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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北二环雍和大厦的开发商在合同上制造“文字陷阱”.先把门面房卖给郑先生,随后又卖给另一家业主,但既不给郑先生房子也不退款。日前,北京东城法院一审认定开发商违法,判决按照“1+1”的原则,根据郑先生的已付购房款,双倍赔偿近1100万元和利息损失33万元。据悉.这是该市首例开发商因一房两卖被判双倍赔偿的案件。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2010年2月,我预购了一套商品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该房为三室两厅两卫一厨结构,价款以1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基准据实核算,每平方米为4000元。签订合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回放2012年1月,张全以100万元价格从某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一套,双方订有商品房买卖契约,房屋于2012年12月交付张全,但双方一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013年1月,开发商故意隐瞒此房已售张全的事实,将此房以150万元的价格卖给戚亮,且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戚亮拿到了该房产权证。此后,戚亮因事出国,在其出国期间,张全对该房进行了装修并搬入居住。戚亮回国后与张全发生纠纷,双方均主张拥有该房产权,协商未果,戚亮遂将张全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并要求张全立即迁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