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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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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热点问答     
《中国海关》2020,(2):46-47
请问“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了哪些改革?根据《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2号)附件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第二中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改革后,企业开展报关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并办理备案手续,并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相似文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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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2013,(6):48-49
a企业及报关员管理①我报关公司是2011年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320万元人民币,现在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跨关区分支机构,请问我司的注册资金符合设立跨关区分支机构的要求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2005年第18号公告)的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施行后,原报关企业注册资本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的,其申请新的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仍需要增资5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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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2011,(8):56-57
01 我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到8月6日,请问办理延续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报关企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四十日前向海关提出申清并递交以下材料:①注册髓记许Ⅱ丁延续申请书;  相似文献   

4.
<正>200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规定》集中明确了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的有关事宜和海关管理的有关内容;扩大了报关单位的范围;明确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取消了1年1次的企业年审,替代为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行3年换证制度和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行2年许可延  相似文献   

5.
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报关服务业务也拓展迅速。各大报关企业纷纷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形式扩大自身规模.形成网络化的经营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127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报关企业的分支机构经营报关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设立地域的不同,分为本直属海关关区内实行备案制管理和跨直属海关关区实行许可制管理两种情况。本文介绍的是跨关区分支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制度。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 27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05年6月1日施行.<规定>对报关单位进行了新的划分,对报关企业不再进行专业和代理的区分,而统称为报关企业.同时,对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也有了新的规定.如何完成新规定下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平稳过渡,成了报关企业向海关咨询的一大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7.
《中国海关》2018,(12):70-70
1企业如何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申请?根据《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3号)第一中规定:“关于提交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自2018年10月29日起,企业在互联网上申请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业务(含许可、备案、变更、注销)的,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http://www 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子系统或‘互联网+海关’(http://online.customs.gov cn/)‘企业管理’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企业需到所在地海关企业管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相似文献   

8.
书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05年6月119施行。《规定》对报关单位进行了新的划分.对报关企业不再进行专业和代理的区分而统称为报关企业。同时.对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也有了新的规定。如何完成新规定下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平稳过渡成了报关企业向海关咨询的一大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9.
刘洋 《中国海关》2006,(11):52-53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为有期限的行政许可;设立行政许可延续的目的是因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取得行政许可后报关企业经营会发生动态的变化个别报荚企业由于经营不普企业管理失控报关员和报关管理人员流失.企业亏损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报关企业的法定标准选不到报关企业资金.人员.财产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的准入门槛。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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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2014,(12):50-51
企业管理及统计 1 我司是一家进出口企业,海关证书有效期到2014年12月15日。听闻现在海关系统自动延长证书期限,但是需要企业年报。请问今年是否需要办理年报?根据海关相关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3月13日及以后的,证书继续有效,并且有效期自动延续为长期。  相似文献   

11.
《商界》2005,(7):63-63
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将专业报关和代理报关企业统一合并为“报关企业”;统一市场准入的标准和审批程序;将每年一次的企业年审改为报关企业两年一次、其他企业三年一次更换注册登记证书等。《规定》扩大报关企业范围,指出,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办理报关注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不仅包括法人,而且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根据《规定》,个人可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到海美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成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取得独立的海关编码。  相似文献   

12.
报关员是通过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相似文献   

13.
2021年11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第88号公告,公布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配套执行的《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水运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单项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2019年第46号、2019年第229号、2020年第137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2005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对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做出明确规定.它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报关注册登记许可:二是经过海关行政许可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所在地海关办理具体报关注册登记。  相似文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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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2014,(1):46-47
以下解答仅供参考,请以通关现场海关答复为准。a ASK CHINA CUSTOMS企业及报关员管理我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原来从事出口业务都是通过外贸公司代理,现打算自己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以自己的名义报关。请问到海关是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还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相似文献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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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2014,(5):50-51
企业管理及统计 我司是一家新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报关业务开展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想了解一下海关对报关专用章样式有何要求?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8号),报关专用章应为椭圆形.长50mm,宽36mm,包含企业名称全称。报关企业的报关专用章还应当包含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名称。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27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与原来的规定相比,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及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等,在注册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内容上都作了重大调整。  相似文献   

18.
金鸣  程宁  张莉 《中国海关》2024,(4):62-64
<正>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企业哪些信息变更会影响海关编码?企业迁址、地方行政区划变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变化(经济区划)、企业改制等信息变更会影响海关编码。哪些情形下海关不接受企业年报申报,后者需重新办理企业备案或报关企业备案?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形:企业已注销的;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和双重身份企业报关有效期已超期的;分支机构所属上级单位已注销的;  相似文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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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2014,(11):54-55
a企业管理及统计 1我司是“长三角”地区新成立的进出口企业,尚未在海关注册登记。现想以区域通关一体化模式报关,请问应该到哪个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限据海关相关文件,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长江经济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应当到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按照上述规定,你司应至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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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2011,(5):50-51
01 我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不慎遗失了,可以补办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7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报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海关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发生遗失的,报关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向海关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海关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予以补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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