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村"小产权房"有愈演愈烈之势,解决农村"小产权房"已成为政府工作的当务之急."小产权房"的存在有其必然的合理性,但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与地方政府利益相冲突.实行城乡统筹规划,完善法律法规,对"小产权房"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实行集体土地国有化管理,或还农村土地以完整的权能,加强土地执法监管,是解决"小产权房"的有效办法.  相似文献   

2.
高一丁 《发展》2012,(10):72-75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小产权房问题日渐突出。在明确小产权房概念的前提下,小产权房的法律定位应为合法。形成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城乡二元化体制。在借鉴广东省、成都市、天津市关于集体土地流转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解决我国小产权房问题应当区分予以对待,逐步建立集体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健全居民保障机制,加强政策落实力度,完善政府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3.
近年,城市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而市场刚性需求却持续增长,集体土地上价格低廉产权不完整的“小产权房”应势而生.“小产权房”的产生和发展除了价格和刚性需求的推动作用外还有其他原因.本文着重从经济、制度和法律的角度阐述“小产权房”存在的必然性、可能性及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了“小产权房”利益相关各方可能承担的风险,为开发商、集体土地所有者和购买者各方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4.
王琤  王丹红 《特区经济》2012,(7):252-254
广州的小产权房发展过程和当地政府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上的创新表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正当性正遭遇质疑,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是农村经济纵深发展的需要,也是未来农村土地改革的趋势。我国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简单禁止并非良策,相反应在明确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性质的前提下,借鉴广州的一些创新举措,循序渐进地取消这些限制,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流转机制。  相似文献   

5.
董筱晖 《产权导刊》2021,(10):43-44
随着城市化进程日益增速,越来越多的人口涌入城市,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不断增多,房价攀升的同时,"小产权房"的交易也日趋活跃,进入产权交易机构的"小产权房"交易项目也越来越多.但基于"小产权房"的特有属性,在交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面临着不少问题.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为例,从"小产权房"的成因、存在的交易风险以及对"小产权房"进场交易的处理建议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   

6.
小产权房问题根源于国家的土地政策,如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法规的立法缺失集体所有土地产权权能的限制性行使,集体建设土地流转和农民宅基地使用的严格限制政府征地的低价扩张.优化与小产权房有关的土地政策,主要是要完善国家的土地管理立法,拓展集体土地产权权能,完善集体建设土地流转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政策改革政府征地政策.  相似文献   

7.
深圳市小产权房因原土地类型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形式,包括在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审批批准后建房、合作建房等类型;由于自2004年开始深圳土地实行国有化,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变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从而使在土地所有权基础上设立的用益物权也发生变动,从而导致土地之上的小产权房也各有特性。深圳在清理小产权房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判断小产权房的出路。  相似文献   

8.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但是,小产权房的热销,是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反映。应当区别不同小产权房进行综合整治。一是对于出现在一些城市近郊,把本该建平房的宅基地盖成楼房出售的所谓小产权房,以及农民在原旧村落的基础上建起的成片开发的小产权房,国家可以考虑承认其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身份。二要制定完善相关立法,规范小产权房的再建与交易。  相似文献   

9.
和谐视野下我国小产权房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华锋  左倩哲  崔俪鹏 《特区经济》2011,(12):223-225
小产权房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涉及我国敏感的土地问题和住房问题,牵涉政府、地产商、城镇居民、农民等多方利益,实质为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在国外,因为土地私有化,不存在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成为了一个中国特色的问题,由此所引发的一系列法律制度问题也颇具理论研究价值。本文拟从和谐视野下探析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剖析其产生原因,从而提出解决小产权房困境的对策。  相似文献   

