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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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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海 《金卡工程》2009,13(10):95-96
案情简介:C公司是A公司的股东,合同约定以C公司在该案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但C公司自始至终未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到A公司名下.2000年A公司、B公司同意将A公司的土地和B公司的加油站经营权向C公司租赁,并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600万C公司已经于2000年一次性缴清.  相似文献   

2.
A信托公司(以下简称“A信托”)与B公司(融资人)签订《信托合同》,约定由B公司将其持有的某不动产项目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A信托成立收益权信托计划。C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信托投资人,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投资该信托,投资资金由B公司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和调整财务结构。为保障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按时足额支付,B公司将项目资产抵押给A信托。同日,A信托与B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金额、利息等条款与《信托合同》基本一致,同时签订《抵押合同》,以项目资产为信托贷款设定抵押担保。其后由于B公司违约,A信托宣布信托贷款提前到期并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则辩称该笔业务应为经营性信托而非借款,《信托贷款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属无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应无效,A信托依据《信托贷款合同》收取的融资服务费等费用应予返还。  相似文献   

3.
纪宏奎 《税收征纳》2013,(12):22-24
A公司于2009年与B房地产公司达成一项投资协议.协议约定:由A公司投资B房地产公司一项目5000万元,由B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A公司不直接参与经营,项目实现的利润按5:5分成。协议同时约定:A公司最低保底分红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结束经核算分红低于10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B公司实际支付A公司分红款1000万元。对A公司取得的分红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  相似文献   

4.
一、案例 2×10年11月1日,A上市公司与B、C两个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并协议,并经A、B、C三个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约定由A公司作为合并方,在2×11年4月1日分别吸收合并B、C两个公司。其中吸收B公司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A、B公司同受W公司控制),吸收C公司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相似文献   

5.
一、概述 间接持有子公司是指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而拥有另一公司的控制权,而使其成为母公司的子公司,又称孙公司.该情况下,母公司并不直接持有该孙公司的股权,而是由母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持有其控制权,母公司通过子公司间接对其实施控制.比如,A公司拥有B公司80%的股权,而B公司又拥有C公司70%的股权.A公司虽然不直接持有C公司的股权,但能够通过B公司的控制权能够对C公司实施控制,故C公司也属于A公司的子公司.由于A公司未持有C公司的股份,属于间接持有子公司.  相似文献   

6.
1993年12月,某银行和A公司签定了《委托贷款协议》,约定A公司委托银行向B公司发放贷款本金200万元,该笔贷款由C公司和D公司提供 带保证责任,贷款期间为6个月。到期后,B公司和C公司、D公司均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故A公司于1995年11月与银行共同起诉B公司、C公司和D翁.互法院审理,判决B公司偿还贷款本息和诉讼费用。C公司和D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由于B公司和C公司、D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A公司遂于1996年10月向法院申诉,请求法院改判银行承担还款责任。理由是:其委托银行发放的贷款是四类委托贷款,但银行实际发放的是乙类委托贷款,故银行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介绍2005年10月18日,A装饰公司、B房屋公司、C娱乐公司与中国银行D支行(以下简称"D支行")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对A装饰公司原在市分行信托部的逾期贷款2200万元进行债务重组,约定:由A装饰公司向D支行承担全部贷款及欠息;A装饰公司、B房屋公司、C娱乐公司共同承诺用A装饰公司和B房屋公司投  相似文献   

8.
某地方税务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A公司有一地理位置很好的商用房账上没有反映,于是向有关人员询问其中原因。原来10年前该公司就将这一地理位置较好的平房(拥有土地使用权)改建成了现在的商用房,当时因无资金决定让B建筑公司垫资兴建。双方签订协议如下:B公司负责按A公司设计要求垫资兴建,竣工验收后产权为A公司所有,A公司给B公司10年经营权以抵偿B公司的垫付资金,10年折合租金100万元,期满后A公司收回经营权。  相似文献   

9.
郑丽 《财会学习》2009,(3):42-42
我公司是提供融资服务的企业。现在发生这样一笔业务:我公司向A公司借款200万元(由A公司账户汇出给我公司基本户)。然后我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大概意思就是由我公司账户汇出200万给B公司(借款),然后由B公司的另一个有联系的C公司(不同名)账户中汇回我公司账户226万(代B公司还款)。我公司再向A公司基本户汇回204万元作为还款。请问,这种情况下:  相似文献   

10.
案情:1999年3月12日,A公司向B银行申请承兑并开出一张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1999年9月12日.A公司取得该银行承兑汇票后,即向C银行申请质押贷款.C银行经审查后向A公司履行了放款义务,同时,A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交付给C银行保管.  相似文献   

