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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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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里所称“增加赔偿的金额”,实际上就是惩罚性赔偿,因为依照我国民法一般原更口,恶意欺诈导致合同失效,仅仅只是退还价款而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确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规定了增加赔偿的金额,正是基于对欺诈一方予以惩罚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突破了我国民事法律补偿性赔偿性制度的规定,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很多缺陷,根本原因在于这一制度本身规定的不完善。在明确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性质和功能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现行立法之不足,必须对此规定做相应的修改,以适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尹永强 《经济师》2012,(4):74-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消费者保护的基本法,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约束经营者行为意义重大。然而,在经济发展及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我国消费者保护立法中的一些缺陷。完善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出来。文章着重对完善我国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即:消费者概念的界定、扩大消费者权利范围、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完善举证责任,旨在让消费者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相似文献   

4.
唐慧俊 《时代经贸》2011,(10):62-65
对惩罚性赔偿本质的认识不一,导致各国关于该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产生了很大差异。我国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在立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有关该制度的本质问题也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了很大争议。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惩罚性却依然以补偿功能为主的特殊民事责任。在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修改工作中,应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惩罚和补偿功能作出新的权衡与分配。  相似文献   

5.
对惩罚性赔偿本质的认识不一,导致各国关于该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产生了很大差异。我国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往立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有关该制度的本质问题也征我斟学术界引起了很大争议。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惩罚性卸依然以补偿功能为主的特殊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唐慧俊 《时代经贸》2011,(19):62-65
对惩罚性赔偿本质的认识不一,导致各国关于该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都产生了很大差异。我国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次往立法中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后,有关该制度的本质问题也征我斟学术界引起了很大争议。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惩罚性卸依然以补偿功能为主的特殊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李丽 《经济师》2009,(9):68-69
当今社会,惩罚性赔偿愈来愈成为关系到消费者的重要问题,惩罚性赔偿有其利弊,但利大于弊,只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应更科学地完善这一制度,使其在实践中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胡红  肖志雄 《时代经贸》2007,5(1X):30-30,32
建议对我国现有违约金制度加以修改和完善,区分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分别加以规定,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同时对单纯的惩罚性的数额加以适当限制,防止其成为当事人滥用意思自治权利的工具。  相似文献   

9.
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对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功能以及适用原则的考察,我们认为,在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领域,应该着手建立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机制.本文从建立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的惩罚性赔偿的具体运用等几个方面对这种赔偿机制进行了研究,以期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建议对我国现有违约金制度加以修改和完善,区分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分别加以规定,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同时对单纯的惩罚性的数额加以适当限制,防止其成为当事人滥用意思自治权利的工具.  相似文献   

11.
在商品房买卖法律纠纷中购房者纷纷要求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首先从商品房是商品、为自己居住而购房的自然人是消费者的分析出发,讨论了购房者的消费者地位,从而奠定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逻辑基础和理论前提。继而,讨论了惩罚性赔偿的法理和法律依据,对主张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观点进行反驳,分析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然后对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欺诈行为进行界定。最后,对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进行分析和评论。  相似文献   

12.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国家普遍承认和确立的一个重要制度。我国1993年《消法》首次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2013年通过的新《消法》从赔偿数额、适用范围、计算标准等各方面,对这一制度作出了重要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3.
经济法学是一门建立在有限的社会资源,理性的社会主体和不对称的社会信息的基础上的一门学科.用经济法的视角来分析消费者后悔权的产生、运用,我们能更加直观的发现法律是如何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并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发挥调节市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惩罚性赔偿是不同于补偿性赔偿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赔偿方式和机制,但从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况看,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我们对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与适用原则等方面加以进一步探讨,以期有效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功效.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法引入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旨在促进社会的创新和发展。该制度的引入对于解决知识产权审判案件面临的制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惩戒功能是解决知识产权审判案件的强大动力。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审判案件中的惩罚性赔偿往往表现出适应性不足、法律依据缺失等现象。因此要更好地分析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价值基础、理论构建、具体原则和完善路径来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全面完善。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在政治、经济、法律和市场领域的深入改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日益暴露出各种缺陷和矛盾。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缺陷,即维权范围过窄、维权途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惩罚力度有限的具体分析,提出立法完善的相关建议,即拓展消费者权益范围、建立统一的仲裁部门和建立消费者援助制度。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正式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专利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之后,当下的重点应是在民法典和专利法确定的框架内解决司法适用中的进阶性问题,并在法教义解释中推动制度落地。基于域内外双向视角,运用多种法律方法释明以“故意”为表征的主观要件并细化以“情节严重”为要义的行为要件,分析比较基数计算的不同方法、倍数确定的实践要素以及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的适用关系。分析发现,基于利益衡量考量应将主观状态限定为“故意”并作出合理解释,发挥FTO(FreetoOperate,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的作用以限制“故意”的适用范围。同时,在区分认定要素和赔偿要素的前提下对“情节严重”作出整体判断。在计算基数时合理考虑“差额利润法”的适用空间,在倍数确定时主客观双向考量实践因素,并将法定赔偿定位为纯粹的补偿性赔偿。解释论路径下构成要件的适用控制应当秉持积极审慎的司法原则,适时调适司法实践与专利政策的互动关系,实现要件之间的功能分隔与适法统一。  相似文献   

18.
张灿  忽彬 《新经济》2014,(26):50-50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弥补传统以填补损害为核心的补偿性赔偿功能的局限上具有特殊地位。2014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做出进一步改进。但是,惩罚性赔偿在新消法和侵权责任法中的适用冲突依然存在,该制度的惩罚性和预防性社会功能的发挥依然有限。  相似文献   

19.
杨栋  王磊 《经济研究导刊》2013,(21):294-296
《侵权责任法》第59条确定了医疗产品损害中的医疗机构和生产者之间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关系,同时第47条规定的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同样适用于医疗产品损害。为了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对医疗产品损害遏制作用的实现,而又不对药品生产者的创新产生阻碍,应当将其主观适用条件限定在故意和重大过失。基于侵权人角度的成本收益分析,惩罚性赔偿金与补偿性赔偿金之和,应当不小于未采取预防措施时的收益与采取预防措施时的收益之差。  相似文献   

20.
强制性和自愿性食品安全规制措施对于厂商、政府会产生不同的成本和收益.由于食品的信任特征和在国内产品责任制度的不完善,食品安全规制很难被厂商自愿地实施.通过博弈分析,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是建立有效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培养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刺激厂商服从食品安全规制的有效手段,同时,培养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需求和加强政府强制监管,也是刺激厂商自愿采取食品安全规制措施的动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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