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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首先,确定具体的监管目标.要细化并落实对人民银行基层行的监管责任制,给监管工作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量化具体监管内容并加大考核力度,从而使监管有目标,考核有依据,奖罚有标准,杜绝各种无效监管和越权监管.其次,要明确监管重点.央行基层行应在监管人员和先进设备配备等方面有所侧重,监管重点向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倾斜.再次,加快内部机构改革.应着重解决内设机构不规范、政出多门、工作安排重复、互相牵扯的现象,将分散于各部门机构的监管职能归并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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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监管体系、监管目标演变及其效率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能在金融区域中心的建设方面取得比较卓越的成绩,与它有一个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富有效率的监管过程是分不开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加坡监管当局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国际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趋势,适时调整了金融监管的目标与重心,使得新加坡正在朝着一个高水准的国际金融中心迈进。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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