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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并指明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份、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改革探索方向。那么,如何创造条件让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得以彰显,就是未来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杭州农民土地财政性收入构成浙江省杭州市农村经济活跃、农民相对富裕。农民收入主要构成是工资性收入,2009年~2013年这一比重占到了6成左右;其次是家庭经营性收入,约占3成;财产性收入始终在5%附近徘徊,  相似文献   

2.
<正>蕴含农村改革重大突破农民财产权利不明晰、财产权利不充分、财产权利缺乏保障、财产价值无法得到公平的体现和实现,以致农户可支配财产少、农民家庭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比重极低,是造成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纯收入为50.5元,占农村居民人均总纯收入的2.0%;2011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纯收入虽然增加到228.6元,但比重仅上升为3.3%。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农村家庭通常要比城市家庭拥有更多的家庭财产(特别是生产性财产),财产性收入是构成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家庭退休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增加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具有极大的紧迫性和巨大的现实空间,必须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保障和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释放可持续增长的农村财产性收入制度红利,为根本缓解和解决"三农问题"奠定经济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  相似文献   

3.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将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主线,在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权”抵押融资,真正盘活农村资产,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三权”抵押融资对象主要针对重庆市范围内的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相似文献   

4.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就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新的权能,也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农民融资的难题。目前,人民日报记者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农村改革的亮点问题采访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  相似文献   

5.
声音     
《中国土地》2012,(2):5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  相似文献   

6.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7.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8.
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川开展了包括盘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等改革试点。各试点单位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农民参与改革的热情高,确权颁证进展顺利,产权交易体系初步建立,已经可以总结提炼出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农业共营制、引进旅游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等具有普遍意义、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但由于存在制度性障碍仍然存在、财产权转化为财产性收入仍然困难、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仍然单一、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等问题,制约着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增加。应以"三个有利于"为衡量工作是非得失的评判标准,营造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的良好氛围;破除制度性障碍,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制度保障;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造现实条件。  相似文献   

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  相似文献   

10.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将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主线,在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权’抵押融资,真正盘活农村资产,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相似文献   

11.
正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其核心要义是通过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增值。在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中,需重点把握如下几个环节:处理好复杂的法律关系。农村"三变"改革,既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办法,还涉及公司  相似文献   

12.
深化农村集体制度改革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土地制度的必然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能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3.
承包权作价尚需思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9年2月,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农业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以家庭承包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均可以依法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价出资".无疑,此举有利于盘活农民的土地资产,增加农户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提高农地流转效率,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主体.  相似文献   

14.
作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性收入的提高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城乡居民财产权利平等的必然要求,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然而,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不够完善、农民的房产权益得不到保障、农村资本市场不够健全等原因,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长期面临着基数小、获得渠道狭窄、增速不稳定等问题。土地、房屋及资金是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别从这三个角度探讨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径,无疑是抓住了破解难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农民财产性收入是农民收入增长中极具潜力的部分。当前,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面临着资源禀赋、制度安排等多方面的制约,其中制度性制约又是主要因素。一些制度安排或者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作用的发挥,或者是由于界定不够清晰等原因对农民的财产权利保护不够有力,从而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造成制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需要针对这些制度性的约束进行实践探索,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等途径多管齐下。  相似文献   

16.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相似文献   

17.
农民财产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提出,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也需要稳定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基于此,介绍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组成,并研究了农村集体经济下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提升方法,其中主要包括保证集体经济稳定发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3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关于增加湖北省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前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呈现出不断增长,绝对量少,在纯收入中的比例微小和来源单一的特点.而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缓解城乡收入差距和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规范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有偿转让,畅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等则是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9.
<正>农民增收的道路有千百条,通过股份合作、增加财产投资性收入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农村有土地、资金、劳力三个生产力要素,只要整合起来就可以变成资本。同时,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拥有三大权利:集体资产所有权分配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收益权,只要等价置换,就能够持续快速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投资性收入。股份合作正是实现农村资源整合、农户权益置换,把资源变成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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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江苏今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是围绕"确权、赋能、搞活",进一步明晰农村产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和农民增收能力。确权,主要是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和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等确权登记工作。赋能,主要是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流转收益、抵押担保等权能,保障农民对宅基地用益物权,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等权能。搞活,主要是在明晰产权、赋予权能的基础上,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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