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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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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凯 《中国证券期货》2013,(8X):226-227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完善,行政指导制度成为了现代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手段,行政指导在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国家法制的不健全,行政管理的不科学,造成行政指导在实践中发生异化为行政命令等强制性行政行为,发生了很多侵害行政相对人的情形,然而由于行政指导救济制度的缺乏,使得这种侵害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无法得到救济,违反了现代法治的"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原则。本文在通过对行政指导救济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结合我国行政指导救济的现状,最后给出行政指导救济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米君虎 《金卡工程》2009,13(8):95-95
近现代以来随着政府的职能不断扩大,行政活动已经深入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机关拥有广泛的行政调查权力,行政相对人则负有配合行政调查的义务。实践中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调查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行政调查行为进行规范,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为此,必须完善行政调查中行政调查中相对人权利的法律规定,加强行政调查的程序规范和权利救济,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以体现现代民主法治之精神。  相似文献   

3.
韩平 《金卡工程》2009,13(4):61-62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主体往往通过积极行政指导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但因行政指导操作机制不完善,行政指导难免因各种缘由导致行政相对人的损害。"有损害就有救济",行政指导救济责任则是如何对此损害进行救济的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4.
谢三影 《金卡工程》2009,13(8):96-96
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法律关系只存在行政主体和行政直接相对人两方主体。而现实中存在行政间接相对人,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对行政机关提起诉讼。本文通过阐述间接相对人的概念,分析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构成要件,为确立行政间接相对人的原告资格制度寻求依据。  相似文献   

5.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新兴的行政方式,日益受到行政机关的重视,但行政指导权的滥用会严重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在当前实际中,由于无明确具体的制定法规定和判例约束,行政指导造成的某些利益损害很难得到有效救济。本文在明确行政指导责任与救济制度的必要性的基础上,从行政指导的救济范围、救济途径以及救济方式等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论证,提出从权力机关救济、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三方面构建行政指导救济机制,改变对行政指导的救济机制缺乏约束力度的状况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6.
伍熠 《金卡工程》2009,13(7):81-81
在现代法治国家,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之所以能够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程序法治。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一方面保护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也是行政相对人对抗行政权力恣意行使的保障。本文从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基本理论入手,进而介绍了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基本内容,最后从我国现行的立法规定来透视我国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构想  相似文献   

7.
在现代法治国家,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之所以能够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程序法制,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障是程序法制的重要内容和结果。通过程序法律制度对相对人实现法律保护,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我国行政程序法制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一)我国行政程序法制的传统皇权神化,"神秘主义"是我国行  相似文献   

8.
许明 《金卡工程》2010,14(8):72-73
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各单行法中,对行政强制相对人权益保护来说及为不利。本文从基本概念谈起,分析了行政强制行为可能会侵害到的相对人的权益,并从立法上、制度上纠其原因。最后,从我国行政强制现状出发,提出保障行政强制相对人权益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毕潇 《金卡工程》2009,13(3):119-119
在行政审判中,行政判决具有独特地位。作为行政审判权的集中体现,行政判决既影响对相对人的救济,也影响对公法秩序的维护。在我国,由于立法上存在一定的缺漏,使得实践中的一些行政争议很难依据现行法律作出适当的判决。由于行政诉讼判决直接影响到一国的公法秩序,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因此,必须对我国的行政诉讼判决类型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曹琳 《金卡工程》2009,13(5):59-59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维护政府权力与责任的统一性、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将信赖保护原则规范一般授益性行政行为上升为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依法行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相并列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1.
王国栋 《金卡工程》2009,13(4):186-186
行政救济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行政相对人在寻求行政救济时面临着更大的困境,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更弱.这种困境既是农村历史与现实发展的状况造成的,也与我国行政救济制度本身不完善有很大关系.这就要求我们从这两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措施,消解农村行政相对人在寻求行政救济时面临的困境,保障农村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政府失信惩戒是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因外部行政行为侵犯或损害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所应当受到的惩罚或承担的责任。当前,政府失信惩戒面临着惩戒规范缺失、惩戒机制不科学、救济机制不完备等问题。为此,需要推进政府信用立法,优化问责机制与完善救济机制等,以促进我国政府失信惩戒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3.
胡铁耀 《金卡工程》2009,13(8):77-77
对于抽象行政行为,学者们有不同的认识。长期以来,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认识不科学,重视不够,以致存在种种问题。为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行政,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构建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4.
谈太强 《金卡工程》2009,13(7):39-40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在当代行政法的发展历程中意义重大,对于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出现的时间不长,相关的理论尚存在许多争议有待解决,加上行政法理论本身也不够成熟,这就导致人们很难把握这一原则。特别是在当前行政权力呈扩大趋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用面越来越广的情况下,急需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加以合理的限制,使行政权在合理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为了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和不正当行使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信赖保护原则被提出并得到了迅速地发展。本文试图对该原则的内涵、理论基础、实现途径等方面加以详细论述,以期能对当前的理论有所补充,从而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并对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尼珍 《河北金融》2022,(6):63-65
当前人民银行正不断推动执法检查暨行政处罚体制改革,通过改革规范了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行政相对人对抗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活动的情况也日益增多,对如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如何更加合法合理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查处分离改革难于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的充分实现,因此应进一步推动查处分离改革的有效进行。  相似文献   

16.
行政允诺行为作为一种新型行政管理行为,近年来已经得到学界的认可,鉴于目前研究的现状大多关注于政府行政允诺不兑现的情形,而对于其中违法行政允诺行为的救济研究则相对单薄,而实践中,违法行政允诺行为的救济十分复杂,并非简单地撤销或宣布无效即可,因此有必要对违法行政允诺行为的救济问题加以研究,以便达到行政主体做出行政允诺行为所期待的公共利益与相对人期待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从我国现在的金融体系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界定立论,金融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国家金融行政机关在行使其金融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金融行政机关或者上一级金融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金融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复查作出裁决的制度。  相似文献   

18.
信赖利益保护制度,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基于正当合理的信赖利益保护,而要求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实需改变行政行为的,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的一项制度。信赖利益保护是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行政许可法》首次将信赖利益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明确。目前,我国有关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规定在税法中有所体现,但并没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税法中确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相似文献   

19.
林彦 《当代金融研究》2020,2020(4):86-96
传统管制手段不断式微、民间自发生长的信用维系体系尚未形成、网络诈骗及“执行难”等管理难题的存在,以及公民信息收集的便捷化等,促成了信用惩戒制度的产生。与以市场逻辑和社会自治为基础的征信制度不同,信用惩戒本质上是一种政府管理制度,而非市场机制,具有明显的国家干预色彩。信用惩戒制度已经对我国行政法治秩序,尤其对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行为的控制方式、相对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方式等均产生了结构性的深刻影响,分别产生了混同、替代和屏蔽的效果。这些变化也使依法行政原则的坚守以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相似文献   

20.
宋阳 《征信》2023,(5):38-44
行政性失信惩戒制度是社会信用法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信用体系目标和功能的关键手段。目前,行政性失信惩戒程序性法律供给不足,暴露出“一般失信行为”程序性规定缺失、失信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规定混乱及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对行政性失信惩戒行为进行程序规制具有限制行政权力、保障失信相对人合法权利的价值内涵。在制度完善上,需要将“一般失信行为”纳入程序规制的范畴,赋予失信相对人知情权、行政抗辩权和获得听证权等程序性权利,拓宽失信相对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救济渠道,赋予失信相对人申请监督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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