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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李灵 《中国海关》2014,(4):64-65
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新规章是由《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和《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三部行政规章合并修订而成。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葛连成表示,此次规章修订,在报关单位及其所属报关人员注册或备案管理、报关企业报关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精神。  相似文献   

2.
海关总署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3.
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海关根据哪些原则对企业实施信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第三条规定,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原则,对企业实施信用管理。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有哪些?  相似文献   

4.
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海关根据哪些原则对企业实施信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第三条规定,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原则,对企业实施信用管理。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有哪些?  相似文献   

5.
本刊在上期大篇幅报道了海关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文中预先“有限披露”了海关配套办法讨论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方面的部分内容。有不少读者看后打电话反映很“有用”并“希望能够看到全本”。根据记者跟踪得到的消息,在6月15日上午12点到来前的几分钟.海关总署署务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  相似文献   

6.
本刊在今年第6期刊登了海关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几个月来,有不少读者来电来函,提出诸如“申请海关行政许可怎样操作?”、“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怎样落到实处?”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方面。日前,我们走访了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特请他们为读者提出的问题做专题解释。欢迎读者朋友继续关注“海关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7.
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什么是报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第二条规定,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应具备什么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相似文献   

8.
《中国广告》2004,(8):114-114
从2004年7月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作为第一部专门规范行政许可制度与程序的法律,《行政许可法》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规范、便民和权利保障。《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需要设定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相对集中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受理  相似文献   

9.
海关总署于2020年12月2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读者准确理解《办法》精神,本文将针对有关条款内容进行解读。调整《办法》立法目的增加"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立法目的。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海关在减免税管理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开展了下放减免税审核事权、简化单证、推行减免税无纸化、取消减免税备案等一系列便利企业的改革举措。《办法》适应形势要求,对相关减免税业务改革作进一步明确,正是优化营商环境在海关减免税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0.
2005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对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做出明确规定.它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报关注册登记许可:二是经过海关行政许可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所在地海关办理具体报关注册登记。  相似文献   

11.
法规导读     
《中国海关》2014,(11):96-96
A重点关注 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关注理由:自2010年11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197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后,时隔4年的时间,用于替代前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新《办法》在信用层面对企业进行了严格分级,分别实施不同的政策,有利于推动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及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升海关办事效率及企业通关便利性,从而更好地保障我国贸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12.
12360热线     
《中国海关》2015,(2):56-57
以下解答仅供参考,请以通关现场海关答复为准。a企业管理及统计①我司是一家新成立的生产型企业,已在外经贸部门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马上准备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想了解海关对注册资本有没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出口货  相似文献   

13.
企业管理类别的上调属于海关依申请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前提是企业依规定向海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的标准、程序作出管理类别适用、调整的决定。  相似文献   

14.
金鸣  程宁  张莉 《中国海关》2023,(6):56-58
<正>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罚款的行为,会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51号令)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相似文献   

15.
李灵 《中国海关》2014,(12):5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225号,以下简称“《信用暂行办法扩)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7号,以下简称“《分类办法》”)基础上重新制订。海关总署稽查司主要负责人孟杨表示,《分类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6年来,在促进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海关业务改革的不断深化,《分类办法》已不能很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和执法实践需要,特别是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方面,与国务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同时与国际海关接轨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分类办法》重新调整,赋予新的内涵。  相似文献   

16.
法规导读     
A速览最新外贸法规法规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令第202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检令第142号)。  相似文献   

17.
《中国海关》2008,(3):16-17
《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的,并吸收归并了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制度的有关内容,因此,在新《办法》出台的同时,海关总署将废止一系列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包括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关于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便捷通关措施的审批规定》。  相似文献   

18.
远宁 《大经贸》2008,(6):53-53
4月7日,为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维护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的《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新颁布的海关总署规章《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入手,阐述了进出口食品安全海关监管所涉及的行政法律关系,包括食品安全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国境卫生检疫、海关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基因生物安全、生物安全等法律关系,比较了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的概念,探讨了食品转基因监管项目的法律属性,并对完善海关食品检验检疫规章,防范进出口食品海关监管行政执法法律风险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金鸣  程宁  张莉 《中国海关》2022,(10):66-67
<正>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海关应当及时公示哪些信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海关应当及时公示下列信用信息,并公布查询方式:(一)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信息;(二)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认证或者认定结果;(三)海关对企业的行政许可信息;(四)海关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五)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信息;(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的信用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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