11.
案情介绍 日本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合资C公司,合资C公司通过使用许可协议的方式获得了日本A公司的一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在支付了使用许可费后,合资C公司又要求日本A公司派技术人员至中国境内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此,合资C公司与日本A公司协议约定:A公司派技术员至C公司,C公司按每日每人支付300美元的技术指导费给日本A公司.随后,A公司委派技术人员对C公司提供了长达5个月的技术指导服务.这里就存在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张成龙 《新金融》2001,(5):31-32
一、案情简介 1997年4月2日,A公司向B银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4月10日C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约定"申请人(即A公司)如不能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偿还贵行付汇款项和押汇本息时,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7年6月5日,信用证项下货物单据到达,B银行凭A公司出具的信托收据放单.97年11月28日,B银行与A公司又签订进口押汇协议.押汇到期,A公司未能归还押汇款项,B银行依法起诉A公司和保证人C公司,要求被告偿还押汇金额.  相似文献   

13.
基本案情 2003年6月2日,被告东大公司与原告A银行签订编号为××177的<项目借款合同>,金额为2亿元.同日,原告与被告东大公司还签订了一份编号为××177的借款质押合同,约定用东大公司享有的东大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另原告与被告荣发公司签订编号为××177-1的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由荣发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同日,原告依合同向被告东大公司放款2亿元.  相似文献   

14.
朱鹏  庄建 《齐鲁珠坛》2013,(1):46-48
近年来,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或调整集团组织结构,国有企业集团之间或企业集团内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事项较为普遍。比如,B公司是国有企业集团A所属的全资子公司,A集团公司与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C公司(A持股60%,B公司持股40%),A集团公司间接拥有C公司100%的股权。现根据减少管理层级和业务整合需要,A集团公司拟将B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权无偿上划给自身直接持有,由此产生了企业集团内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其中,B公司是划出方,A公司是划入方,C公司是被划转方。  相似文献   

15.
湖北省襄樊市A公司系香港B公司与日本C公司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B公司占有70%的股份,C公司占有30%的股份,香港B公司为日本C公司控股的子公司。A公司主要从事手机、笔记本电脑及数码相机的模具设计及零配件加工业务。深圳D公司为香港B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加工基地,财务上不独立核算,从事模具产品的来料加工业务。襄樊A公司根据香港B公司的指令,运用电脑设备进行各类模具产品的三维软件设计,  相似文献   

16.
范永明 《中国外汇》2011,(13):56-57
案情回放国外开证行A银行开出一份以国内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200000.00,系自由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42C栏位显示,汇票付款期限为见票后90天。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将信用证规定之单据交给国内C银行申请议付。C银行审单确认无误,对单据作了议付,并代B公司缮制了一份汇票连同单据一并邮寄给A银行。A银行拒付,理由是汇票上的付款期限为即期,与信用证要求不符。后B公司又向A银行提  相似文献   

17.
A公司是B银行的长期大客户,由于A公司扩大生产投资,资金流动紧张,无法偿还B银行的一笔到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抵押人为C公司)。由于A公司不愿多付展期利息,便与B银行协商申请“借新还旧”贷款,B银行认为拒绝A的要求而强行收贷将不利于客户关系,于是与A签定了借新还旧合同,应B银行要求,C公司在新的《借款抵押合同》加盖了公章。后合同到期A无法还款,B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A承担还款义务,C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抵押人C辩称该借款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无效,故提出免责请求。法院判决,本案中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C免除抵押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8.
基本案情 A公司欠B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未还,B公司遂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法院于2007年5月10日将A公司在C银行的存款合计300万元人民币予以扣押,并将该事实通知了C银行,同时催告C银行须按各张存款单上所载的存款期限,于到期日将存款给付给B公司。C银行收到通知的时候,对A公司也享有数笔贷款债权,合计人民币260万元,其中100万元于2007年4月30日期,其余尚未到期。2007年5月20日,C银行以自己的260万元贷款债权为主动债权,以A公司在C银行的300万元存款债权为被动债权,不顾法院扣押裁定,对A公司主张了抵销。经查,A公司与C银行事先有特别约定,他们规定:凡出现第三人对A公司或者其保证人有扣押、先予执行、破产等申请时,A公司对C银行的贷款及其他债务立即届清偿期(即提前到期)。因此,C银行可以借此约定对A公司或者保证人在C银行的存款及其他债权主张抵销。  相似文献   

19.
案例史蒂芬系德国公民,原在B公司(中国企业)工作。史蒂芬、A公司(中国企业)及B公司于2005年9月2日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史蒂芬由C公司(德国公司)“委派”至A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工作期限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2005年11月,史蒂芬的外国人就业证中用人单位由B公司变更为A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史蒂芬的社会保险费在德国缴纳。后经C公司(德国公司)通知,史蒂芬的派遣期限延至2008年3月31日。  相似文献   

20.
一、基本情况 某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股东由某投资有限公司、某集团公司构成,随后购得327亩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开发的楼盘有A、B、C、D等4栋高层楼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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