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金融     
深交所:允许可转债作为质押券回购交易 深交所日前发市通知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拟实施“统一日债回购与企业债回购品种”和“允许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质押券进行回购交易”两项措施。新债券回购推出后,原国债回购鹰接转化为新债券回购,原国债回购的未到期合约直接转化为新债券回购的未到期合约;  相似文献   

2.
钟晓姝 《青海金融》2012,(10):45-47
本文从国库现金管理现状入手,借鉴国际经验,分析国库现金管理采取国债回购交易方式存在的困难,提出如何将国债回购交易纳入国库现金管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该文在分析美国回购市场的基础上,对美联储回购/逆回购货币政策工具进行了详细分析。2008年金融危机以前,回购和逆回购仅是美联储临时性政策工具,总体交易规模很小。实证结果表明,金融危机后国债隔夜回购的市场交易利率能预测美联储国债隔夜回购利率变动,且美联储的国债隔夜回购利率相对更高。2013年8月,美联储推出隔夜固定利率全额(给定额度内)供应逆回购工具,为将来美联储退出QE过程做准备。2013年最后两个交易日,该工具操作规模分别约为1000亿美元和2000亿美元,引发市场关注。  相似文献   

4.
目前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主要是新质押式回购,集中在上海市场,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可转债、公司债和企业债都可作为质押券参与回购。2011年年初到10月底,上交所新质押式债券回购总成交额为15.16万亿元,占交易所债券交易的99%,远远超过0.15万亿的现券交易。2011年第三季度,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走弱、资金面紧张以及信用风险担忧加剧的影响,交易所债券市场除国债基本平稳外,信用债的价格波动较大。少数债券投资者在质押式回购放大交易过程中出现较大风险,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债券回购市场的风险防范和更好发展债券回购业务的措施。  相似文献   

5.
近日,财政部牵头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这标志着去年以来反复酝酿的买断式回购交易将正式启动。  相似文献   

6.
银行间债券市场介绍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银行问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相似文献   

7.
国债回购交易是证券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它是一种以国债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并由融资方以商定利率支付利息。注册会计师对该项业务的审计,主要依赖于已经发生的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业务数据,对按实际支付或收到款项的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至于业务在运行过程中的规定由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进行规范。这就容易使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国债回购业务时出现盲区 : 证券公司违规操作挪用客户国债进行回购交易,在财务核算上没有留下痕迹,完全绕开财务…  相似文献   

8.
本文主要研究国债市场引入开放式回购之后可能产生的积极市场影响,认为引入开放式回购之后将有利于国债市场的进一步活跃,有利于市场形成更为高效的价格发现机制和新型的交易模式,并有利于循序渐进地推动后续金融市场创新。  相似文献   

9.
浅议国债回购的风险及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债回购市场是实现货币资金和国债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国债回购为国债持有者提供了良好的融资渠道。本文从我国国债回购业务的实际出发,分析了国债回购业务的制度缺陷风险、金融市场风险、违规操作风险,从交易规则、机制、券商经营和监督力度提出了国债回购风险的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10.
国债回购交易是融资方以自己持有的标准化债券为抵押物,按市场利率向融券方拆入短期资金,到期后融资方以约定的价格购回抵押物的资金融通业务、随着投资者对该业务逐步了解,参与者越来越多。因为它是一项新业务,还没有建立统一的核算方法。为早日规范该业务的核算,下面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回购的品种为例,结合实际工作中情况,对场内回购业务的会计核算作些探讨。根据上交所的业务规定。进行回购的债券必须是财政部发行并在上交所上市的国债和已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的金融债券,其他债券一律不能用于回购。以上交所四个国债回购品种为例…  相似文献   

11.
本文在国债回购套利原理和模型分析的基础之上,选取两个时间段进行国债套利实证对比研究,分析影响国债回购套利的因素,并且提出从券商角度来考虑国债回购套利业务中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12.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国债的持有方(融资方)以持有的国债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  相似文献   

13.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方向是以场外债券市场为主,为此银行间债券市场应从金融机构间交易的同业市场、以回购交易为主的货币市场、以国债为主的政府信用市场基础上顺应职能的转变进行再定位。  相似文献   

14.
韩晖 《理财》2004,(11):54-54
2000年6月10日,甲证券公司A省业务部与B省C市国债办事处签订一份有价证券回购交易合同,约定甲证券公司A省业务部向C市国债办事处购买600万元1997年第6期国库券,售出时间为2000年6月15日,回购时问为2000年12月15日,回购金额为660万元,逾期按日万分之五计收罚息。合同签订后,甲证券公司A省业务部于2000年6月15日支付给C市国债办事处购券款600万元,  相似文献   

15.
苏罡 《金融论坛》2007,(6):9-12
新券效应与国债品种特征、投资者行为和市场微观结构均有密切关系.上交所和银行间国债市场的新券效应不仅存在共同点,也存在明显差异.在交易额占比最大的基准国债品种上,两个市场均表现出显著的新券效应.但由于投资者行为存在差异,上交所国债市场的新券效应更倾向于中长期国债品种,而银行间国债市场的新券效应更倾向于短期国债品种.而且,上交所国债市场的指令驱动交易方式便于连续交易和信息披露,方便考察新券效应,而银行间国债市场仅能在较短时间内考察新券效应.在上交所国债市场上,中长期国债与国债回购的利差更大,有利于现券回购套利投资,中长期新券吸引套利投资者积极参与,也促进了新券效应.  相似文献   

16.
2007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公告称,鉴于其债券交易技术系统已进一步更新完善,200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技术原因,合格投资者暂不能参与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的规定予以废止,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通过受托证券公司参与市场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  相似文献   

17.
国债回购具有类似于国债风险低、收益稳定、流动性高的特点,由于我国国债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在国债现券和回购之间长期存在着大约2%~3%的利差。利用国债现券与国债回购之间的利差进行无风险套利,既规避了金融风险,又充分利用了资金的使用价值,其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在目前理财手段并不丰富的背景下,非常值得向投资者推荐。  相似文献   

18.
新券效应与国债品种特征、投资者行为和市场微观结构均有密切关系。上交所和银行间国债市场的新券效应不仅存在共同点,也存在明显差异。在交易额占比最大的基准国债品种上,两个市场均表现出显著的新券效应。但由于投资者行为存在差异,上交所国债市场的新券效应更倾向于中长期国债品种,而银行间国债市场的新券效应更倾向于短期国债品种。而且,上交所国债市场的指令驱动交易方式便于连续交易和信息披露,方便考察新券效应,而银行间国债市场仅能在较短时间内考察新券效应。在上交所国债市场上,中长期国债与国债回购的利差更大,有利于现券回购套利投资,中长期新券吸引套利投资者积极参与,也促进了新券效应。  相似文献   

19.
2007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公告称,鉴于其债券交易技术系统已进一步更新完善,200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技术原因,合格投资者暂不能参与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的规定予以废止,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通过受托证券公司参与市场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  相似文献   

20.
王超 《财会学习》2014,(8):38-38
什么是国债回购与逆回购?交易实质及交易流程?专家:简单来说,逆回购就是客户放弃一定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在约定时J'.-lp~按成交时确定的利率获取利息收入的一种投资品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