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禁止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将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获利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卫生部日前公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作出了这一新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为防止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卫…  相似文献   

2.
食品农产品     
《上海标准化》2010,(6):18-18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此同时,《规定》还进一步提高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准入门槛,对从业人员素质、产品场所环境、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或设施的卫生管理以及出厂检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陈射 《企业标准化》2010,(13):10-14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提高了食品添加剂的准入门槛。根据新规,  相似文献   

4.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并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绝行,新规定的实施标志着食品添加剂正式推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进一步提高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准入门槛.对从业人员素质、产品场所环境、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或设施的卫生管理以及出厂检验能力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现将该规定刊登如下,供读者学习参考,  相似文献   

5.
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于6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将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6.
信息窗     
《中国中小企业》2010,(3):86-89
未经许可不得生产食晶添加剂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做出细则规定。《规定》明确提出:“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也就是说,未获得生产许可,企业不得生产食品添加剂。这意味着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准入门槛将大大提高。  相似文献   

7.
市场动态     
食品未经许可不得生产食品添加剂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做出细则规定。《规定》明确提出: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也就是说,未  相似文献   

8.
卫生部部长陈敏章最近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发布施行《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本《办法》要求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和放射工作许可证方可开展工作。申请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防护条件。从事辐照加工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放射工作人员证》。 在辐照食品的管理方面,办法规定:辐照新研制  相似文献   

9.
2010年6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正式实施。这是继去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加以规范以来,国家首部专门针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又一次进入公众视野。  相似文献   

10.
日前,卫生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新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1812种,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范围,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技术规范,以促进合理使用,保障食品安全。据悉,该标准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1996年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11.
监管举措     
卫生部:食品标签须明示所有添加剂 5月13日,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规定,所有食品添加齐嵫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  相似文献   

12.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法》的全面顺利实施,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清理旧规章的基础上,正在加紧《食品卫生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 根据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卫生部决定在近期内尽快制定出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它们是:进口食品的监督管理;婴幼儿及儿童食品的监督管理;新资源食品的管理;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的管理;食品广告的管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食  相似文献   

13.
关键词:新资源食品9月5日,卫生部发出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增加菊芋作为新资源食品菊粉的原料,公布抗性糊精作为普通食品。公告要求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相似文献   

14.
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与使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食品添加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解读,阐述了生产、采购及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分析了常见的添加剂违规使用情况以及应注意的问题。食品行业因超标准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或使用工业级(非食品级)添加剂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引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范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违规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基本要求一是国家质检总局主管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卫生部负责食品添加剂标准  相似文献   

15.
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制定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对食品等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加强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规定》共20条,根据该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为使读者全面了解新的规定,现将《特别规定》全文刊登如下,以供参阅。  相似文献   

16.
禁令之下,含铝添加剂热销依旧 今年5月14日,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正式发布。  相似文献   

17.
消息动态     
国家质检总局加大法制建设力度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最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等。已被列入2002年法制建设计划的部门规章有68件,主要涉及进出境肉类、茶叶、动植物检验检疫,缺陷汽车召回、产品防伪、定量包装商品质量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还计划对《标准化法》、《计量法》、《商检法》、《产品质量认证条例》…  相似文献   

18.
该局确定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到罐头、饮料等其它行业?具体的做法:一是专项巡查,核实备案.组织专项巡查小组,核对辖区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名单,确保不漏管一户:针对企业上报的添加剂备案表,逐个进行深入仔细地核实,确保备案的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符合GB2760要求;现场指导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进出仓、配料、使用、存放、标签标志进行规范,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制度、使用制度、监管制度等。二是适时召开会议,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办法: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辖区所有肉制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的食品添加剂监管座谈会,向企业讲解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并下发《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管理表格样式;  相似文献   

19.
行业市场     
《中国中小企业》2010,(12):90-93
卫生部批准蔗糖聚酯等3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 卫生部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蔗糖聚酯、玉米低聚肽粉、磷脂酰丝氨酸等3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  相似文献   

20.
《中国技术监督》2008,(7):21-21
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物质的监督管理,遏制食品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已发布实施。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将食品中全部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在所在地县级质量技监局备案,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添加物质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且进入无证查处期的食品添加剂,还要备案生产许可证号;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同时对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备案;使用进口食品添加剂的,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填报备案内容;若备案的基本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日内重新备案。目前,各地已积极展开了大量的相关工作,为使广大读者及相关企业了解新的办法,现将该办法全文刊登如下,以供参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