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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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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耕地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自然资源,耕地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作为调节区域间耕地生态保护责任主体经济生态效益的制度安排,是新时代我国实现耕地三位一体管护的重要举措。文章在梳理耕地生态补偿的概念和研究现状基础上,针对耕地横向生态补偿领域存在的理论研究有待加强、生态价值核算方法不统一、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等问题,从补偿主客体、补偿原则、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及核算方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耕地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设想,指出进一步健全理论框架、统一生态价值核算方法、丰富补偿资金来源和分配方式将是未来耕地横向生态补偿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由于耕地边际收益减少、年轻劳动力流出、机械替代方式不足、自然灾害扰动等方面原因,山区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由此引致粮食安全、土壤侵蚀、诱发自然灾害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现实困境。文章在分析相关问题成因基础上,研究提出山区撂荒耕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提升耕地农产品生态附加值,完善优等耕地土地流转市场;推动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加大山区耕地生态补偿资金倾斜;探索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统筹培育多元生态产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有偿退出机制,统筹培育耕地生态价值;健全撂荒耕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跨部门”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3.
本文主要探讨我国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构建,以完善我国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耕地保护的效率和效果。研究表明,中国耕地保护是包含保证粮食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保持生态安全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目标体系。耕地保护的内容不仅包括耕地数量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还包括耕地空间保护和耕地环境保护。构建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需要完善耕地动态监测及耕地保护监督制度、培育耕地保护文化、建立部门联动管理制度、完善耕地保护的委托代理机制、完善耕地保护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建立用地者节约集约的信用评价制度。  相似文献   

4.
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探讨我国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构建,以完善我国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耕地保护的效率和效果。研究表明,中国耕地保护是包含保证粮食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保持生态安全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目标体系。耕地保护的内容不仅包括耕地数量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还包括耕地空间保护和耕地环境保护。构建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需要完善耕地动态监测及耕地保护监督制度、培育耕地保护文化、建立部门联动管理制度、完善耕地保护的委托代理机制、完善耕地保护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建立用地者节约集约的信用评价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耕地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人地矛盾日益凸显。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国家提出了土地休耕计划以确保粮食安全。论文认为土地休耕不同于撂荒,其基本目的是生态环境保护。农户作为土地休耕的微观主体,其意愿直接影响土地休耕制度的实施,其影响因素有家庭基本特征、耕地资源禀赋、非农业收入、农户对生态效益及环境保护的认知分析以及生态补偿比较效益等,其中生态补偿比较效益是一个重要因素。应当建立包括生态补偿的主体、实施方式、补偿标准等在内的符合我国需求的动态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6.
各类规划管制制度的实施将土地资源分为生态资源优势区和经济发展优势区,造成了管制区域内外耕地保护权责的不对等,加之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具有尺度依赖和空间差异的特征,因此构建差别化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是提供有效耕地保护激励的关键和难点。本文采用文献归纳法和比较分析法,从规划管制背景下生态补偿机制对耕地保护的激励作用、耕地保护生态补偿的机制以及尺度依赖、空间差异与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之间的关系三个方面,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本文提出应在考虑尺度依赖和空间差异的基础上对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系统研究,为我国新时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下的耕地保护由"被动"变为"主动"提供理论支撑,助力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研究目的: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区域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合理确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基于假设法、比较研究法和文献法,通过建立耕地发展权价值测算模型,测算耕地发展权价值大小,进而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研究结果:(1)巴彦县耕地总面积约1/5可以满足该区域的自身粮食需求,其余约4/5为耕地盈余面积,耕地发展权总价值最高为303.72亿元;(2)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限制区域耕地转为他用,国家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3)对无法完成耕地“占一补一”,委托区域代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地区,应购买区域耕地发展权;(4)对确需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占用区域耕地,国家或用地单位应给予失去发展权的权利主体相应补偿。研究结论:耕地保护补偿实质是向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耕地发展权权力的价值。在满足区域自身粮食需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前提下,以耕地发展权价值为载体,应建立集粮食安全补偿、区域性差别补偿以及因建设占用耕地等补偿为一体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8.
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第一要素,其地力状况直接决定着我国粮食生产能力,是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和保证。近几年来,我国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以及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策略。然而,长期以来采用"高投入、高消耗、高产出"的耕地利用模式,重利用、轻保护,直接导致耕地资源超负荷运转,从而使得土壤肥力下降、生态失调和环境污染等耕地地力透支现象凸显,耕地质量总体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当前我国耕地地力透支是由土地产权机制、市场价格机制和外部性机制叠加共同作用造成的。因此,需要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耕地地力补贴政策,实施配套政策等措施,着力解决耕地地力透支问题。  相似文献   

