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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往我国森林资源消耗大于生长、赤字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森林采伐管理的重点一直是以控制过量消耗为核心,与之相适应建立起来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森林采伐总量和各采伐类型、各结构消耗指标的控制,达到对森林总体消耗量的严格控制。应该肯定,采伐限额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对遏制经济快速发展拉动下造成的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实现森林面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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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前景理论构建包含监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资源经营者的三方博弈模型,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以配置采伐限额权力与金钱交换为特征的权力寻租行为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监管部门是否进行监管取决于对寻租概率和监管成功概率的主观判断,林业主管部门与森林资源经营者是否寻租取决于对寻租行为的惩罚力度、寻租行为的租金和寻租行为额外收益的主观判断,还受制于前景理论中厌恶损失效应程度、边际递减敏感性程度的影响。未来可从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升林业主管部门执业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3个方面降低寻租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准确科学地防范寻租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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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将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研究,超额采伐的原因分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林农经营的影响研究,以及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需要深化研究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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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多案例研究方法对江西省6个案例村的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中的指标分配与获取方式进行客观描述,在此基础之上着重分析了该制度对农户林木所有权(处置权)的限制及其林业收入的损失程度。研究结果表明:在全国年采伐指标既定的前提下,采伐指标的分配、获取的难易程度就决定了农户林业收入的损失程度,也即符合产权经济学中产权管制的程度与租值耗散耗的程度呈正相关关系的理论假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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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能否起到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一个文献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农村观察》2016,(2)
已有研究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进行了详尽且富有意义的探讨。多数研究发现,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作用不明显,不仅无法遏制大面积森林采伐,反而阻碍了森林经营者的造林管护行为。已有文献为进一步研究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作用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线索,但仍存在影响机理分析不够全面、对森林资源保护效果的评价缺乏动态性和系统性、研究内容较为狭隘以及计量方法不够严谨等问题。因此,未来研究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关系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改进:1深入分析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影响机制;2关注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变迁及构成对森林资源保护的作用;3应将森林碳汇量等森林生态价值作为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并探索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森林生态效用的影响;4在计量分析中应注意制度测度偏误、模型变量内生性以及异方差性、截面自相关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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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森林法》规定“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并要求“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县为单位,制定年采伐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森林法》关于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是制定森林年采伐限额的法律依据,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法行为。但是,各级在制定与落实森林采伐限额时,却忽略了许多与采伐限额相关的因素,把消耗量低于生长量作为制定采伐限额的唯一依据。因此,造成了采伐限额难以控制,而滥伐屡禁不止,森林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所谓森林资源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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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限额制度成本分析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从产权和制度成本的角度对采伐限额制度进行分析,得知采伐限额制度会产生超采、整体社会福利下降、寻租等现象,而且制度实施成本较大,进而提出国家应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公益林的采伐以发挥其生态效益,商品林则应由市场对其进行资源配置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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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使原有的林木采伐计划分配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有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逐渐显示出不利于改革推进的制约性。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地区,福建省永安市对此进行了具体探索,提出了林改后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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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碳汇发展过程中政府与林农之间的博弈关系,结合嵌入式社会结构理论、农户经济理论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理论,构建政府监管和林农行为选择博弈模型,分析双方的博弈收益。结果表明:政府采取监管、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碳汇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碳汇市场体系等措施,林农会选择执行监管政策;反之,若政府不实施相关政策,加之林农对森林碳汇认识不够,参与森林碳汇储备意愿不强等,林农会选择不执行监管政策。因此,急需建立健全碳汇交易市场体制机制、完善碳汇林补贴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政府监管模式,以期有效推动森林碳汇储备,从而加快森林碳汇项目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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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护对森林生态安全的响应成效与影响路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数据,运用PSR模型构建了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权法进行权数确定,对2007—2016年的森林生态安全状况及森林管护对森林生态安全的响应成效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主成分分析及结构方程模型中的路径分析对森林生态压力、森林安全状态、森林管护响应及全面禁伐之间的综合影响路径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各项森林管护措施的积极作用下,森林管护对森林生态安全状况的响应成效十分显著。2007—2016年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森林生态安全状况处于持续上升的态势,黑龙江省国有林区的森林生态安全状况从最初的不安全状态,再到2010年以后持续稳定在一般安全状态,最后在2016年一跃达到了安全状态。森林生态压力对森林安全状态的提升具有负向影响。森林管护响应对森林安全状态的提升具有正向影响。全面禁伐作为国有林区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森林管护政策对于减小森林生态压力提升森林安全状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提出坚决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生态治理困境;积极践行"两山论"这一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重要论断;全面加强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及培育工作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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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采伐限额制度的合理性,在这个前提下,探讨如何获得经济收益的最大化。林业资源的经济收益取决于市场状况的同时也受到它本身特性的约束,这里市场状况包括总体用材林限额决定的供给量和整体市场的需求量,林业资源特性包括林业用地的限制、木材培育费用和木材的生长期限。通过将市场状况和林业资源本身特点的结合,得出在不同的情况下如何使用和分配用材林采伐限额,在单位内转结的有效性或者在单位间转让的可能性,以实现在采伐限额制度下取得林业资源经济收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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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新一轮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林农经营不同林种的行为特征,得到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预期目标与改革结果不相一致的结论。用制度经济学理论解释了改革成效不大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国家对采伐限额制度、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林业税费制度这3种影响林业发展的制度供给不足,并从5个方面指出国家对制度供给不足的原因,提出了完善配套改革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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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问题》2019,(6)
结合中国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森林经营现状,对森林经营联合认证在其发展的有利条件、障碍及机遇进行深入分析。结果表明:林权改革发展、林业合作社兴起以及联合认证花费较低、信息技术共享等为南方集体林区发展森林联合认证创造了有利条件;林农森林认证思想薄弱、农村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与资金以及林农分布较为分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联合认证的发展。此外,在南方集体林区发展森林联合认证还有一系列的机遇,例如"三农政策""扶贫政策"等国家政策的保障,巨大的林产品出口量推动合作社林产品的认证以及社区林业与林区联合认证理念契合等。因此,针对其障碍,提出开展认证培训、增设认证试点、拓宽资金渠道及明确和统一高保护价值森林定义等相应的改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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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串口通讯技术及GSM MODEM手机短信技术实现码单数据即时传送,在福建省三明市投入试用,并构建了森林采伐限额实时监管系统。该监管系统发现某采伐证超过采伐量报警线后,能自动冻结采伐证、停办运输证、停止检尺,并用短信通知业主及主管人员对采伐量进行复核,从而实现林业局对采伐量的精准管理,增强对采伐限额的监管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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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一五以来,坚持把发展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坚持把保护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坚持把利用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改革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坚持把监督监测作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推动森林资源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