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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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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林权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我国林权问题研究现状进行总结,指出森林资源具有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重效益属性,政府和林农对这两种效益有着不同的追求。实施限额采伐制度使林农对林木的处置权受限,而且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林农经营森林的正外部性没有得到合理补偿,因此政府与林农对不同效益的追求成了林权问题的症结所在。通过构造博弈模型,分别分析存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不存在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两种情况下,政府和林农的博弈过程,从理论上证明在建立完善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下,政府实施自由采伐的政策,落实林农的处置权可以使政府和林农双方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相似文献   

2.
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考察和分析了河北省3个平原试点县非公有制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实施效果,总结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项建议: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协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土地类型,按林业资源的实际安排采伐限额指标,完善落实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取消育林基金。  相似文献   

3.
刘燕  支玲 《林业经济》2012,(2):33-36
通过对云南省492户农户调查发现:户均林地规模小、林业收入占农户收入比重小、农户森林经营水平有限、农户对森林认证的认知率低、农户认证的有效需求低等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户参与森林认证;当然,明晰的产权也为农户参与森林认证提供了制度基础。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加大森林认证宣传、编制适用于小规模林农的认证标准、对农户认证实行生态效益补贴、实施团体认证、进行认证前培训并发挥专业合作组织在森林认证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森林认证作为一种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市场机制,可以有效保护环境,促进生态良好。通过对森林认证进行政策扶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提出对森林认证进行政策扶持的3个政策:出口补贴、生产补贴、消费补贴的效应。生产补贴是3个政策中最直接有效的。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中国和俄罗斯森林法中林木采伐部分的研究,对森林采伐许可证林木采伐方式、林木采伐限额的法律制度和特殊森林、林木的限采和禁采的法律制度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比较,指出了我国森林采伐法律制度中的不足之处。我国特殊森林、林木的限采和禁采法律制度规定过于简单、内容笼统,致使在实际的操作中难以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6.
福建集体林区林木处置权制度变革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福建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产权明晰后,广大林农最关心的是与利益最直接相关的林木采伐处置权。通过对福建以经营方案为依据,以小班面积为控制,以可持续经营为目标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探讨林木处置权制度变革对落实经营主体的林木处置权,对实现林业可持续经营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采用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河北省3个平原试点县的林农作为调查对象,就林农对现行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认知、评价和意愿进行考察与分析,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第一,试点县对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政策内容的宣传不够,大部分林农对最新的政策不清楚;第二,绝大多数林农对国家实施采伐限额制度改革的目的比较清楚;第三,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得到了林农的普遍支持。最后试图在尊重林农意愿的基础上,对完善非公有制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现行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下,人工林的采伐策略面临着限额指标编制和申请过程带来的风险。文章基于弗斯特曼模型,选取江西省和浙江省的杉木人工林为研究对象,依据林木的生长模型,结合我国林木采伐管理政策的现状,实证分析采伐政策风险和失去林权风险两个因素对人工林最优轮伐期的影响,以期为优化森林经营管理和完善我国采伐政策提供理论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杉木人工林的最优轮伐期随立地条件改善、采伐政策风险增大、失去林权风险增大而缩短。(2)在采伐政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优等林地和中等林地经营杉木人工林的最优轮伐期分别缩短了5.90%和4.60%;林地期望收益值分别减少了33.10%和67.40%。(3)在失去林权风险下,优等林地和中等林地经营杉木人工林的最优轮伐期比采伐政策风险的最大值时减少了13.20%和5.40%,林地期望收益值减少了78.80%和221.40%。基于研究结果,提出政策启示:(1)适当放宽森林采伐限额指标,提高采伐指标分配的灵活度;(2)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减少寻租等行为的发生;(3)提高林权的稳定性,降低林权被收回的风险。  相似文献   

9.
一、对森林两种效益对立与统一的认识1.两种效益的对立森林的经济效益,一般是在森林被采伐后才能获得,而生态效益是以立木群体的存在为条件,才能发挥,两者之间确实有对立的一面。由于从不同角度看森林效益,产生了两种对立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木材是国家建设、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资,生产木材满足需要是经营林业的主要目的。“采伐——更新——采伐”的循环才是完整的生产周期。不以采伐为目的的林业经营,背离林业经营的主旨,不属于林业经营范畴,是“非林业经营”;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历史留给我们的森林资源很少,建国三十多年,由于过份强调满足社会对木材的需要,在东北、内蒙、西南国有林区大量采伐森林,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严重后果。于是,要求控制采伐量或停止采伐,使现有森林更好地发挥其生态效益。  相似文献   

