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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去年年初,绍兴市某县运管所对一辆擅自改装的营运货车做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车主认为罚得太重,提出异议。一位执法人员的回答是:“我罚你一万元,依据的是《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同样依据这个法规这个条款,我还可以罚你1.5万甚至2万。现在罚你1万元,还算照顾你的。”言外之意,被罚车主还得“感谢”他一番。这类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案例,似乎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相似文献   

2.
道路运输管理的实践证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项不可缺少的权力,它的合理、适度运用,将有利于国家、社会和道路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般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力。[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是行政管理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由裁量权的设定,可以调动行政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行政效率,但同时也潜伏着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可能性,以至对当事人道成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本文在分析目前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过程中运用自由裁量权状况的基础上,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问题提些看法。  相似文献   

4.
历年来在运政执法中涉及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之争的案例相当多,本文所记的判定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的案例仅作为运管机构处理这类案件的参考。 道路运输执法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尤其在处理事关经营者切身利益.容易混淆界线的案件时要慎之又慎.悉心体现人性化.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以理服人;要重证据、重程序,牢记《行政处罚法》关于“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宁的行政处罚无效”的规定;要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处理好执法原则性、灵活性、执法动机与执法效果之间的关系。这是新的形势对运管执法队伍提出的更高要求。[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道路运输条例》出台至今已有两年多,从湖北省实施情况来看,《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对于不断强化运管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竭诚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速推进我省依法治运步伐,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  相似文献   

6.
警察自由裁量权是警察权中最显著和独特的一部分。由于它在执法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各种问题,使其在被发现之日起,美国的警政专家就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探索出了有效的控制方法。  相似文献   

7.
正所谓自由裁量权一般是指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裁决的权力,其实质是司法或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制度标准和价值取向进行行为选择的过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法律法规不可能考虑到所有情况而做出细致完备的规定。当自由裁量权与行政行为结合在一起时,则需法律在作出有原则、有弹性的规定的同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地依据具体条件进行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的权力。  相似文献   

8.
《中国道路运输》2006,(11):39-39
我们查到一辆从事非法经营的小货车.货车价值仅万元,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业户由于经济困难.向运管机构提交了减轻处罚申请。运管机构经研究决定,给予该业户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办经营手续。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此情形应最低处罚3万元.运管机构在违法行为通知书上填写的是3万元罚款.但实际处罚没有到位。对于上述情况.处罚决定书上是填写实际处罚金额,还是填写法律规定的最低处罚金额?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9.
“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执勤民警最基本的一项权力,在我国许多相关法律中都体现出了这种“执法浮动权”。就交通执法而言,交警根据行为人违法情节轻重,罚款额度有所不同,是最常用的一种处罚手段。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其中不少条款都对相应的违法行为做出了“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这两种金额之间的“差”,便是赋予民警的“自由裁量权”。应该说,“自由裁量权”对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没有民警的这种“自由”,就没有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由,法律将因此变得苍白无力,其后果是不可想像的。  相似文献   

10.
《中国道路运输》2006,(11):41-41
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客运经营者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申请村级班线客运。但是,通村的道路未经国家验收,且路况较差,安全运营无法保障,运管机构不敢作出行政许可,但也因此违背了《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也不符合现在提倡发展村级班线客运的精神要求。请问,通村客运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是否要考虑道路因素?究竟在什么样的路况下才能作出许可?  相似文献   

11.
最近几年,运管系统加强了行风建设,面貌发生了喜人的变化。最突出的是大部分运管机构都建起了“一站式”办公的业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特别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道路运输条例》以来,各级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条例》的要求,为把业务大厅办成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窗口,对业务大厅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等,做了进一步的整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一是执法主体与印章不符。如许多县级运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所有执法文书仍加盖县交通局印章。《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作为法规明确授权的执法主体——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办理的执法文书理所当然应加盖运管机构印章。  相似文献   

13.
14.
路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到《公路法》,我国路政管理的法制建设日臻完善,路政执法从简单执法到依法行政,日益成熟,人们的法制观念也逐步增强,这对路政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2006,(10):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一辆从事客运经营的旅游客车,车辆出厂时厂家设计有18个座位,经营者为了能减少各种相关费用,擅自拆掉了2个座位。该车以核定的16个座位在车辆入户及年审中蒙混过关后,经营者又将2个座位装上,恢复原状从事经营活动。请问,运管机构能否以其”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事实,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行政处罚,或是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处理?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16.
过去在运输行业流传着一句顺口溜:“运管运管,办证收费,查车罚款,其他不管”。就是在运管队伍中,也有一种倾向,认为道路运输安全是公安交警的事,与运管机构关系不大。针对这种现象,乌鲁木齐市运管总站不断加强对运管人员和运输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不只是公安部门的事,更是运管机构的事。总站自觉转变观念,重新定位运管机构的主要职能,即:严把道路运输市场准人关,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17.
《中国道路运输》2005,(12):33-33
我们在上路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辆货车无道路运输证,只有运管费缴讫证。据当事人陈述.该车确实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运管费缴讫证能否作为“其他有效证明”.视为该车合法营运?请答复。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2007,(2):41-41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在某县经营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并负责给用户送气上门。该县运管机构以违反《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由,暂扣了我们运送钢瓶的车辆,下发了处罚通知书。对于该运管机构的执法行为,我认为欠妥,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9.
论路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以下分别简称《公路法》、《行政处罚法》)对路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在处罚幅度上给与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在执法的实践中 ,存在着不敢使用自由裁量权 ,或是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设置了许多不合理的限制 ,扼杀了路政部门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路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 ;法律规定了的权力而不去行使、执行 ,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是对法律精神的违背。笔者结合超限运输的的治理 ,分析路政行政执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及如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20.
《道路运输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对道路运输活动施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但长期以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经费实际上是靠自收自支、统收统支解决的,这种做法越来越不适应当前运输管理工作的需要,严重制约着基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完成法定职责。遵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规,理顺运管机构经费来源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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