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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迷终不悟末路法网中高诚,庄秉福山东邹平县孙镇腰庄村村民冯秀芹,1985年因丈夫去世带着三个未成年的女儿改嫁到本村村民周秀路家。1992年,冯的三个女儿先后出嫁,面积为328.6平方米的原宅基地无人居住,村委会为搞村庄规划,劝冯将宅基地退出,遭冯拒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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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999年,金红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并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1年3月,金红与外村男青年结婚,但一直未将户口迁出,亦未在男方分得承包地。今年初,金红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以金红已出嫁为由,收回了她的承包地,对2002、2003年两年中该组每个村民应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750元和3011元也未分配给她。为此,金红诉讼至法院,要求村委会立即停止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收回的承包地,分给应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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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题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村民甲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与妻儿一家三口分得8亩承包土地,后甲的儿子与同村乙女结婚。在甲去世后,其妻与儿子一家生活不睦,甲妻能否要求和儿子分别继承甲的承包份额?解答一、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发生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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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02年,某村村民羊某承包了本村的一口鱼塘,合同期限3年。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执。2005年8月,合同期满后,村委会根据村民的意见,准备提高鱼塘的承包价格并且发布了公告。村民羊某认为,这是部分村民害了红眼病,况且自己有优先承包权利,未加理会。结果村民王某获得了该鱼塘的承包权。10月20日,羊某以村委会侵犯自己的优先承包权为由,要求法院确认村委会与村民王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主张自己享有优先承包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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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和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到2016年才到期。去年,俺村原村委主任去世了,现在的村委代理主任张立富却不承认这份合同。俺起诉到临清法院,法院判决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但6月2日,张立富领着他的家人和部分村民一百多人,哄抢了俺家承包地的50多亩熟麦子,俺一家人辛苦耕种的麦子都没了,这让俺一家人咋过日子啊?”前不久,记在山东省临清市康庄镇高堆村田间采访,本村60岁老妇人赵夫云一见记就哭着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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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夏季,山东省博兴县店子镇镇政府作出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大棚蔬菜的决定,并对各村下达了硬指标。耿刘村村委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从三组271名农民的手中反租40.95亩耕地,倒包给二组村民发展大棚蔬菜,合同期为4年。4年过去了,但三组的农民却收不回自己的承包地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三组村民先是上访,后经过县农业局仲裁,没有解决问题。无奈之下,三组村民将村委会告到法院,满怀希望的三组村民万万没有想到,一审法院却判他们败诉。三组村民觉得冤枉,于是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决定于2003年3月10号14点开展审理此案。 我们现将此案搬上本刊“民间法庭”,敬请广大的读者当“大法官”,同步审理此案,请将你的判决结果发回本刊“民间法庭”栏目。如果你的判决与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一致,你将得到一份奖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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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河南省民权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接到双塔乡范楼村委会同集村村民刘某某递交的一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仲裁申请。申请的具体内容是:申请人,刘某某,弟兄四人,父母亲都已过世,其父母过世前与其四弟刘小某为一个家庭承包经营户,刘某某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继承其父母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接到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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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大哥独身一人.10年前被政府批准为“五保户”并住进村办敬老院。当时。他留下3间房屋由我一家居住。前不久。我哥哥患病去世。村委会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就通知我一家搬出我大哥的房屋。说要对房屋进行变卖以收回10年中的“五保”费用开支。我认为我是大哥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这3问房屋。因而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但村委会说要起诉我。请问,“五保户”死亡后其遗产究竟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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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982年,甲村村民张某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承包村集体所有的林地200亩,合同期为30年。张某与时任甲村村委会主任的丁某在合同上签了字,并加盖了村委会公章。1997年,甲村村委会发生火灾,包括承包合同在内的大量文件被毁。2009年.高某当选为甲村新任村委会主任,要求张某立即返还占用的200亩林地。张某以承包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但其自身保留的一份合同在搬家途中遗失.遂要求丁某出庭作证,但丁某不想得罪现任领导表示不会出庭。甲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责令张某立即返还林地。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甲村村委会要求张某返还林地的做法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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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例:村民李芹于2000年5月同丈夫王强离婚时双方议定:王强出面承包的两块地由他俩所生的女儿耕种,并经过村民委员会将两块承包地转到李芹的名下承包。2003年春,王强的续妻开始争夺这两块承包地的经营权,村委会调解无效后,裁断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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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8年起,我家就承包了村里7.3亩耕地。2003年,村里没有召开村民会议,也未公布土地承包方案,就擅自将我家其中承包的1.5亩耕地发包给了张某,现在张某拿着村委会给他开的证明(内容是:这1.5亩耕地已由村委会于2003年发包张某了),向法院起诉,称我侵犯了他的土地承包权,要求我腾出这1.5亩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