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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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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房屋、受赠人接受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在具体办证中,通常是以赠与人所赠房屋是否为其所有的合法房产,赠与人有无完全事行为能力,赠与人赠与房屋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赠与房屋是否违反社会公德等为主要审查核实内容。而房屋赠与法律行为的成立与因赠与房屋产生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关系;赠与人、受赠人办理赠与、受赠房屋公证后未及时去房管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即已死亡,该赠与行为是否成立或有效;赠与房屋附义务的范围如何界定;因征地农转工拆除农房安置的房屋所有权如何确认等实际问题常常困扰着公证处,本文就这几个问题作些探讨,与同行共同交流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近些年来,出现了一个新的提法:各行各业为"三农"而服务.公证机构是为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也应该服务于"三农",但是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公正服务"三农"具有怎样的作用,明确服务的重点,并且要注意在公证服务"三农"时存在的一些问题,公证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农业、农村以及农民提供切实有效地法律服务,如何更好地促进我国农业以及农村的健康发展,使得农民的利益可以切实得到保障.  相似文献   

3.
《经济师》2015,(10)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公民的财产也日益增多,涉及财产继承权公证的业务也与日俱增。继承公证涉及的法律关系较复杂、程序众多,专业要求程度高、利益面广。因此,公证员在日常的继承权公证办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相关事实和行为的认定、审查、判断,以确保真正实现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4.
公证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合同公证,为金融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声誉。有鉴于此,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效、安全的回收贷款,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证的必要性作如下论述:  相似文献   

5.
小议遗嘱公证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莉 《当代经济》2010,(6):52-53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不少人认为立遗嘱是件忌讳的事,也有人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所以申请遗嘱公证的人不多。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财富的增加和法律意识的提高,遗嘱公证由于其无可取代的法律效力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对于防止财产继承的纠纷的意义重大。遗嘱公证是公证工作中的一项主要业务。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各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日益增多,这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减少诉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文针对在办理遗嘱公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当今社会是一个权利倍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是一个权利发展显著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法律倍受重视和尊崇的时代,是一个法律关照社会、关爱权利的时代。公证行业是一个为公民苍生带来安全和保障的行业,同样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业,但是我国自引入公证制度以来迟迟未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证员权利保护制度,应该说是我国公证行业立法的一大空白。笔者就我国公证员权利保护制度的构建提出以下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7.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财富剩余的数额越来越大。在去世之后如何处理生前的巨额财富成为财产所有者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所以通过公证机构在生前订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来处理财产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产物。遗嘱公证是公民通过文书、口头、录音等遗嘱方式对生前的财产做出合理的处理安排,并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自动生效,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法律行为。所以遗嘱公证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目前我国的遗嘱公证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问题,最终导致遗嘱不能按遗嘱人的意愿顺利实现。所以公证机关要把完善公证遗嘱制度作为第一要务,切实维护公证的行业形象,保证当事人的意愿的顺利实现,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保护。  相似文献   

8.
一、问题的提出 拒绝公证,是指公证部门在公证业务活动中,对认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和文书.拒绝办理公证的行为。其实,公证概念的内涵就包括两个最基本的内容,即依法进行公证和依法拒绝公证。正所谓“不止不流”、“不禁不行”,公证工作就是在对真实合法的事实、行为予以确认证明的同时。对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予以拒绝证明一如果在公证的过程中.不能做到依法拒绝公证,那么依法公证也终为虚话。实际上,两者在工作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不可分割,实为一体,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而已。既然拒绝公证本来就是公证概念中的应有之义.那又何必再对此加以特别的强调呢?  相似文献   

