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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水平,根据2003年6月29日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双方决定,就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开放及加强金融合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专业资格互认签署了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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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及历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所达成的合作项目,很多都与检验检疫工作密切相关,都需要检验检疫机构的直接参与和配合。近年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力服务粤港经贸交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积极配合做好优化投资软环境等工作,助推粤港两地经贸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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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简称。这一“安排”由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定,于2003年8月29日正式签署,并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启去路。CEPA的签署使内地与香港两地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殴。按照CEPA的规定,香港可在祖国内地享受到比作为一个WTO成员所能享受到的自优惠的商业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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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紧密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贸联系,支持香港改善经济结构并走向新的繁荣,中国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于2003年6月29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有关措施将由200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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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内地与香港,澳门关手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称:CEPA)、《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的“早期收获”方案,《中国对老挝,柬埔寨和缅甸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换文》.《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等优惠贸易协定开始执行。此外.我国与《曼谷协定》成员国印度于2004年1月1日起相互适用《曼谷协定》(下称: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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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香港经济与内地经济的融合,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磋商于2002年1月在北京启动。经过十几轮不同层次的磋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并于2004年1日1日开始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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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3年10月17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诞生之后.很多学者围绕其主要内容和政策效应做了大量论述和分析.那么CEPA中有关服务业开放都做了哪些规定.这些条款会给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本文将结合目前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发展现状及CEPA中服务业的具体规定.对这些问题做一初步回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