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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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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荣艳 《上海保险》2003,(12):25-26
一、一起因体检差错而引发的寿险索赔案 1999年12月,黎先生在“国寿”公司湖北宣城市支公司的业务员多次上门宣传下,按后者为其当时只有3岁的女儿黎娇设计的教育医疗综合保险计划,为黎娇在该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保险、一份子女教育保险和一份生命绿荫保险,保额共计5万元。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由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将小女孩带到“国寿”公司定点的医院进行了例行体检。医生当时未查出黎娇有任何病情,保险公司于是承保。  相似文献   

2.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为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本身并无争议,《海商法》第222条规定被保险人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实质是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混同,我国司法实践中均未将被保险人作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  相似文献   

3.
徐凯桥 《中国外资》2012,(8):162-163,165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为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本身并无争议,《海商法》第222条规定被保险人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实质是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混同,我国司法实践中均未将被保险人作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  相似文献   

4.
陆坚 《保险研究》2011,(10):I0006-I0009
如实告知义务源于海上保险,系统论述和制度化始于英国。英国法关于告知义务的立法和判例,一直遵循相当严格的适用原则。如保险业本身的发展一样,这种严格的告知义务规则对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实践也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告知义务只适用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方,且在告知范围、重要事实的认定、未进行告知的后果等方面都侧重体现...  相似文献   

5.
钟可慰  王晓梅 《上海保险》2011,(6):20-24,45
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告知义务系其最重要体现之一。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是指告知义务人就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向保险人所作的如实陈述。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第16条对投保人告知义务进行了新的界定,其与原《保险法》的  相似文献   

6.
李文中 《上海保险》2008,(10):16-17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保险人的要求参加体检,保险人根据体检结果以“标准体”对被保险人进行承保。但是,出险理赔时保险人通过调查发现投保人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无意或者故意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疾病情况。保险人因此作出拒赔的决定,而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认为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保险人组织的体检,可以视为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7.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保险制度的诞生被称为人类有史以来用以弥补各种损失所创设的最完善的制度。其中,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业合理运营的前提,保险人要正确估测危险,进而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都必须以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为前提。没有告知义务制度的合理建构,就不可能有保险业的健康有  相似文献   

8.
比较法视野中的欧洲保险合同法如实告知义务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构建统一欧洲保险市场,保险合同法重述小组于2009年8月公布了《欧洲保险合同法基本原则》,该原则将成为未来欧洲统一保险合同法的蓝本。该原则在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上由传统的主动告知转变为被动告知,并根据主体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时的主观状态与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时间规定了有区别的法律责任。其既体现了现代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制度的发展趋势,又考虑到了欧盟各成员国的承受能力。  相似文献   

9.
偶见 《上海保险》2005,(9):57-60
《上海保险》2004年第6期刊陈伦伦先生《试论(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下称《陈》),对保险合同诚信原则中的若干问题予以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令笔受益匪浅,但由于中对几处关键性概念理解错误,致结论失之偏颇。  相似文献   

10.
吴凯 《中国保险》2003,(12):46-48
近年来围绕着有关保险人履行说明特别是明确说明义务的纷争增多.由于现行的<保险法>对说明条款也未能"明确说明",使得保险双方对说明或明确说明的定义、表述、后果等各持一词,即使法官也难判是非曲直,案情相近的案子甚至可以判出南辕北辙的两种结果.  相似文献   

11.
孔利强  梁凌 《上海保险》2011,(11):22-24,41
投保人的地位与保护是保险法研究中经久不衰的话题。尤其是我国《保险法》诞生十五年来,该问题得到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产生了数量可观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更多是在法律条文层面,从投保人的权利和保险人的义务来探索。  相似文献   

12.
从社会的观点看,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从法律的观点看,保险是一种契约关系。一方面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损失按合同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另一方面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按合同规定交纳保险费,使保险人建立稳固可告的保险基金,从而保险经营得以正常进行。但保险费是保险人准确地按照保险标的的风险和损失程度的不同制订不同的保险费率而计算出来的。因此,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合同前,必须将有关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和可能遭受的损失情况告知保险人,使保险人据以决定是否订立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的新阶段,传统经营中保险公司“重内部管理、轻客户服务,重公司价值、轻客户利益,重风险防范、轻客户体验”的理念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而随着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及保险消费者走向成熟理性,消费者已从过去关注保险功能逐步转向更加关注自身体验。如何满足保险消费者关于保护权益的需求,适应权益保护新常态,是保险企业取得先行优势、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的关键。在阐述保险消费者、消费者权益的概念及意义基金上,介绍了当前保险经营过程关键节点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从保险公司、消费者、监管者三个方面提出权益保护的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4.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只是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养老金与缴费时间、缴费年限、缴费数额呈正比例关系。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劳动者缴费时间晚、缴费年限短、缴费数额少,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损害。值社会保险法立法之际,探讨这一问题,有利于更好地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  相似文献   

15.
投保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当事人之一,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被称为客户,在人身保险活动中处于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一、投保人的法律要义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与保单所有人、保单持有人的含义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16.
随着消费行为个性化、消费时间碎片化、消费场景多样化等消费新趋势的出现,客户体验式消费将占据主导地位,保险消费将进入快速变革的时代。因此,针对不同客户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方案,使公司客户享受到便捷的承保理赔服务,彻底化解保险消费者面临的风险,沉淀优质客户,就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主要工作。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业正加快"以业务为中心"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转变,做好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工作就成为"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  相似文献   

17.
本文总结了我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十三五”期间面临的10个新常态:(1)保险普及化;(2)法治深化;(3)新国际化;(4)监管人本化;(5)保障全面化;(6)互联网化;(7)保险普惠化;(8)老龄化;(9)新城镇化;(10)新经营。分析了10个新常态给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的挑战:在“高度、广度、深度”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凸显“跨境、跨界、跨域”难题;如何强化主体责任、促进组织创新、提高保险智识;弱势、老年消费者需要特别照顾;新兴风险与系统性风险带来巨大挑战。提出了7条主要对策建议:建立“一个目标”、“四大支柱”的理论框架;规划“提升全民保险智识的立体教育体系”和“三项基础工程”,逐步建立起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长效机制;规划引导保险经营者建立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薪酬考核体系,使保险经营各个环节打上其烙印;深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改革,逐步由“保姆”式监管转向监督与救济相结合、机制灵活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制度,扩展保险纠纷解决的多元渠道,降低保险消费者保护的社会成本;建立“定期信息披露机制”;建立基层创新经验总结提升和推广机制。  相似文献   

18.
王思佳 《中国保险》2013,(10):28-31
内涵.构成及关系 一、投诉处理机制标准化 在国家标准中,“标准化”定义如下:“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并特别注明:“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显著好处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  相似文献   

19.
20.
尽管我国保险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社会需求相比,存在的差距不言而喻,保险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从我国保险业经济增长的要素看,发展扩张更多依靠的是增加资本、劳动力要素投入。从行业层面上看,保险业存在经营粗放的特征,如投入产出低下、人均盈利不高、制度建设滞后、业务发展起落大、保险偿付不足等。时值保险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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