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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决定从今年起在所有保险公司试行<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实际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将被列为"特别监管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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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对试行两年的《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进行了重大修订,制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这次修订,按照国际惯例与中国经验相结合、理论的逻辑性与实务的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对原《管理规定》作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主要有:明确有关概念和指标的含义及取值口径,改变了资产和负债的分类标准,改变了资产认可的假设基础、认可方式和计价属性,完善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偿付能力报告制度,提出了对偿付能力不足公司“分类指导”的监管原则和各种具体监管措施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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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业监管的核心。2003年,中国保监会实质性启动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颁布并实施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12年4月8日,保监会公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将在未来三至五年时间,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同时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本文从六个方面入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保险业监管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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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监管是现代保险业监管的核心.2003年,中国保监会实质性启动了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颁布并实施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12年4月8日,保监会公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将在未来三至五年时间,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同时与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相适应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本文从六个方面入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保险业监管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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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是保险监管的重要环节.2006年7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本文对新修订的管理规定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监管实践,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高管人员监管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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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确立了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等偿付能力监管三支柱框架体系。2014年4月,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8号》(征求意见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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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中国保监会主办的“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部分新兴市场保险监管机构高层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出席会议并致辞,他积极倡议加强新兴市场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会上专题介绍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广泛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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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实际资产认可比率的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第八十二条对偿付能力的定义是:"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为其会计年度末实际资产价值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实际资产种类及其认可比率由中国保监会规定,实际资产价值为各项认可资产认可价值之和".实际负债是总资产减去实收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与未分配盈余后的余额.但是迄今为止,具体的实际资产种类和认可比率仍在研讨之中,很多学者也都在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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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5月19日发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标志着寿险经营和寿险监管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陈文辉就相应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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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更趋科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及三个规范性文件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7月中旬以来,保监会连续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批保险监管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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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导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对寿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更是举足轻重。目前,中国保监会借鉴国外偿付能力监管经验,逐步运用各种偿付能力监管方法来加强对寿险企业的监管。但深入了解各种偿付能力监管方法之间的有效性差异,才是我们在实践中加以取舍的关键。本文从有效性的定义入手,深入阐述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评价标准。随后介绍了近年来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研究的主要方法及相关结论,最后,本文指出了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研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指出了在中国开展偿付能力监管有效性研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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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治理:风险与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6年,中国保监会借鉴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核心监管原则,引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建立了市场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和公司治理监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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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从2003年保监会启动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以来,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在,随着国际金融保险监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提高行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保监会决定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2012年4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并在《规划》中强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