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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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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师》2010,(1):111-112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保险公司: 为了规范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12,(12):78-79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会计师》2012,(23):78-79
<正>财会[2012]19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规范了原保险合同的确定、原保险合同收入、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原保险合同成本、原保险合同列报等业务。本文重点解释了原保险合同收入确认、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与测试、保险合同的分拆等难点业务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4,(4):78-80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工会财会》2006,(8):59-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二章确认第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工会财会》2006,(7):61-6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固定…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09,(7)
<正>财会[2009]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会财会》2006,(7):60-6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第三条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三)已出租的建筑物。第四条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一)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企业代建的…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会财会》2006,(7):57-5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单位: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会财会》2006,(7):62-6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第三条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  相似文献   

13.
《中国工会财会》2006,(5):56-58
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  相似文献   

14.
王亚轩 《中国外资》2008,(11):141-141
企业会计准则是针对具体的会计事项而提出的,是对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种会计规范形式,并由企业外部的政府部门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一种会计的标准性实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处在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和完善的过程中。与旧准则相比,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具有很大突破和创新。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经营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本文主要探讨了再保险合同中分出业务和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在探讨这两个问题之前,笔者解释了纯益手续费、比例再保险合同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等重要术语,并介绍了预估法和账单法这两种再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方法。最后,分析了再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特点。  相似文献   

16.
17.
《财会学习》2013,(1):8-9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如何确认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  相似文献   

18.
《中国工会财会》2006,(7):58-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二)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章初始计量第三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相似文献   

19.
本文主要针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内容进行解读,主要针对前四项内容作出阐释性说明。鉴于篇幅,本文针对该解释前半部分解读,后半部分另外解读。  相似文献   

20.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按《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为依据建立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与西方国家相比,国家对银行财务管理的某些规定逐渐显示出其局限性。这种局限性的改变不应该是对现有制度的“打补丁”,而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制定《企业会计准则-银行准则》。本文将结合中外在对应收、应付利息、折旧和呆帐准备金等方面的做法来论证《企业会计准则-银行准则》出台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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