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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分业监管协调合作的制度安排思考   总被引:7,自引:1,他引:7  
在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下,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合作有其现实必要性.我国的分业监管协调合作应该是一个较长时间的制度安排,需要从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的协调合作、加强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合作以及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合作等三方面来完善这一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2.
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去考察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动因,并在对金融监管国际协调合作的理论和我国的监管合作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金融监管的制度差异、监管竞争、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协调机制失衡,进而产生金融监管套利行为。金融监管套利容易引发金融系统的负外部性,导致金融风险不断累加直至爆发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套利的盛行暴露了金融监管体系的漏洞,推动了金融监管国内协调统一和国际合作的发展。本文从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失衡的角度,以监管制度的成本收益和供需均衡分析为框架,运用净制度负担的一价定律模型和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博弈模型,探讨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不同状态下的监管套利问题。文章还提出了构建具有层次性、区域性的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加强各国协作并保持政策的一致性,拓宽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参与主体范围和市场领域,通过国际合作监管来缓解监管竞争,减少和消除监管套利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我国金融监管实践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着重从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重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充实金融法制机构等方面提出加强金融监管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5.
通过分析现行法律框架下中国金融监管协调合作的必要性,梳理和总结协调合作取得的成效后发现,当前金融监管协调中主要存在牵头人地位不明确、协调机制对监管机构约束力不强、缺乏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和监督机制、影子银行体系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监管协调机制缺乏匹配的专业人才等问题。建议明确央行作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牵头人的地位,进一步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金融监管协调监督机制,积极培养综合型监管人才;强调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注重服务金融市场、监管对象和投资者。  相似文献   

6.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国际经验与中国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宋清华 《武汉金融》2007,(12):18-20
金融混业经营不断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一些国家建立了专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如美国有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有类似组织。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GLB法案)对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金融监管协调重在机制建设,而不在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完善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应包括立法合作机制、牵头监管机制、联合行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金融业在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了实质上的混业经营格局,从而要求金融监管体制模式做出适当调整,以适应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在金融监管体制发生改变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间协调合作机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合作,以便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8.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入,三地金融监管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三地监管体制存在较大差异,香港是分业监管模式,澳门是统一监管模式,而内地是协调监管模式。在此背景下,大湾区开展金融监管合作面临监管模式选择、金融监管协调、跨境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和数据信息流动等重重障碍。基于此,有必要探索完善中央—地方多层次协作体制、政府—社会共同治理方式和立法—司法—执法多维合作模式,多维度创新三地金融监管合作的路径。同时重点着眼于创新金融监管合作的模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境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深化三地金融监管的合作,为大湾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及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的现状金融监管曾经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随着国内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监管职能逐渐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由专业的金融监管机构承担专门的金融监管职能。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中分离出来,有利于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的专业化,但与此同时,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则迫切成为一个必须加强的制度层面的工作领域。  相似文献   

10.
李成  马国校  李佳 《金融研究》2009,(5):186-193
应用进化博弈理论透视中国人民银行与三家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协调行为,以及对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效率进行考量,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处于低效率状态,监管各方在博弈过程中存在"搭便车"现象。金融监管合作与否的收益初始状态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监管主体的策略选择。因此,通过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加强信息共享和强化监管协调的法律约束手段,从根本上改变监管初始状态,为金融监管各方的协调博弈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11.
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金融创新对宏观政策的制定、金融市场运行、商业银行透明度都有影响,它能够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也能加剧金融风险的扩大,为防范金融创新可能对金融产生的负面影响,适应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我国应建立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设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协调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各金融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应通过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制定,借鉴国外金融监管经验,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相似文献   

12.
国际经验表明,金融危机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监管不力,而监管不力往往又与各金融监管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合作紧密相关.基于加拿大、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次贷危机前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改革的考察,笔者分析了这些国家在监管机构设置与职能、监管机构协调与合作、监管信息收集与共享以及国际监管协调与合作方面取得的成功经...  相似文献   

13.
从香港金融监管的特点看其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晓波 《南方金融》2002,(12):31-32,51
本文从分析香港金融监管制度三个方面的特点入手,阐述了其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借鉴意义,并提出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建立金融机构自我风险的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金融创新背景下的监管协调机制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强化金融监管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前中国应在改善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市场准入、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重点业务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中,强化金融监管机制,建立起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的相互协调机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包括内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金融监管机构自身的协调与合作机制,即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协调机制;另一方面  相似文献   

15.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及协调机制的现状金融监管曾经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随着国内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监管职能逐渐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由专业的金融监管机构承担专门的金融监管职能。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中分离出来,有利于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的专业化,但与此同时,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则成为一个必须加强的制度和体制层面的工作领域。  相似文献   

16.
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中国金融监管模式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金融创新对宏观政策的制定、金融市场运行、商业银行透明度均有影响,它能够管理和控制金融风险,也能增大金融风险,还将对金融稳定性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中国的金融监管应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与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通过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制定,借鉴国外金融监管经验,不断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相似文献   

17.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新法案的解析与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潘林伟 《新金融》2010,(10):22-25
美国新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确立了新的方向。在现有分业经营体制下,我国金融监管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扩大监管范围和内容;利用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新机遇,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银行业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18.
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带来了世界范围内的金融混业经营。我国在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了实质上的混业经营格局,这要求我国在金融监管体制模式选择上做出适当调整,以适应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在金融监管体制发生改变前,我国的监管机构间协调合作机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合作,以便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19.
关于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正式形成了以“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金融监督管理体系,这一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分业监管、垂直管理,但缺乏必要的部门间横向协调合作。因此,从“一行三会”体系形成之日始,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协调合作机制,以确保新金融监管体系有效运作的问题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本文拟就如何建立监管协调合作机制问题作一些探索。  相似文献   

20.
<正>一、我国监管协调机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现状1.政策法律规定层面。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水平较低,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尚无法律规范,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有待加强。虽然在政策和法律上都有所规定,但各相关部门均未出台关于金融监管协调的详细法律文件,"一行三会"之间的监管协调没有开展,金融监管协调仅限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不定期召开的监管联席会议,停留在政策层面,不是法定机制,内容也以务虚为主。2.具体业务协调层面。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在2000年9月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但该联席会议制度并没有发挥监管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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