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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前言全国每年都发生一些人身触电伤亡案件,而且索赔额逐年呈上升趋势。由于相关立法过于粗略,立法之间又出现许多矛盾,因而常常出现不同法院对同一案件做出相差悬殊的判决。这样难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同时又使电力企业被一幕幕悲剧所困扰,法院在适用法律上显得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2.
<正>按原因力原则确定赔偿责任原因力理论的适用范围包括:一是共同侵权行为人内部的责任划分。各共同侵权行为人在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相互之间同样存在着责任份额的问题。二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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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涉及农网改造、农村低压电力设施产权、农电工管理、漏电保护器安装等电力法律难点与焦点问题的诉讼时有发生。加强对这些问题的关注与研究。对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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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秋 《广西电业》2014,(Z1):54-56
正近年来,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件逐渐增多,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农电体制改革和一二期农网改造以后,供电企业直接抄表、管理、维护到户,作为电力设施产权人负责管理维护的电网设备和线路延伸到配电网和低压用电客户,管理范围急剧扩大,责任关口前移,部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仍十分淡薄,以及人身触电行为发生原因的多样性,造成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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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每年因触电死亡人数达数千人之多,而大多数事故发生在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上。在发生的用电事故中,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事故是极少数,大量事故还是可以预防的。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8.
为正确审理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审理此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2013年4月8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废止了《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其原因是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冲突。原《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三条"因高压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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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1年5月,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刘彦武诉被告杨宗广、杨廷友及宁河县供电公司共同侵害赔偿一案. 法庭审理查明:2000年1月24日9时30分,被告杨宗广雇佣被告杨廷友驾驶津A39078号平头半挂车,在丰李公路丰台中学路口将被告宁河县供电公司所有的513线路准沽支线28号高压电线杆撞断掉闸,小李变电站随即合闸送电.9时35分,原告刘彦武无证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沿丰李公路由东向西行使,其面部与高压线路接触造成原告刘彦武被电击伤.  相似文献   

11.
自19世纪以来,高度危险作业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迅速发展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而兴起。电力给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由于高度危险本身,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危险性。如何处理这类高度危险作业造成的损失,是继续沿用过去的过错责任原则,由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过错而获得赔偿,还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获得赔偿?无过错责任是否适用过失相抵制度?  相似文献   

12.
触电伤亡事故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也与一般侵权赔偿责任存有不同。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指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高压供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低压供电就不是高度危险作业,适用的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区分电压等级就成为此类案件确定归责原则的前提和基础。何谓“高压”?《民法通则》和《电力法》都没有规定,电力部门一直是依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的,该规则第6条将“高压电”确定为10千伏、35(63)千伏、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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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部分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等原因,人身触电事故时有发生,给受害人、供电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精神伤害、经济损失及社会负面影响。与我国正在实施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极不相容。河北省广平县供电供电公司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研究分析,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一条降低人身触电事故发生。或发生触电事故后使人身伤亡率大幅下降,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的路子,取得了较好效果。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电力设施产权界定不清,责任不明;宣传教育不够,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群众在电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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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触电伤亡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在社会上相当混乱,金额差异非常大,法院、受害人、电力部门(产权所有者)亦各有苦衷,为正确审理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和《电力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出台了《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俗称司法解释),共6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明确了1千伏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属《民法通则》第123条所规定的“高压”范围;1千伏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电。这就避免了有些法官和当事人把凡是触电伤亡都说成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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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旺 《中国电业》2004,(5):68-69
《电力法》早已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然而,在现实中由此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却时有发生由于此类诉讼纠纷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因此正确认定并区分其法律责任,对于电力企业有着极为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孙国良 《中国电业》2003,(12):64-65
2001年11月4日午后,浙江余姚市民劳红淼约一女青年到余姚市黄湖农场的一个鱼塘钓鱼。在调换钓鱼位置时,因没有收拢的鱼竿碰到了10千伏高压电线,劳红淼被击倒,抢救无效死亡。其子劳李烽于2002年5月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将宁波市黄湖监狱(10千伏专用高压线路的所有者及使用者)、余姚市供电局、该鱼塘的承包人列为被告。法庭第一次开庭后,又追加了余姚市黄湖农场(该鱼塘的出租人)为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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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日趋复杂,电力纠纷特别是人身触电伤害案件日渐增多。作为供电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成为维护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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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随着社会对电力能源的需求急速增长,电力事业迅速发展.电网遍布城乡.高压输电逐渐普及。城乡建设不断加大,加上人们用电安全知识匮乏,意识淡漠.触电伤亡案件大量发生.赔偿诉讼不断发生,日渐影响电力企业的主营业务。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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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对压减人身触电伤害案件的严峻形势,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都昌县供电公司通过加强运维整治安全隐患,巧借公证规避房线风险,改造配网提升绝缘水平,警企联动打击私设电网,明晰责任规范合同签订,加强宣传提升防范意识等措施精益管控,精准施策压降人身触电伤害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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