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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在传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存的国家,往往会引起所得税法对股息所得的重复征税问题,为解决股息所得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各国主要从公司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两方面对股息所得的重复征税进行法律规制,以实现“两税一体化”。结合OECD成员国“两税一体化”的法律规制模式及发展趋势,通过对我国“两税一体化”法律规制现状的分析和论证,明确了我国股息所得“两税一体化”的法律规制模式——减征或免征制,并提出在财政收支能够承受的条件下,可逐步实行“免税制”。  相似文献   

2.
股息重复征税,是指在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立制度下,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来源于公司所得税后利润的股息收入,再征收一次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股息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学术界一直进行着研究和探索.《管理世界》2011年第5期发表的关华、潘明星的学术论文《我国股息重复征税及其减除》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解决的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其创新之处有如下几点: 一是明确界定了概念.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存,必然引起对股息的重复征税:公司在实现利润环节首先要依法缴纳公司所得税.对所得税后利润,公司可将利润分配给股东.如果股东为自然人个人,还需将其取得的股息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产生对同一税源的重复征税.  相似文献   

3.
林江  潘静 《当代财经》2007,(11):36-40
我国大陆地区对企业和个人所得一贯实行的是独立课征制,这种课征制度存在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而目前随着我国大陆地区民间投资的增长、股份制经济的壮大以及所得税地位的提高,经济性重复征税严重制约了大陆地区的税制优化和经济发展.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同样存在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他们也致力于消除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实践.其中,我国台湾地区在1998年把所得税独立课征制修正为两税合一制,在消除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大陆借鉴.  相似文献   

4.
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的税收处理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围绕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的税收处理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税收处理的理论模式,并对各种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比较。随后,以OECD成员国为样本系统考察了各国所采取的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税收处理办法,分析了它们的演变过程、目前状态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考察了中国现行股息红利双重征税的税收处理办法,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了它的利弊得失,明确了它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5.
我国2004年以来实行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复征税,但是重复征税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公司利润、股息红利及捐赠方面重复征收的所得税,以及中间环节免税、混合销售等重复征收的增值税的存在。重复征税违背了公平与效率原则,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降低了社会资金利用率。为避免重复征税,所得税方面要对股息红利实行免税,实行"国内税收饶让"原则;增值税方面要简化税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小规模纳税人体系。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学者对股东征税制度的研究还很少,但是随着股份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完善,股东征税制度的研究显得日益重要.本文在对英国和西班牙股息、资本利得征税制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以国际税收竞争理论为基础对我国相关税制改革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对我国居民公司的非居民个人股东长期投资获得的股息免税,而对居民个人股东长期投资获得的股息采用归集抵免制来消除重复征税;二是尽快开征独立的资本利得税,同时改革证券交易印花税.  相似文献   

7.
目前我国学者对股东征税制度的研究还很少,但是随着股份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完善,股东征税制度的研究显得日益重要。本文在对英国和西班牙股息、资本利得征税制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以国际税收竞争理论为基础对我国相关税制改革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对我国居民公司的非居民个人股东长期投资获得的股息免税,而对居民个人股东长期投资获得的股息采用归集抵免制来消除重复征税;二是尽快开征独立的资本利得税,同时改革证券交易印花税。  相似文献   

8.
王淼 《时代经贸》2007,5(12):31-32
本文主要论述了对外国关联公司股息所得进行国际双重征税存在的原因,以及消除该种国际双重征税的两种主要方法,并通过对两种方法的详细论述,总结出各种方法的适用情形和存在的缺陷,从而提出对消除外国关联公司股息所得的国际双重征税协调使用途径.  相似文献   

9.
2007年3月16日,新的所得税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以高票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实现了"两税合一".文章主要就两税合并前的利弊、两税合并的意义以及影响加以讨论.  相似文献   

