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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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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志友  王超 《价值工程》2011,30(27):95-97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会计中的重点内容,新准则中很多内容都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贯穿了整个准则的始终。新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方式、计量基础、会计处理以及交易损益的确认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从而对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很多复杂涉税会计处理形成一定影响。理清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涉税会计处理,对于理解和学习新准则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涉税会计处理问题进行必要研究。本文从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损益的纳税调整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涉税项目的税收筹划为突破口进行分析,基本上折射出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到的涉税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企业的特殊交易事项,该类交易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中主要涉及换入资产计量基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确认、同时换入多项资产时成本总额的分配等问题。第一,计量基础决定会计处理方法。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决定了换入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的计量基础适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越来越多,涉及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也越来越多。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我国的会计实践中还是一个新的课题,人们对此还不很熟悉。关于企业之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会计处理,财政部曾于1999年6月第一次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2001年1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以下简称“原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2006年2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更名为《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1。现将原准则与新准则在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的方法上存在的主要差异进行分析比较。  相似文献   

4.
闫秀娟 《会计之友》2008,(26):97-98
本文主要阐述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应用,并区分不涉及补价、涉及支付补价和涉及收到补价三种情况,分别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即换入资产的计量)是会计处理的关键。尽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的计量存在多种情况,但只要掌握计量的基本原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中资产入账价值的计量并不难。  相似文献   

6.
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应用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龙秀枝 《会计之友》2007,(10S):62-63
本文主要探讨公允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的应用,区分不涉及补价、涉及支付补价和涉及收到补价三种情况,分别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在涉及少量补价的情况下,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乍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有无商业实质和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是决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的关键,如果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那么通常认为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相似文献   

8.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9.
白革萍 《财会月刊》2007,(10):27-28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对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披露等进行了规范。笔者在学习过程中发现,准则及应用指南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计量与确认存在一些问题,现将这些问题提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  相似文献   

1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本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以权益性工具换取非货币性资产,前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后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新准则名称改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文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提炼出了新旧会计准则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面的变化之处。  相似文献   

11.
本次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变动较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范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非货币性资产成本的计价,以及相关损益的确认。  相似文献   

1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行为,但是该类业务在日常工作中又确实存在,且一旦发生,涉及到的资产数额较大,相关会计处理比较繁杂。所以财政部于1999年6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来规范此类业务的处理,  相似文献   

13.
傅智端 《财会月刊》2006,(12):35-36
笔者通过对新旧准则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会计处理的分析和举例进行说明,提出几点个人看法,即新准则突出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相似文献   

14.
本次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变动较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范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非货币性资产成本的计价,以及相关损益的确认。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及交换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中可以看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资产入账价格的确定。该准则第3条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符合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同时满。足该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可总结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会计处理的步骤。  相似文献   

16.
本次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变动较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范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非货币性资产成本的计价,以及相关损益的确认.  相似文献   

17.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往往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运杂费等相关税费,对这些税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对该规定的理解,关键在于对支付的相关税费的处理。目前,不同的教材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情况下,产生的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不尽相同,有的教材将换出资产应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运杂费计入到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有的则计人到换出资产的处置损益中,笔者拟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迟微 《活力》2012,(16):103-103
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旧准则的非货币性交易改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明确表示出两层含义:一是此类交易涉及的只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二是此类经济活动仅仅是资产交换.即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新准则更加广泛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而且引入了商业实质的概念。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被认定为具有商业实质:(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相似文献   

19.
本文在等价交换假设的基础上探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公允价值的会计计量问题,进而探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20.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往往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运杂费等相关税费,对这些税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对该规定的理解,关键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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