10.
周亚 《魅力中国》2014,(25):288-288
近年来,农村小产权房的交易在我国各大城市不断升温,备受人们的青睐。其实,早在上个世纪后期随着城市面积的不断迅速扩展,小产权房就已经出现了。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小产权房没有明确的规定,国务院政策性文件又与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相矛盾,所以当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对外销售时,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在如何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如何解决目前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的权属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我国小产权房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本文从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出发,对我国现有的有关小产权房做一分析,进而讨论在现有制度下进行小产权房交易是否有效以及存在的风险,最后为我国小产权房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肖思瑜 《魅力中国》2010,(6):110-110
小产权房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度框架下出现的特有现象,也是在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过程中,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等大背景下产生的问题。成都市作为四川省会城市,其小产权房问题也尤为严重。本文介绍了成都市小产权房的现状,分析了小产权房的成因和危害,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文章在分析与小产权房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着重从小产权房的购买风险及其产生的负面影响等方面对小产权房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探讨研究.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城乡二元制的土地制度是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立法方面重国有土地而轻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范围过窄的弊端。小产权房合法化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有利于增加住房供应量,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相似文献   

14.
董楠楠  袁彩丽 《魅力中国》2013,(10):377-377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在集体土地之上建造并出售给非本集体成员的房屋。由于违反现行法律。所以小产权房从产生之日起就不舍法,其所谓的“小产权”也并非“产权”,只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实质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产权”。虽然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但是其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却给社会带来诸多问题,给立法、执法带来诸多困感。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应在准确分析其产生根源的基础上,提出既要维护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又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并没有“小产权房”的说法或概念。“小产权房”是相对于有法律认可的房产证的城镇商品房(也可相应称之为“大产权房”)而言。“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购买人与开发商或乡政府、村委会签订购买协议、无法律认可的产权证明的房屋。  相似文献   

16.
论失地农民“小产权房”市场的规范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在界定失地农民小产权房内涵的基础上,从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的思想出发,具体分析了失地农民小产权房市场现存在的几大问题及其成因,提出了基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的具有二元结构特征的土地法律制度是产生小产权房的内在制度基础;乡政府、村委会在土地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的获利动机及行为是小产权房产生的供给动力;城市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是小产权房产生的需求动力;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是小产权房市场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外部条件。最后提出规范失地农民“小产权房”市场的规范化措施。  相似文献   

17.
张月 《产权导刊》2017,(12):41-43
1 小产权房的概念 小产权房,顾名思义是指未经依法征地、规划及审批等程序,由农村集体或农村集体与开发商合作,在集体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居民出售的准商品性住房.此类住房产权不完整,产权权能行使受限制.虽然小产权房与正规商品房在使用及配套上差异不大,但所占土地即农村宅基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制度方面有着巨大差异,所以说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 "商品房" 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风险.  相似文献   

18.
邓宏 《改革与战略》2014,(2):14-18,23
制度经济学强调产权制度对市场的制约作用。然而,市场真正关心的是产权中的经济利益而不是法律意义。一般产品都包含有公共经济产权和私有经济产权,房产税改革的真正作用是调整房产中公共产权与私有产权之间的配置结构。土地使用权制度和小产权房制度也是房地产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产税改革有必要与这些制度进行统筹考虑。具体而言,房产税可以在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开始征收,小产权房可以缴纳房产税的方式市场化。同时,解决土地使用权制度和小产权制度的改革问题,房产税改革在制度水平上才更为完整。  相似文献   

19.
赵海萍 《改革与战略》2010,26(12):29-32
虽然小产权房依现行法律为"非法",但小产权房已成为许多中低收入人群的选择。文章认为,小产权房问题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城市居民住房保障的不足,而小产权房合法化可以帮助解决城市居民住房保障问题。对农民而言,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限一直是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最大障碍,小产权房合法化可以给农民增加收益,大大缓解农村社会保障不健全的资金来源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上目标的实现还须加快《住宅法》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只有法律的指引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我国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由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制约,以及供需的影响造成了大量小产权房买卖的现象。根据物权区分原则,以及强制性规范的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文章对小产权房买卖的困境与出路进行了研究,指出应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以及设立农村房屋使用权的流转机制,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