10.
所谓股息所得是指投资方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税后利润,属于已征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所得,对投资方而言,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原则上一般不再征税。而资本利得是投资企业处理股权的收益所得,即企业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理股权投资所获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这种收益应全额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股权投资业务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只要是被投资单位支付的分配额,而且是从税后利润中的分配,均应作为投资方的股息性所得。凡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现行税制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存,这势必引起公司利润和股息、红利的经济性重复征税现象。重复征税影响了投资者和企业的经济行为,也影响了宏观经济运行的效率。本文结合我国当前的所得税制度,通过比较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提出减缓或消除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重复征税现象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是国际税收中的一个严重而突出的问题,对国际经济交往的顺利进行存在不少负面影响,有违税收公平、公正的原则,加重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不利于各国经济的发展,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根源。国家主权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政治基础;所得国际化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经济基础;税收管辖权冲突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法律基础和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3.
2008年,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基本消除了企业间相互投资分回利润的重复课税;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也已消除或缓解了个人投资于企业所获股息所得的重复课税.这一改革也被称为“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一体化改革”.文章基于上述背景,首先梳理了学界对我国这一税制发展趋势的研判与建议;其次,运用税收统计和上市公司的整体与个体数据,测算并比较了主要备选方案的减税效应,“双税率法中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方法”具有最缓和的减税效果,“归集抵免法”与“个人所得税免税法”的效果居中,而“企业所得税免税法”的减税幅度最大;再次,考虑非上市企业与上市公司税收待遇不同造成的扭曲效应及征纳双方避税与反避税博弈的法理分析,改革的必要性更加紧迫;最后,结合我国“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整体改革方向,提出了消除股息所得重复课税的近、中、远期的方案,分别是“个人所得税免税法”、“企业所得税免税法”和“归集抵免法”.文章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现实数据进行的改革效应模拟测算,为相关税制发展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14.
一、对证券投资所得重复征税。1.对已分配利润重复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不允许从应税利润中扣除向股东支付的股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所得,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在我国,一笔利润先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公司用税后利润进行分红派息时,这部分股息和红利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这部分税后利润分配到法人股东手中,可以享受境内投资收益的税收抵免,不会发生重复征税。但是如果这部分利润分配…  相似文献   

15.
<正>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近来市场瞩目的焦点。传统的古典制以"法人实在说"为基础,认为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因此同时开征公司所得税和股息个人所得税。最近,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应该降低或免除股息税,以缓解双重征税,促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本文对美国,OECD,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股息税制变迁、现状进行  相似文献   

16.
公司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如何相互配合已成为现代所得税制设计的关键问题。古典制由于重复征税会造成税负不公,并影响公司的融资决策;而归集制可以减少或消除重复征税,实现纵向公平,并保持对公司融资决策的中性影响。所以从公平和效率两方面考虑归集制均优于古典制。我国适时进行所得税一体化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新法在纳税主体制度、税率制度、税基制度、税收抵免制度、反避税制度、税收征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制度变革。本文认为,"两税"合并有利于完善我国所得税制度,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公平税负、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符合国际税制改革的潮流。"两税"合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而是对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和完善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一",实现了五个方面的统一,并规定了两个方面的过渡政策.本文对新旧企业所得税法进行比较,分析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使内资企业减税增利获得真正的实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外资企业的总体税负,从长期来看不仅不会减弱对外资企业的综合吸引力,相反还有利于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和利用外资的水平.  相似文献   

19.
对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纵观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的税收状况,征税环节大体有三个:一是对证券发行环节的课税,它是指对申请发行并进行登记的有价证券征收登记许可税。二是对于证券交易环节的征税,它主要是对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的买卖成交额征收的一种行为税。三是对于证券交易所得环节的征税,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证券交易所得包括对持有所得和对转让所得两部分,分别对应证券投资所得税和证券交易所得税。证券投资所得税指对证券投资所产生的股息、红利、利息所得课征的税,即通常所指的股息税和利息税。  相似文献   

20.
重复征税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征收一次以上的税收,所得税重复征税主要包括有对已分配利润的重复征税和对未分配利润的重复征税两种情形。所得税在现代税制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容易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防止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应该从建立法人所得税制度、对股票红利实行免税、健全国内"税收饶让抵免"机制以及完善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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