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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按季或按月结息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增加了借款人的利息负担。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实行按季或按月结息,结息日不能支付的利息要计收复利。对广大农户来说,一般是春借冬还.平时无钱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别是在贫困落后地区.大多数户主会在种完地后外出打工,年末还乡,打工收入归还贷款本息。  相似文献   

2.
问:对企业到期应收未收贷款利息,应该怎样正确计算复利? 中国人民银行(85)银传字35号文规定,对企业到期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银行应按原贷款利率按季计算复利。在计算方法上,基层行有不同的处理。一种是将应收未收利息当作本金,按本金×(1 原利率)~n的公式计算复利。另一种算法是将应收未收利息当  相似文献   

3.
<正> 一、存在的问题1、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高套——打擦边球。根据国家利率政策规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专户中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应分三个档次计付利息。一是沉淀资金按结算日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利率计息。二是上年结转的资金按结息日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三是当年归集的资金,按结息日的活期存款利率计  相似文献   

4.
<正> 近年来,人民银行就存贷款利率水平作了多次调整,对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起了重要作用。1990年6月21日起,技改贷款,由按期限挡次利率,调整为不分贷款期限挡次,以同一利率按委结息,并实行挂息计复利政策。执行以来,利弊并存,笔者都就此略叙一二。一、技改贷款利率调整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上〈一〉技改贷款投入量增加,应收利息大幅度下降,银行自身效益降低,国家通过利率传导机制,间接宏观调控手段,让利鼓励企业进行技改,通过技改体现国家调整产业、产品结构的政策。  相似文献   

5.
[基本案情] 1997年3月1日,农行某县支行(以下称“县支行”)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县支行向B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50万元,期限为7个月,月利率为4.92‰,B公司以其所有的门面房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利息支付方式为按季结息。合同签订后,县支行依约定向B公司发放了贷款。贷款到期后,B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支付至1997年9月20日。县支行经多次催收无果,  相似文献   

6.
今年,国家对贷款利率进行了两次调整:一次是从四月一日起施行,一次是从八月一日起施行。按照现行制度规定,银行计算利息是以年内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算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银行工作量集中于月末,并便于当季利息当季列帐。但由于利率的计算时间和银行结算时间不同,在利率调整时就出现了矛盾。借款单位反映:利率是四月一日开始调整,为什么要从上月21日起就按新利率结息?结息时间提前是银行本身工作上的需要,为什么要影响客户增加利息负担?  相似文献   

7.
<正> 目前,银行计收工商企业贷款利息办法和营运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点弊端:一是银行每季度只向工商企业计收一次贷款利息,这种过长的间隔时间,造成应收利息被企业无偿占用,从加强经济核算角度来看,银行毫无经济收益可言。二是银行按季收取的利息,作为银行的收益被束之高阁,挂在“营业收入”帐户上,直到年末才作为利润逐级上划,开户银行由于无权运用这笔资金,无形之中缩减了银行资金来源,使为  相似文献   

8.
从微观经济效益来看,行、社的利润主要是贷款利息收入。现行收息办法有按季收取和利随本收两种。例如工商农企业贷款和社队企业贷款,规定每季末结息一次,由银行主动从企业结算户或贷款户扣收。我认为,按季收取利息要考核其利润指标,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事实上,这种做法也有不少的副作用,例如不重视信贷管理,有人把银行协助企业处理  相似文献   

9.
应付利息是指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中向客户吸收的定期存款应支付的利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有关财税政策规定,农村信用社在2001年10月份之前按季、10月份后按月对定期存款一年期以上(含)各档次定期存款计提应付利息,一方列入成本中的利息支出,进入当期损益,一方列入应付利息科目核算,计提的方法是按季或按月以各档次定期存款平均余额乘以适用利率.  相似文献   

10.
银行向工商企业发放贷款一直采取按季收息的办法,即每个季度计收利息.这一收息办法有三个弊病:第一是银行的费用(包括工资)是按月支付,其费用来源于利差,造成银行先垫付了费用支出.第二是不利于企业经济核算.工商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月结,反映收入、支出和盈亏情况,由于按季计收利息,季初两个月反映的盈亏是不真实的,这是因为季  相似文献   

