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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删除了旧《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在外购固定资产时: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可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人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如果购入的固定资产发生退货,取得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的,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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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8):30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外购材料、商品等货物已到,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可作如下会计处理;1.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借记:“材料采购”或“物资采购”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包含税额)贷记“应付账款”科目。2.材料已收到,尚未办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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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下固定资产增值税账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文件上是应交税金科目,笔者按新准则改为为应交税费,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也不包括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等)。本文举例分析新条例下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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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规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设"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设"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固定资产而收取的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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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俊坤 《财会研究(甘肃)》2001,(3):37-3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中的进项税额在两种情况之下是不是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即纳税人在购买贷物或应税劳务时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款及其它有关事项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况,即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贷物或者应税劳务等等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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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直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由此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就一般纳税人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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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准则规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设“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设“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固定资产而收取的销项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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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伶艳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999,(9)
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有关条例规定,其进项税额可按收购金额的10%扣除率计算。其入帐的收购金额为:实际收购金额减进项税额。例如,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收购一批废旧物资,实际支付金额为10000元,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会计分录为:借:材料———废旧物资(10000-10000×10%)9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 贷:现金10000如果该企业购进的废旧物资里有一部分改变了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时,依照有关条例,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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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②“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③“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其中专栏①用来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等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专栏②用来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专栏③用来记录企业已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另外,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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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的管理实行了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应交增值税税额不能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是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增值税管理的转型对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具体情况分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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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货物”是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经常碰到的两个问题,并且由于其规定的特殊性和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实际工作中,财务会计人员常常容易将它们混淆。从理论上讲,这两者并不容易混淆。“进项税额转出”实质上就是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必须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贷方转出去,或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直接记入固定资产等有关货物的成本中.“视同销售货物”则是指纳税人转移或使用某些产品时,必须按正常销售核算程序,计算销项税额。事实上,纳税人混淆两者并不是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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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增值税法为基础,就一般纳税人延期付款取得固定资产并延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认为应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一级科目,以准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以及各期损益,并详细说明了每次延期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最后一次付款取得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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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该项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此外还规定,若取得的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的,换入的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交易中若涉及补价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还应减去收到的补价或加上支付的补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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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增值税转型政策的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纳税人将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这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本文指出应完善固定资产抵扣政策,制定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的增值税处理办法,调整原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增值税政策,对提前处置的固定资产应对相应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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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规定,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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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香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5):58
一、当前我国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设置不尽合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反映核算的内容不尽明晰,使会计核算难于理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是企业由买方负担、可以进行抵扣的增值税,是企业付出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