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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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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财政部日前公布消息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发布。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政府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上交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会同国资委日前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收益收取办法》明确规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对象为中央管理的一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其他收入。《收益收取办法》还规定了应交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以及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方式等。  相似文献   

3.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务院在2007年发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7年12月,财政部、国资委下发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中规定: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具有资源型特征的17家央企,其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99家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32家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  相似文献   

4.
《中国总会计师》2012,(4):14-15
国务院国资委4月10日下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11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督促央企及时、如实申报2011年国有资本收益。《通知》要求,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要依据相关规定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上交应交利润;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国家股分配股利、股息。国资委相关人士特别明确: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基数是归属国有股东的净利润,而不是利润总额。  相似文献   

5.
2007年1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收益收取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但上交比例的公布反而引来了关于国企分红更多的争议。为了更多地从西方国有企业分红实践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本文拟对西方国有企业分红实践进行总结和评述,为我国国有企业分红政策的设计和研究提供必要的经验支持。  相似文献   

6.
政策点击     
财政部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配套管理办法最近,经国务院批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等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的配套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企业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申报。应交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  相似文献   

7.
政策法规     
财政部、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12月11日,财政部、国资委向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包括总则、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与核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附则共四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国资委网站12月17日消息  相似文献   

8.
企业文摘     
崔小花 《企业文明》2015,(4):103-106
数据2014年中央企业利润20强排行榜2015年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披露了央企按比例上缴的利润情况,请看下图:说明: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财企[2014]59号),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分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为25%;第二类为石化、电力、煤炭等资源  相似文献   

9.
政策     
《山东企业管理》2010,(10):10-10
国务院决定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相似文献   

10.
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在2007年12月12日颁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2007年央企将向财政部上交红利,区别不同的行业,征收比例分别为10%,5%,需要保护的行业三年后再定,据最低估算,2007年央企应交红利为500亿元。  相似文献   

11.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2007年作为试点,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其中,企业税后利润按标准减半收取。请各有关企业于12月20日前按规定申报交纳。附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2.
2007年12月11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此前,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都表示,2007年试行范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将减半收取,从2008年开始将按照这一标准全额收取。财政部预计,2007年对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收取的总金额为170亿元。这意味着,长达13年的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历史,将画上一个完整句号。  相似文献   

13.
新政解读     
《英才》2009,(5):18-18
国资委要求央企提交红利报告 国资委4月16日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在4月底前报送2008年国有资本收益报告,包括去年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应缴利润的申报依据和结果。  相似文献   

14.
2007年12月,《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国有企业上缴红利时代的到来,2010年与2014年又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规定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本文以《办法》实施后我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为样本,从总体效果和趋势效果两方面实证检验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5.
《湖北审计》2011,(8):57-57
6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办法公布之日起,对省政府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代表省政府投资形成具有国有资本的企业.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收取国有股股利、股息,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及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相似文献   

16.
财富速览     
数字央企上交红利预计超500亿社保亏空有望填平上海证券报日前独家了解到,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预计今年财政部征收的红利总量将超过500亿元,其中大部分支出将用以补充社保。  相似文献   

1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国家预算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应由财政部门编制。在确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上缴比例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同时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尤其是再投资的管理。  相似文献   

18.
邱进 《湖北审计》2001,(10):38-39
为了适应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加强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今年4月28日,财政部企业公司推邮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以“持有国有资本的非金融企业”为规范对象,从政府出资人的角度,根据财政职责,构建了以资人的角度,根据财政职责,构建了以资本为纽带,以国有资本投入、营运、收益、考评、责任为主线的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框架体系。这样的制度安排的确有利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具体而言,《暂行办法》是如何达到这一目的的呢?《暂行办法》和以前国有经济管理方式相比究竟有本质的不同?笔者写作此文正是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19.
本刊讯 据国务院国资委财务决算统计,去年全国13.78万户国企实现销售收入12.3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实现利润7525.4亿元,比上年增长52%;实际上交税金10107.2亿元,比上年增长24.7%。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5997亿元,比上年增长26.6%;实现利润4879.7亿元,比上年增长61.9%;平均净资产收益达到8.5%,较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就备受关注的央企分红中的一些热点问题,给予了进一步的解读。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一级企业)。据他介绍,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取得的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和国有企业清算收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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