9.
研究目的:探析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立法定位,准确把握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调整范畴,为正在制定的《耕地保护法》关于“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提供具体的立法建议。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和制度目标分析法。研究结果:(1)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在认识论层面,耕地权利设限与补偿的法权基础模糊;在本体论层面,耕地保护补偿的内涵外延尚存争议;在价值论层面,生态供益与增益的激励属性无从彰显。(2)耕地具有资源利益和生态利益一体两面共存的属性,《耕地保护法(草案)》相关条款仍是在“资源—管制”立法理念下的产物,存在显著构造缺陷。(3)以补偿目的为基准,该制度涵盖耕地资源存续补偿与耕地生态保护补偿;以补偿属性为基准,该制度包括耕地保护填平补偿与耕地保护奖励补助。研究结论:建议通过“一般规定+具体制度群”的立法模式在《耕地保护法》中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从而实现该制度维护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目标定位、价值导向和功能预设。  相似文献   

10.
目的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构建以补偿标准为核心的长效耕地生态补偿机制,使耕地生态补偿真正进入可操作阶段。方法 文章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界定耕地生态补偿及其补偿机制的内涵,分析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原则、补偿主体和对象的确定、补偿标准的核算方法、补偿方式、补偿资金管理及来源、补偿机制的运作及保障措施。结果 (1)创新性地构建了省际和省内两个层次相结合的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探讨了省内农民耕地生态补偿标准弹性区间的确定方法:补偿理论值、补偿现实值。(2)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身的财政支付能力,在该区间范围内调整补偿标准,使得补偿更为灵活,既能体现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又能反映农民的意愿。结论 省际和省内相结合的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能够实现全方位的耕地生态补偿,有助于促进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助推农业生态文明社会的形成。  相似文献   

11.
耕地外部效益的认知与意愿调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耕地为社会公众提供粮食安全、环境生态等外部效益,兼顾民意的外部效益内部化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的构建紧迫而重要。本文作者运用意愿调查法,实证分析了宜昌市居民对耕地外部效益的认知与支付意愿,指出耕地外部效益问题日益凸显的根源在于城乡收入的差距,提出耕地有效保护应实行增加农业收益与经济激励补偿并举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研究目的:基于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双重视角,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分区的理论框架,并以陕西省11个市(区)为例,综合确定出陕西省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分区。研究方法:粮食供需平衡法,耕地生态足迹改进模型。研究结果:(1)2013年陕西省粮食耕地赤字25.972×104 hm2,人均赤字0.007 hm2;耕地生态赤字49.162×104 hm2,人均赤字0.013 hm2。(2)在同时考虑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情况下,将陕西省划分为6个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给付区(西安、杨凌、铜川、汉中、安康、商洛)、4个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受偿区(榆林、延安、渭南、宝鸡)和1个平衡区(咸阳)。研究结论:应增强公众对于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认可程度,且补偿支付额度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耕地赤字量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相似文献   

13.
研究目的:探讨巨型城市区耕地生产、生态多功能需求下耕地补偿分区及补偿金配置模式。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模型分析法。研究结果:耕地补偿分区以耕地功能供需关系为直接依据,以区域公平为出发点;食物生产功能应是各级补偿分区的第一准则,生态服务功能应作为该功能需求强烈的巨型城市区的第二准则;复杂的层级式行政管理体制下,粮食安全视角的补偿金配置应以省级补偿关系为起点,兼顾土地利用效率理论及区域主体功能定位,采用自上而下的路径配置到末级实施单元;生态安全视角的耕地补偿面向巨型城市区内部,补偿分区及补偿金测算可直接到末级实施单元,不需要复杂的资金配置体系。研究结论:提出“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二元制的巨型城市区耕地补偿分区模式及补偿金配置模型”,珠三角的案例分析验证了模式及模型的良好可行性。  相似文献   

