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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避免重复扣除商业银行税前呆账损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商业银行的呆账损失认定和核销主要依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0号文件),损失税前扣除主要依据国税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号文件)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3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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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进行调整。从2005年度起,国家税务总局原规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他金融企业发生的单笔(项)5000万元以上的呆账损失由总局负责审批改为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对2004年及以前年度发生、尚未经总局审批的单笔(项)5000万元以上的呆账损失,也按调整后的审批权限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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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下发了新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金[2013]146号),进一步放宽了金融企业核销呆账损失的条件,以适应当前经济情况变化的需要。与此同时,税前扣除政策仍执行2009年下发的财税[2009]57号和2011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和税前扣除政策对比来看,存在较大差异,将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企业所得税纳税处理和税收负担产生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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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有关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回顾,介绍了新《办法》下金融企业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变化及影响供纳税人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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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金融企业每年不可避免会出现一定的呆账损失。金融企业为防范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通常会尽快将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损失进行核销处理。但这种核销仅指会计上的销账,未做税收上的核销。一个完整的呆账损失核销过程应包括会计上账务核销和税收上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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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执行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税政策不协调一是无法实现税前列支核销。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办法》")给予商业银行单笔500万元以下不良贷款的自主核销权,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核销程序,有利于减少核销的操作成本。但按照国税总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办法》给予的自主核销标准不能作为税前列支核销的标准,而且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前列支标准非常严格,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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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受理时间、损失申报时间、审批范围等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本文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的政策难点做了阐述,认为正确理解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政策,能促使纳税人发生的财产损失依法扣除,也能促使税务机关健全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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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账准备提取与核销的财税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1年5月,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1]127号);2002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以上两份管理办法对呆账的认定、呆账准备的计提口径及比例、呆账核销的处理办法等方面做了规定,但由于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出发点不同,因此体现在具体规定上,两者有较大差异,造成实际工作中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有较大区别,本文通过对两份管理办法的比较分析,提出金融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税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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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笔者在做金融企业呆账报失报批业务的过程中,发现金融企业账面存在着数额巨大的诉讼费,具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列支在“业务管理费——诉讼费”科目中,另一部分挂账于“其他应收款——代垫诉讼费”科目下。这些诉讼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以及在扣除前是否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成为很多金融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笔者拟从诉讼费的收取管理、产生原因等方面,联系当前相关的税法规定,对其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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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为进一步明确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和税前扣除有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上半年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等一系列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财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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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新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以下相同)同2005年8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相比,在范围、申报时间、审批权限等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下面笔者对这些变化进行一一分析,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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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管理,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8月9日以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发布《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2005年9月1日起执行。《办法》共10章53条,就税前扣除财产损失的审批,财产损失认定的证据、货币资产损失的认定、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认定、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认定、资产评估损失的认定、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的认定、责任等几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