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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为发展动产融资特别是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打开了方便之门,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本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金融物权担保方面有八方面的突破,应借鉴国际上物权担保的发展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应收账款抵押登记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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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施行的《物权法》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扩大了抵押质押财产的范围,设立了许多与《担保法》及司法解释不同的规定。特别是设立了两种新的担保方式——动产浮动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这些制度的设立,为银企双方的融资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本文就是以此为研究主题,尝试将物权法相关担保制度应用于银企双方融资业务创新实践,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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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登记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是物权立法的内容之一。我国于2007年颁布实施《物权法》,依据此法人民银行陆续运行上线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但从现实讲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只是动产中的一小部分内容,更多关于动产融资物权的登记制度还尚未建立,如存货融资、仓单质押融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等,对进一步发展动产融资形成了掣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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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上应收账款质押与《合同法》上债权让与规则存在立法龃龉,理论上限缩可质押债权的范围,背离收费权质押实践,导致应收账款质押法典化安置的妥当性备受争议。法典模式、动产担保交易法模式和商事担保立法模式皆存疑义。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之下,继受大陆法传统的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应以外延更宽的普通债权质权取代应收账款质权,并依债权让与方式而设定;立基于制备商事账簿或会计账簿为前提的应收账款出质,作为特别担保物权应由特别法加以框制,从而形成普通债权质权与应收账款质权并列的双重债权融资模式。鉴于融资实践需要,应收账款质权与应收账款转让或让与担保应统一规定,只是在成立要件和公示方法上各有不同,前者应采登记要件主义,登记具有创设物权的效力;后者采登记对抗主义,登记仅有对抗效力。但二者均应具备书面要式性要求以弥补形式审查之不足,通知对于它们而言仅具有对抗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相对效力,而无设权性与绝对公示性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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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打开了动产担保融资之门,它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为配合《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的实现途径,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于10月1日上线运行。由此,企业应收账款这一“沉睡资产”开始被激发出融资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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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适应了担保物权制度的新发展,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对传统担保物权理论予以修正,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设立了应收账款质押与动产浮动抵押制度,规范了登记行为,在担保物权实现规则方面做出调整等。凡此种种变化必将给银行信贷担保业务的发展带来崭新契机,但同时也将带来一些不利因素,我们需要运用辨证的眼光,在研究并探讨其利弊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才能切实防范法律风险,从而进一步促进金融业朝着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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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内蒙古自治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明确将“应收账款”纳入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扩大了中小企业可供质押担保资产范围。这些资产变成可担保物,既能盘活中小企业的沉淀资金,又能改善其经营管理。本文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说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介绍了内蒙古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现状,同时分析了影响我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展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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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金融与市场》2010,(8):1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应收账款可以设立质权,扩大了企业可以担保的财产范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项新举措,中国人民银行也配套出台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搭建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平台。但从中小城市发展情况来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仍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沧州为样本,对两年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信贷实践进行总结,分析了当前制约该项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推动业务发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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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确定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是我国担保融资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该制度的实施解决对于解决企业融资难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阐述应收账款质押的必要性、该制度确立的意义和现实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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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担保与《物权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物权法》草案(六审稿)中明确将应收账款列入可抵押资产的范围,这是我国担保融资制度的突破性改革,将大大惠及中小企业、农民和银行,有力促进中国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发展。一、在《物权法》中规定应收账款作担保,在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1、由动产质押的贷款平均违约率较低。从贷款的结构上看,目前我国担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5%;动产抵押贷款占担保贷款总额4%,动产质押贷款占担保贷款总额8%,两者合计12%;无担保信用贷款占贷款总额的13%;由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担保贷款的违约率为12.39%,平均回收率达54.4%;由动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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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确定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是我国担保融资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该制度的实施解决对于解决企业融资难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阐述应收账款质押的必要性、该制度确立的意义和现实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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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确立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制度,这大大推动了应收账款融资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是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难以有效解决。为解决我国信贷实践中存在的中小企业不动产担保资源短缺、动产资源闲置与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应尽快学习国外经验,逐渐形成应收账款融资文化,构建高效、安全、合理的应收账款融资网络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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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情况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加快了引入动产担保制度的实践,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同步上线运行.标志着应收账款将成为信贷融资的重要担保资源。本文介绍福建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开展情况及成效,分析当前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制约因素,并提出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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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化解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出台和登记公示系统的建成运行,为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和贷款机构业务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运作平台。本文分析了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及贷款需求特征以及县域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难以开展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了促进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展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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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不仅统一了担保规则,简化了抵押登记程序、降低融资成本,而且一些创新内容对促进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如增添浮动担保制度,拓宽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增加应收账款质押、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抵押,促进了财产价值的发挥和担保手段的运用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