了垄断协议作出认定,方可适用威慑力较强的罚则,否则仅可对经营者酌情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文将对经营者签订横向价格垄断协议后实行的逆势降价,维持原价,小幅涨价等与协议约定不完全相符的价格变动行为进行分析,探讨经营者的偏差性价格变动是否应被视为"已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以期为执法实践提供些许参考。  相似文献   

8.
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价格垄断行为可以划分为三类,即价格垄断协议行为、价格滥用行为以及价格行政垄断行为。从分析价格垄断协议行为及价格滥用行为入手,结合美国和欧州模式及我国价格立法实践状况,对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性认定进行探讨,研究了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性构成的条件与特征及其主体认定和性质认定。  相似文献   

9.
《工商行政管理》2009,(13):21-24
8.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协议中的定哪些内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协议又称横向协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以下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换言之,我国《反垄断法》禁止上述横向垄断协议。  相似文献   

10.
二、我国反垄断法对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 在反垄断法理论和实践上,从参与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看,一般将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反垄断法》关于垄断协议的规定较为原则化,后续颁布的《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作为配套立法,应当细化规定,弥补不足。然而,该法规没有对横向、纵向协议的本质进行进一步的阐释,也没有深究《反垄断法》认定“垄断”的内涵。在限缩了《反垄断法》对于“效率”内涵的解读的同时,还缺乏对于知识产权“特殊性”的解释。基于此,应当结合知识产权制度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对该法规进行梳理,澄清条文之间及内部的逻辑关系,查缺补漏,以便更好地发挥配套法规的实践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黄颍丽 《消费导刊》2009,(15):153-153
经济法注重实现实质的公平,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子部门法理应着眼于此。非法的垄断协议会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因此正确认定垄断协议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认定垄断协议要准确界定相关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要兼顾垄断协议的法定适用除外情形。  相似文献   

13.
郑天章 《商》2014,(12):153-154
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兼有对竞争的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难以认定是否构成价格垄断协议。本文一方面从信息交换行为对竞争的有利影响(不利影响)及其决定因素着手,解构信息交换行为,梳理出各决定因素在认定是否构成价格垄断协议中所起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分析一般价格垄断协议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协会自身特点,推导出行业协会价格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总结出行业协会信息交换行为价格垄断认定的五个步骤。  相似文献   

14.
行业协会因具有限制竞争的客观优势和主观冲动,是滋生垄断的温床,各国反垄断法都对其进行规制。行业协会限制竞争的主要方式是价格垄断,因具有广泛性、隐蔽性、强制性、高效性、稳定性等特点,对其进行认定的难度较大。实践中应当从价格垄断的行为构成入手,通过精细化的分析对是否构成行业协会价格垄断进行界定。同时,要把握好认定原则、豁免制度、责任形式和宽大政策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5.
王宗成 《现代商贸工业》2009,21(21):240-241
我国在规制垄断协议方面存在着诸多立法缺陷,发达国家在规制纵向垄断协议方面产生的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概括禁止和特殊豁免,以及法律责任和执法机构等的成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从规制原则、豁免制度、执法机关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纵向垄断协议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特许经营模式下,当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的协议涉及价格等影响市场竞争的因素时,企业将面临反垄断风险。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就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公开的首个处罚决定,归纳出特许经营行业反垄断执法争议焦点为纵向垄断协议认定标准的选择,即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违法性认定应选择“违法性推定+抗辩豁免”模式还是采用“合理原则”,并结合2022年新版《反垄断法》,借鉴域外司法、执法实践经验,针对性地提出企业反垄断合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日化企业集体涨价事件背后折射出价格垄断协议认定上的难题。美、欧等有成熟反垄断法的国家和地区已经从主体、行为和效果三个方面对垄断协议的认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制经验,可以为中国所借鉴。为了进一步推动价格执法和《反垄断法》的实施,中国应当进一步细化反垄断法律规则,强化行政执法的程序性控制,并恰当分配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8.
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完善了垄断协议组织帮助行为条款体系,并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从事垄断行为。在新《反垄断法》视角下,应坚持垄断协议二分法基本格局,在解释论上通过区分轮缘主体的垄断协议达成或实施行为与轴心主体的垄断协议组织帮助行为,运用“横向垄断协议条款+垄断协议组织帮助行为条款”的“组合拳”,实现对轮缘与轴心的分别规制,并分情况追究算法背后的经营者责任,助益反垄断执法实践。  相似文献   

19.
2011年12月6~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与美国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北京共同召开"垄断协议反垄断分析研讨会",来自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官员,介绍了美国对垄断协议行为的分析思路。一、对横向垄断协议的分析美方表示,竞争者之间达成的横向协议可能会对竞争产生严重影响,特别是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属于"反垄断中最严重的罪行",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同时,美  相似文献   

20.
我国汽车零配件市场现存的纵向垄断协议问题严重限制了汽车零配件市场的有效竞争,损害了汽车消费者的利益,应该受到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本文结合我国汽车零配件的经销模式,详细梳理了该问题的具体表现,进而依据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律法规,对该问题进行了违法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制该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