10.
森林经营离不开对林木的采伐,为实现森林可续经营和发展,必须寻求一种合理、科学的采伐作业方式。笔者经过对实践中的多种森林采伐作业方式的对比分析,发现低强度择伐方式不仅体现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经营的需要,而且可以保证林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1.
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成为集体林区公益林的主要经营管护主体,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直接决定着林业生态绩效。为保证公益林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政府一方面通过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林权抵押贷款等政策限制公益林农户林权,另一方面又通过生态补偿缓解林权限制产生的消极影响。本文以公益林农户为研究对象,采用Panel Tobit模型实证研究林权限制、生态补偿对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的影响,最终研究结果显示出几个特征。一是林权限制方面。相比不清楚林权抵押贷款政策的公益林农户,了解该政策的农户林业管护行为发生概率显著降低18.8%;林木采伐管理政策对因变量不显著。二是生态补偿方面。相比不清楚生态补贴兑现情况的公益林农户,了解公益林生态补偿兑现情况的农户林业管护行为发生概率显著提高19.5%;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对因变量不显著。依据研究结果,文中提出了加快实践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促进林区农户收入增长、及时兑现生态补贴、合理调整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等促进公益林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总结回顾了江西省十一五期间森林采伐管理历程,江西省坚持森林采伐限额不突破,确保林农合法权益得到落实,惩处乱砍滥伐行为,加强林业部门能力建设。通过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26个县的调查认为:现行森林采伐管理政策滞后,受采伐限额制约经营者林木处置权难以落实,林木采伐管理对象多监管难以到位。为此提出了做好今后5年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3.
分别调查了福建、江西省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和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护的主要作法;指出了在目前国家没有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情况下,实施分类经营和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补偿对象、范围、标准,补助资金的管理形式,补助资金与现有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调研提出统一认识,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5点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林改后集体林森林资源管理改革的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福建省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后,亟需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森林经营主体众多与森林采伐指标分配、控制森林资源的盗伐、滥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主体与森林经营方案执行主体错位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森林资源管理的改革应以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应以森林经营单位为主体,林业各级主管部门只能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提供科学指导和服务,而不能替代森林经营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同时严格实施经审批审核的森林经营方案,实行可调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森林采伐区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5.
《林业经济问题》1996,(5):40-44
三明市林业分类经营区划及其布局的研究三明市林业委员会分类经营区划及布局课题组一、三明市森林分类经营森林区划的其标准(一)公益林区划公益林是以满足自然生态防护、战备、保护和美化环境、科学实验等需求,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林木。1、...  相似文献   

16.
关于中国开展森林认证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森林认证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产品市场准入的一种有效途径,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介绍了森林认证在国内外的进展现状,分析了我国开展森林认证的意义和必要性,提出了开展国际互认、实施森林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等7项进一步推进我国森林认证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正> “乱砍滥伐”指的是什么?我认为,除了采伐量不超过生长量这个量的指标外,在内涵上,“乱砍”指违反森林经营的科学原理和规则,违反森林采伐的有关规定、规程,采用不科学的砍伐方式或在不应当采伐的森林中所进行的采伐。“滥伐”按林业部林政司法规处编写的《森林法常用词汇》中解释,指违反保护森林法规,无采伐许可证或不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在负责经营的范围内任意采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其它林木及公民自己自留山林木的行为。这里既有“林区治安”这类社会政治性的因素,又有林业管理体制紊乱、违反森林经营原则的因素。这类行为不独存在于农村合作经济中的农民,在一些国营单位也不乏其例。  相似文献   

18.
赵伟 《林业经济》2012,(9):61-64
根据《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LY/T1714-2007)和《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试行)2008》标准和要求,国内一家认证机构从经济、社会、环境3个方面、9个原则出发,通过对大型跨国造纸企业在中国的子公司——A公司林浆纸基地森林经营的文件审核、现场审核、利益相关者访谈、同行专家评议等的审核程序,得出认证结果:A公司在林地合法取得、履行法律义务、森林经营规划编制实施、环保、采伐更新及监测等方面符合认证标准,建议审核有条件通过。同时对主审核发现的2个轻微不符合项提出了整改要求及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19.
实施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政策是国家提高林木良种苗木使用率的重要举措。文章运用小组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实地考察法收集了福建省8地市21个县的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数据,实证分析了福建省实施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政策现状、取得经验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优化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政策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兼具经济、社会和生态三大效益。它为社会提供木质产品和非木质产品,满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求。采伐是培育森林的重要手段。早在2004年,我省就制定了《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10年来,林业生产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和新要求,今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办法》不仅对林木采伐管理流程、采伐范围有了明确规定,还取消了一些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限制,从林农利益出发,放宽林木的经营权,助推林农更好地经营山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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