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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是违章逆行?还是借道通行?主持人语: 大货车驾驶员杨国福驾车行驶途中,遇本车道被电力工程车及工程抢修人员占用,他“绕障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称)越过公路中心实线,和对向疾驶而来的一辆摩托车迎头相撞,造成骑摩托车人(酒后驾车、未戴头盔)死亡,杨国福被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案情的焦点是:杨国福“绕障碍”行为是不是造成此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为涉及到事故成因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思路,这就使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具有了一定的典型性。本栏就此已刊发8篇来稿展开讨论,本期刊发“高警督”的文章作为这次讨论的终结。从…  相似文献   

2.
第二部分审评意见一.肇事逃逸案件的交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当事人的行为毁灭或改变了证据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3.
主持人语:关于《这次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吗?》的讨论将告结束。本期继续刊发四篇来稿,最后是“高警督”的总结性文章。本栏文章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皆简称《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皆简称《办法》。此案例公布之后收到大量来稿,这从侧面反映出广大事故处理民警的钻研精神和对本刊的厚爱,尤其令人欣慰的是一些运输企业的管理人员也参与研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美中不足的是,来稿人的地域分布极不平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计,福建省最多,江苏省其次,四川省再次,这三个省的来稿就占全部讨论文…  相似文献   

4.
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所查明的事实,依照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在造成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和过错大小所作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虽然不能等同于法律责任,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两者的关系十分紧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了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即通过分析违章行为与造成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作用大小,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我们将这一认定原则简称为"因果关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较之以…  相似文献   

5.
《道路交通管理》今年第9期刊登的王颖志同志的《这起事故该如何认定》一文(以下简称《王文》),在介绍了案情后,指出这起事故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推定原则,对驾驶员陈某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认为这起事故处理应适用的条款为《办法》第四十五条。 俞某的行为在事故中起 主要作用傅以诺 根据《王文》所叙述的案情及调查的证据,笔者认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因为陈某没有肇事逃逸的主观故意。俞某的死亡发生在陈某送其回家之后,陈某当时并不知道俞某的伤情,没有必要逃逸。 此事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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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 2000年第9期刊登的王颖志同志《这起事故该如何认定》的案例很典型,有一定讨论价值。笔者同意王颖志同志对此案的分析意见,但不同意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结案。在此与同行们探讨。 《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此案是不是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呢?从王颖志同志的叙述中得知:“20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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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当事人应迅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听候处理,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应在什么时效期间内报案?公安机关应对什么期间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予以受理?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均未作出明确的时效规定。实际工作中对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案、事后又要求处理的案件,通常采取以下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依据《办法})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相似文献   

8.
案情 贾某从高速公路防护网破 口处闯进快车道,被一辆货车撞成五级伤残。货车在事发后逃离现场。公安交警对这起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是:贾某擅自进人高速公路,并横穿车行道,以致引发事故,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非机动车、行人不得进人高速公路”的规定,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贾某(以下简称“原告”)则以“我误闯高速公路造成事故是我不对,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未及时修复防护网的破口,理应负一定责任”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赔偿其损失。分歧:在被告是否应承担本案赔偿 分岐责…  相似文献   

9.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据此,责任认定实际上是行政确认行为。2000年公安部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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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南平市建瓯、浦城等县(市)规范化的摩托车驾驶员考试场先后投入使用,同时在南平市范围内实行《南平市摩托车驾驶员考试发证管理办法》,规范摩托车驾驶员的培训和考试。 近几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摩托车的增长迅猛,南平市1999年摩托车增长率为32%,然而对摩托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没有标准,不规范。加之现行的摩托车培训发证方面存在的问题,许多人干脆不参加培训,无证驾车,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1999年初至今年9月,南平市发生与摩托有关交通事故1748起,占事故总数30.8%,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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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 2000年第9期王颖志同志的《这起事故该如何认定》一文,涉及到推定原则在事故处理中的具体运用,笔者发表一点意见,请同行指正。 一、陈志红驾驶摩托车与行人俞海生相碰撞后,按当时双方的情况,均有条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均由于文中所述的原因而未及时报案。交警在无法查明事故真相的情况下,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规定,推定陈志红负事故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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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了第6期《案例会诊》刊登的全部材料,认为该起事故既不错综,也不复杂。龙泉驿区交警大队制作的第0007027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制作的(2000)龙泉民初字第1371号《民事判决书》已明确回答了讨论所提出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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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认为杨国福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认定正确。其理由如下: l、根据《条例》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的规定,杨国福的行为属于借道通行。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占用对方车道,而他在发现对方摩托车时,已经无法采取避险措施,在紧急制动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碰撞造成事故。 2、《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该路划有中心实线,即车辆不准越线超车,杨的行为明显违反此规定。 以上两点违章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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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卜简称《办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法规。这一重要法规的实施,为在全国范国内统一交通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执行中部分地方出现了对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规定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属何件质的理解不一致的情况。即: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维持、变更或撤销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不服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对此。有人认为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是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令法权益是否被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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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材料     
案件材料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简要案情: 1999年12月3日8时50分,朔州市公安局司机王志刚(男,29岁)持证驾驶本单位晋F1005警号日产公爵王小卧车,后排乘坐有市公安局副局长左延君(男,56岁),从朔州市驶往怀仁县途中,由西向东行至大忻线110km+300m处,因冰雪道路侧滑入逆行道,与大同矿务局司机许和平(男,33岁)持证驾驶的大同矿务局大斗沟矿王沿平自养的晋B38325号华西牌旅行客车相撞,造成司机王志刚当场死亡,左延君经朔域区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双方车辆损坏;乘坐在华西牌旅行客车上的崔蚕玉、李兰则、李有奎受轻伤。 经我队现场勘查、调查、核实,证明下列事实:当事人王志刚驾车未确保安全,因冰雪道路侧滑入逆行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当事人许和平在冰雪路面上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因素。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十九条之规定,先后于1999年12月17日、12月21日由队务会、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如下: 一、当事人王志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当事人许和平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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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无证驾车行为要负交通事故责任———与陈文林同志商榷重庆市公安交警三大队王秋阳拜读了陈文林同志的《无证驾车行为是否应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一文(以下简称“陈文”),觉得此文结论及依据似乎失之偏颇,所提到的那种简单、孤立地认定无证驾车人应否承担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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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定义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人不履行交通义务,侵犯了他人的交通权利,因而道路交通事故的本质是交通侵权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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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本案并不特殊、复杂。祁阳县人民法院认定费仲林“偷开”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提法有妥。偷和盗同义,以非法手段秘密窃取公私物为已有的行为叫偷盗。本案并非偷盗车辆,是费仲林酒后、无证擅自驾车肇事后逃逸,费仲林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费仲林逃逸,应由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酝酿‘本案有两个问题应引起重视:1、关于扣押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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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移交法院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后,须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自《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公安机关运用《办法》解决了大量民事赔偿问题,对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由于《办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适用对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了很大变化,《办法》滞后于形势,直接影响了事故处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对此,各级公安机关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其中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移交法院是最主要的内容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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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督信箱     
1 问 司机驾车将狗撞伤, 该如何处理? 肖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不慎将一条宠物狗撞伤。请问:这属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如何定责?如果不是,该如何处理? 湖北省黄石市交警支队 童国忠1答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规定:“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牲畜,指家畜。宠物狗属牲畜类,在《条例》规定范围内。汽车将宠物狗撞伤,应是道路交通事故,其交通事故责任应由驾驶员与宠物的主人根据各自的交通违章情节划分。 高警督2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条与第三十二条 存在时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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