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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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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桥视野》2005,(3):38-39
2004年2月,由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批准及交易的操作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此前的200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这两个重要文件成为国企改制的准绳。  相似文献   

2.
刘宇 《经济导刊》2005,(6):30-31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终于在2005年4月14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公布。文中用“向管理层转让”代替了“管理层收购(MBO)”,一方面回避了敏感的字眼,表达出管理层希望MBO在规范中发展的用心,另一方面扩大了外延,新规定适用于包括MBO在内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的一切转让行为,传递出全面监管的信息。  相似文献   

3.
当前应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高度重视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针对2004年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对96号文件和3号令进行补充和完善。各级国资委要严格贯彻落实4月14日出台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件),不允许搞的要做到令行禁止,允许探索进行的要依法规范进行。省级国资委要加强对市(地)级国资委规范改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国资委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  相似文献   

4.
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需要探索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该《办法》作为我国首个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部门规章,其本身具有起步性和探索性  相似文献   

5.
2004年6月,广东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国资委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全面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和国有企业改制;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使国企主业更加突出,  相似文献   

6.
为减少和避免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2004年2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到2009年6月颁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务院国资委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法规与制度,规范和完善了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进场交易、资产评估等事项.本文将针对当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操作程序及产权转让过程中的规范盲点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7.
杨晓飞 《时代经贸》2012,(10):161-161,176
为减少和避免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2004年2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到2009年6月颁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务院国资委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法规与制度,规范和完善了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进场交易、资产评估等事项。本文将针对当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操作程序及产权转让过程中的规范盲点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8.
《中国产权交易、经纪与拍卖实务简明读本》一书,是国资委、财政部联合颁布、实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后出版的产权拍卖的第一本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意味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相当规模的中央企业国有资产将进入北京、上海、天津三地的产权交易市场,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愿本书的出版能为从事产权交易、经纪和拍卖的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王长泰(中都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裁)  相似文献   

9.
政策     
<正>国资委开出 MBO 五禁令大型 企业严禁管理层收购 对于前阶段社会上讨论热烈的国有 企业管理层收购(MBO)问题,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李毅中 2004年12月15日明确表示:”大型企业 不能搞管理层收购,一些中小企业可以 探索。” 同时国资委也为 MBO 设立五条”禁 令”:要做好经营者离任审计,对企业业 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购买股权;改制 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制定, 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等重大事项, 严禁自买自卖国有产权;必须进场交易,  相似文献   

10.
中央     
《经济》2004,(2)
国资委国有产权转让设定八大“禁区” 日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明确规定了国有产权转让中的八大“禁区”。 这八大“禁区”是: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交易的;越权擅自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  相似文献   

11.
陈志武 《商周刊》2012,(10):8-8
日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严禁超标准购买公务车、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等12条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令。此次四部门列出的12种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禁止行为包括:  相似文献   

12.
企业国有产权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有利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现有监管体制下,可以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针对实践中国有产权交易模式存在的问题,对投招标模式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交易程序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科学认识,方可规范操作——对MBO形势的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4月17日,中央国资委颁布了《中小型国有企业向管理层转让股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78号文”),也就是市场期盼已久的所谓“MBO”政策,而笔者正想从这个市场的“误解”说开去。  相似文献   

14.
经中共青海省省委、省政府批准,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今年4月正式成立,这标志着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国资委主要职能的规定,省国资委是经省政府授权,代表省政府依法统一履行企业国有资  相似文献   

15.
2005年国有企业改革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要加快和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中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供动力和体制保障。推进中央企业改革,既要加快步伐,又要规范操作。要认真执行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认真执行《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这方面中央企业要起表率作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许玉金 《经济师》1999,(11):61-61
国有股的转让一般指的是,国有股权通过买卖活动在不同主体间发生流动转移的一种经济行为。它是调整国有资产存量的一种重要形式,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有利于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集中生产发挥规模效益,也是解决经营性亏损企业的有效办法。可以达到国有股权优化组合、合理流动的目的。国有股权的转让包括:一是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二是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一、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管理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国有资产股份在企业中占有主导地位,企业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者,其经营目的之一就是使国有…  相似文献   

17.
陈杰  孙晓艳 《广东经济》2010,(10):45-47
2004年6月,广东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资委刚成立的时候,国有企业的日子并不好过。那时的中国经济刚刚走出低迷,亚洲金融危机、国企三年脱困等让人沮丧的记忆还相当清晰。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国资委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全面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和国有企业改制;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使国企退出部分经济领域,国企主业更加突出;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产业、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着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国有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至2008年底,  相似文献   

18.
透视“MBO”新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视角》2005,(6):12-14
早在4月14日下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召开了一个很小型的核心媒体座谈会,正式发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至此,被市场千呼万唤的MBO规则终于初露水面。  相似文献   

19.
国有企业监事会,是国有资产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行使出资者监督权,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的主要形式。为了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国务院于2000年2月颁布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1994年颁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明确: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  相似文献   

20.
管理层收购:宏观意义与微观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管理层收购(MBO)对中国的宏观意义是在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过程中与国有股向外商转让、向民营企业转让并列的国有资产退出方式;它能有效激发国有企业干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MBO的发展有助于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有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公司治理机制。因此国家应积极推动MBO,但为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必要坚持先规范后发展的原则。并加强MBO过程中的微观监管,包括在转让方式、转让价格、整体出售、融资安排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使MBO得以规范有序地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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