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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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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娟 《审计与理财》2010,(12):55-55
随着离婚率及房产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作为最主要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的分割就成了离婚案件中极其重要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婚前按揭的房产如何分割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产生了一定的争议。  相似文献   

2.
一、双方当事人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已明确了夫妻共同房产归一方所有,现该方当事人持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到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登记,是否还需另一方到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依照合同协议等方式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需要合同协议双方当事人完成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能发生变动。民政部门离婚协议上虽已明确了夫妻共同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此时房产所有权还没有发生变动,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双方当事人根据此协议到房管部门完成转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  相似文献   

3.
离婚一般有三种情况:法院民事调解离婚、民事判决离婚、协议离婚。前两种离婚办房产过户手续产生的问题相对较少,而依据离婚协议进行产权过户登记过程中的问题比较突出。实践中,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失去联络、不愿配合对方等原因,导致权利人单方持离婚协议前来房管部门要求过户。登记机关能否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为权利人单方办理过户手续?如不能单方予以办理,当事人在无法联系对方请求协助过户的情况下可采取怎样的方式完成过户手续?登记机关如何减少在协议离婚房产过户中存在的风险?这些都是登记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综合分析协议离婚时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产权分割及过户登记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4.
孙某和江某于1999年结婚。2001年5月,江某分得单位一套住房并于2001年6月以自己的名义按成本价交纳全部购房款。2001年12月孙某与江某协议离婚。2002年6月,江某取得上述房产的房产证。现孙某与江某持双方的离婚协议(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将该房产分给孙某)与江某名下的房产证来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该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是按赠与还是按析产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有两种观点:  相似文献   

5.
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中最难处理的则是财产分配问题,在2011年8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有关离婚房产分配的条款更是引发了人们的热议,颇有争议;且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影响——导致不少人的婚恋观发生了改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立法现状进行研究,并对该解释中相关条款与民法有关原则相联系,探讨该司法解释之现实运用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一、双方当事人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上已明确了夫妻共同房产归一方所有,现该方当事人持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到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登记,是否还需另一方到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依照合同协议等方式取得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需要合同协议双方当事人完成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能发生变动。民政部门离婚协议上虽已明确了夫妻共同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此时房产所有权还没有发生变动,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双方当事人根据此协议到房管部门完成转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归一方所有。因此,需双方到场。通常情况下,双方共同申请是原则,单方申请是例外,而单方申请一般都是申请一方在申请之前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等物权。比如房屋修建,在修建事实行为完毕时即取得房屋所有权;因确权判决或仲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在确权判决或仲裁生效时即取得房屋所有权;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这些情况仅需已取得权利的人单方申请即可。  相似文献   

7.
一、实际工作遇到的挑战近年来,我单位在房产登记工作中已遇到数起当事人持调解协议申请相关房屋登记的情况,主要集中在继承、离婚分割业务等方面。在实践中遇到了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县(区)级以下调处机构的人民调解员都不具备长期直接从事房产登记工作的经验,对房产登记所涉法律法规政策知晓的广度和研究的深度较为有限,其主持调解所形成的调解协议,  相似文献   

8.
我于2000年结婚,婚后感情不太好,我决定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对财产侵害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丈夫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没有拿到房产证,房产证是在我们结婚后第三个月才拿到的,在我们离婚时,这栋房产能否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似文献   

9.
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我国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救济制度之一,也是婚姻法中被公众认可的法律亮点.该制度以尊重夫妻双方人格独立与平等,致力于保护弱者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实现损害与救济之间的衡平为宗旨设立的离婚救济制度,即法律为离婚过程 中权利受到损害或经济遇到困难的一方提供的权利救济及困难帮助的方式.该制度设立的初衷原是使得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人,可以得到原配偶的经济帮助以便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需求.但是,通过这几年婚姻法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经济帮助制度尚存在尚需规范和完善,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很多难点和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一、问题的提出 某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李某(男)与张某(女)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发生争吵。张某遂于2000年7月27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其现在居住的房产分割上发生纠纷,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房屋原属李某单位所有,在1999年房改售房时,向单位缴纳了房改购房款25,000元;但由于各种原因,至离婚诉讼时仍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11.
纪在霞 《价值工程》2010,29(10):246-247
完善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必要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配偶权,并对配偶权所派生身份权的范围予以明确。从配偶权和司法实践的角度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一是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受害人对配偶或家庭的贡献;二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和具体情节;三是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的程度和后果,离婚后对受害人生活的影响;四是当地经济状况和赔偿义务人的经济能力。  相似文献   

12.
冯燕 《价值工程》2011,30(34):262-263
夫妻涉及的房产在处理时,适用的法律主要有《婚姻法》、《物权法》,《婚姻法》中对财产的处理考虑到家庭的特殊性,应该优先适用。房产证是拥有房产的证明,当房产证表明的房产归属与《婚姻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以《婚姻法》来认定其归属。在对夫妻涉及的房产处理时,应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原则。本文结合实践中常见的几种夫妻涉及的房产纠纷,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3.
《会计之友》2013,(7):129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3年2月4日表示,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离婚分割房产出售所得须缴个税。纳税服务司近日通过官方网站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做出解答。有纳税人咨询,夫妻离婚后,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屋归属于另一方,该方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4.
分居两年即可自行离婚有些人以为夫妻只要分居两年就可以自行离婚,而不必经过民政部门或法院的处理。其实,这种认识并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当然不能和离婚划等号。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些人认为,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就…  相似文献   

15.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增加了此制度。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近几年来,不断涌现出的新情况和大量的司法实践都对此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尚毅 《中国房地产》2013,(13):43-44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产在满足生活需要的同时,已经成为一种保值增值的商品。伴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加强,房产档案已经成为房地产权属登记、交易评估、市场政策、司法仲裁、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物业管理、旧城改造、史迹考证、房地征税等工作中必需的信息支持,政府和公众对房地  相似文献   

17.
随着城市建设的逐步加快,房地产市场变得更加活跃,房产设计持续更新,房价不断上升。虽说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对房产市场进行调控,但房价稳居不下。准确、科学的测绘出房产的有关数据变得十分必要。房产测绘数据可以有效地处理在房产登记、交易和纠纷等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如何有效地控制房产测绘过程中的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论述了房产测绘的概念和意义,然后分析了影响房产测绘过程中质量的因素,最后提出了房产测绘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有效策略。  相似文献   

18.
201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后,其中涉及的夫妻房产权益分配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父母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等这些新规定赢得很多人一片叫好声,但同时很多人怀疑新规定会降低离婚成本,助长男性离婚动因,弱化对女性权益的保护,让一方失去对婚姻的归宿感。  相似文献   

19.
香港某男士与内地某女士在香港结婚,后在香港区域诉讼离婚,基于双方就财产分配达成的协议,香港法院命令将内地一处房产由男方名下转归女方。女方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离婚析产,所持材料包括:1.男方关于房产归女方的《声明》;2.两人身份证件;3.《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证明书》(相当于内地人民法院的生效证明);4.区域法院《命令》(相当于内地人民法院的裁定)等。这些材料均由具备“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见证,并加盖了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转递专用章。由于此种业务较少遇到,能否受理或者如何受理,房屋登记工作人员有些疑问。  相似文献   

20.
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其所签合同是否有效。在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案例争议较大。本文将结合几个典型案例及法官论述,用以阐明法院裁判的依据、审理思路和值得引起注意的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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