9.
彭义 《经济师》2006,(1):63-63
文章指出,信贷的基础操作不严格、不规范,会给收贷增加困难。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文章阐述了在办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必须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一般的大中小城市都有比较健全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而在农村房屋没有统一的产权登记制度。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大都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这一法律缺陷,使农村房屋与城市房屋在财产权利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影响了农村房屋财产权能的实现,不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加紧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建设。在这里,参照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法律制度,就农村房屋的法律界定及其特征、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建立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的内容作些尝试性探讨,以期建立和完善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保全证据公证与现场监督公证是两种不同的公证行为,二者既有许多相似之处,又在办理过程中各自侧重不同,在当下公证办理过程中,常出现对二者公证办理的混淆,如因现场监督公证具有一定的证据作用,就将其定性为保全证据公证;而保全证据公证因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就将其归入现场监督公证的范畴,常出现"公证事项定性不明确"的状况,为此,本文试图对二者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以明确二者在具体办证过程中的划分.  相似文献   

12.
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公证机构的证明在法律上有特定的效力,这是其他机关的证明所不具备的。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其活动宗旨是预防纠纷的发生,为解决纠纷提供可靠的证据。  相似文献   

13.
为增强公证文书的证明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水平,满足社会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要,充分发挥公证的作用,司法部决定在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合同(协议)三类公证书上推行使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实践中,公证书的使用者普遍反映较好,但是,要素式公证书在制作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以下是本人在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些常见问题,提出以便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14.
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财富逐年增长,存款、股份、存款等财产在其死亡时往往需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后方可办理财产变更手续或领取手续.而在各种遗产中,存款继承往往被继承人忽略.公民以立遗嘱的形式处分个人存款的行为很少很少,因为存款是动产,不确定性,所以很少对存款立遗嘱.面对银行要求公民对存款继承公证的要求,继承公证的程序制度确有完善的必要性,以保障当事人意愿在公证人见证下,获得真实准确反映,能顺利继承存款.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近日,笔者在为当事人办理公证时连续遇到起案例,均涉及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问题。现就遗产继承中当事人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笔者结合相关案例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司法实务上也发生了若干有争议的案例,这值得我们法律人思考与研究。例如王某出售房屋给李某,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未交付,此时李某能否对王某行使物权请求权?在王某已经交付该房屋后,若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而此时基于买卖合同李某要求办理转移登记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王某能否要求李某返还房屋?类似问题还可能出现房屋多重买卖、多次买卖的情况。这类案件关系到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结合债权物权化的相关理论,对基于合同关系的占有权进行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7.
《经济师》2016,(10)
近年来,新建商品房的数量急剧增长,而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这一套繁琐而专业的流程和严格的审核使购房者精疲力竭,望而却步。公证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能够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积极主动地适应群众和社会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变更服务理念,在售楼现场办理的委托公证为新购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18.
王道富 《当代经济》2009,(21):136-137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进一步完善,债权转让作为能够快速激活经济交往、促进市场经济发育的快捷方式之一,已越来越受到被"三角债"困扰的经营者的青睐:随之而来要求办理债权转让公证也越来越多.而债权产生的多样性、复杂性致使办理债权转让公证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因此,如何办理好债权转让公证;怎样发挥公证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沟通、公正、监督"作用:如何有效防范公证风险.是当前公证工作所要解决的课题之一.  相似文献   

19.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的建立、发展、完善,依法治国已渗入到社会的各方方面面。公民的对法律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法治观念也在逐渐的深人人心。公民逐渐摆脱过去的以暴力解决问题,取而代之以用说理的方式,运用法律的方法和法律的思维理性的解决问题。这也给笔者从事的公证行业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条件。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效力主要体现在三方面:证明效力、执行效力、法定公证效力。  相似文献   

20.
夫妻财产约定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夫妻财产约定的完善和发展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具体到婚姻当事人来说,在选择夫妻财产约定时应慎重,须同时考虑两个问题,其一是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有必要作出财产约定,因为财产约定并不普遍适用;其二是在选择财产约定时不要忘了公证,因为公证能给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在目前的立法现状下最佳的、最能充分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的法律途径。而对公证人员而言,应增强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法学修养,准确地把握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立法精神,提高专业化法律服务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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