14.
研究目的:探讨巨型城市区耕地生产、生态多功能需求下耕地补偿分区及补偿金配置模式。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模型分析法。研究结果:耕地补偿分区以耕地功能供需关系为直接依据,以区域公平为出发点;食物生产功能应是各级补偿分区的第一准则,生态服务功能应作为该功能需求强烈的巨型城市区的第二准则;复杂的层级式行政管理体制下,粮食安全视角的补偿金配置应以省级补偿关系为起点,兼顾土地利用效率理论及区域主体功能定位,采用自上而下的路径配置到末级实施单元;生态安全视角的耕地补偿面向巨型城市区内部,补偿分区及补偿金测算可直接到末级实施单元,不需要复杂的资金配置体系。研究结论:提出"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二元制的巨型城市区耕地补偿分区模式及补偿金配置模型",珠三角的案例分析验证了模式及模型的良好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在当前耕地生态补偿资金有限以及补偿效率存在差异的情况下,确定耕地保护生态补偿实施的优先次序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以湖北省为研究区域,采用当量因子法、系数修正法和灰色预测模型揭示了该省16个城市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空间差异,并在预测目标期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基础上确立了各市耕地生态补偿的优先序。结果表明:2007—2016年间,湖北省16个城市的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呈现明显的空间差异;自基期(2016年)至目标期(2025年),湖北省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将有所增加,各城市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供给能力差异明显,按照耕地生态补偿优先序由高至低可将16个城市划分为5个等级。确立耕地生态补偿优先序,有利于提高补偿资金配置效率,为建立健全我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相似文献   

16.
为了评估生态退耕是否会影响到粮食安全,本文从粮食生产的角度出发,基于“三调”数据对影响粮食产量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指明了生态退耕与各个影响因素之间的关联性。研究发现,生态退耕虽然会对耕地面积造成影响,但由此带来的土地优化效应、生态补偿效应以及要素密集效应也会对粮食产量进行补偿,从而达到地减粮增的效果。因此在牢守耕地红线的基础上统筹生态建设,对于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7.
苏敏智 《农业经济》2015,(4):111-112
我国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和人口规模扩张提出了通过占用农村耕地来获取城镇经济发展空间的诉求。爆发在农村耕地保护领域的经济发展空间和人口发展空间之间的矛盾威胁到我国有限耕地资源的安全性。研究阐述耕地保障机制建设对维护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从立法问题、制度问题及工作机制问题等角度深入揭示威胁我国粮食安全的耕地保障机制的若干问题;给出完善支持粮食安全的耕地资源保障法律体系,健全支持粮食安全与耕地保障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及建立支持粮食安全的耕地保障工作机制等具体可行对策。  相似文献   

18.
耕地非粮化不仅关乎到国家粮食安全,也影响社会稳定与生态安全。本文基于外部性理论分析耕地非粮化负外部性产生的原因及其问题表征。由于耕地资源的准公共物品属性、耕地利用外部性的存在使得基于边际净收益最大为目标的耕地资源配置的私人决策与社会决策存在一定的张力,难以在农业生产范畴内实现耕地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不可避免地产生粮食种植面积缩减、耕作条件破坏、生态环境受损的负外部性问题。现阶段,实施积极的耕地非粮化防止政策是中国政府基于现实条件的理性选择,应当通过对耕地资源利用方式进行行政规制、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丰富和拓展对地方政府的激励工具、探索建立纵向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横向的产销区利益协调机制纾解耕地非粮化的负外部性,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相似文献   

19.
中国耕地产权与价值研究——兼论征地补偿   总被引:23,自引:3,他引:23  
研究目的:规范并界定中国耕地的产权体系及各权利内涵,探讨各耕地权利的价值构成,分析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研究方法:逻辑分析法,比较借鉴法,实证法。研究结果:耕地产权体系包含耕地的生产收益权、生存保障权、农地发展权、粮食安全权和生态安全权,各权利价值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有不同体现;征地补偿应逐步体现耕地各产权价值。  相似文献   

20.
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的框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受自然分形、历史演化与经济制度的影响,我国区域耕地保护的压力极不均衡,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区域在用地空间上存在明显差异.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在深入分析区域资源优势、产业自身结构、生态作用所衍生的经济价值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的基础上,探讨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的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还从补偿主体与受体、执行过程与监督方面提出了实现耕地保护区域经济补偿的配套机制,为使补偿的程序与要求进入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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