11.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从2000年9月21日起,改革我国外币利率管理体制,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1、放开外币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结息方式;2、大额(300万以上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小额(300万以下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外币存款利率由银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各金融机构统一执行.  相似文献   

12.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近几个月来,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的利率调整政策,包括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调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改革人民币各项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调整罚息利率等,成为传导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这些利率政策的调整效果如何,是近期基层人民银行重点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是改变考核管理办法。鉴于贷款按季或按月结息方式存在一系列问题,建议农村信用联社改变按季对信贷人员贷款收息考核管理办法,采取按半年或年终考核,适当延长贷款结息期限,提高农村信用社便民服务质量。建议基层农村信用社实行按半年结息或利随本清结息方式为宜,取消按季或按月结息方式,这样不但可以减轻会计和信贷人员的工作量,还可以为借款人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有利于培养借款人守信、重信的信用观念,使按时结息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  相似文献   

14.
贷款利息是金融机构从工商企业等借款者经营运作利润中分取的一部分收益.人民银行每次调整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均可直接作用和影响投资和消费等其他经济变量.本文采用方差分析的方法,研究廊坊市基准利率及贷款期限对贷款实际利率的影响,对了解廊坊市银行业贷款利率变动情况具有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区农村信用社按季结息办法是从一九八四年开始推行的。实践表明,这个办法确是有利于监督贷款单位加速资金周转和信用社部部的经济核算,但是,也存在不少弊病。首先,贷款按季结息的办法会助长欠款户的赖债思想。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低利率贷款政策。贷款月利率仅占贷款本金的千分之几,一般来说,信用社按规定每季到贷款户收取微乎其微的利息是不成问题的。因此,一些经济效益差、不守信用的欠款单位往往只愿还利息,不愿还本金。另外,一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信用社也往往只图收利息,不收本金。这几年来我区信用社到逾期贷款余额越来越多原因,我认为与上述情况有很大关系的。从1985年为例,全区信用社各项贷款到逾期余额和社员贷款到逾期余额分别占其总余额的76.5%和77.3%,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首位;社队集体贷款到逾期余额和乡镇企业贷款到逾期余额分别占其总余额的79.6%和70.6%,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第二位;就连个体经济户贷款到逾期余额也占总余额的74.1%,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第四位。其次,贷款按季结息的办法无形地加重货款户的利息负担。有些信用社为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不管贷款户经济定益好坏,一律按季收息,不收本金。这种做法,无形地加重了贷款户的利息负担。如南宁市安吉乡永宁砖厂,先后向明秀信  相似文献   

16.
根据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信用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  相似文献   

17.
最近,玉林地区农业银行根据上级指示,组织力量,对所属基层银行、信用社开展财务大检查的同时,检查了贷款利息政策执行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基层银行、信用社都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农业贷款利息政策,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发挥了利息杠杆作用。但是也发现一些基层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现行利息政策,随意提高贷款利率,加息罚  相似文献   

18.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对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有关问题出台新规定:即邮政部门2003年8月1日以前已存入人民银行的邮政储蓄转存款,暂按4.13%的利率计付利息.从当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人民银行部分,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1.89%计付利息;经国家邮政局申请相关部门批准,邮政储蓄机构可以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也可与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还可依程序申请成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人民银行对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有关新规定的实施对株洲市经济、金融及邮政部门原已形成的资金外流、利益驱动和竞争态势不会改变.  相似文献   

19.
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农业银行的各项负债应严格按规定适用利率和期限,按季(月)计提应付利息,计入成本。实际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从计提的应付利息中列支。各级行不得任意少提或多提应付利息,虚增虚减利润。ABIS系统推广应用后,应付利息的计提和支付绝大部分已由系统自动完成,但在实际操作中,笔者发现,有的行应付利息的核算仍不够准确。  相似文献   

20.
基本案情 原告A银行南城支行分别于2008年1月18日、2月29日、4月30日与被告盛达公司签订三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分别为250万元、250万元和5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借款利率均为年利率9.711%,按月结息,合同还对逾期利息、复利作了相应约定,并约定了借款人违反合同义务,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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