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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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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案情:1997年以来,某县部分新建民用住宅楼住户向县自来水公司申请用水,填写了该公司制发的《用水户申请用水规划审批表》。该表“缴费”栏载明用水户需支付配套费、管网建设费、搭水水损费、材料及工时费等费用,并印有说明:(1)安装队接用户申请,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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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龙岩市工商局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组织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开展有重点、有步骤的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铁路、交通、保险、电力、供水、盐业、有线电视台等行业限制竞争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案件16起,其中已结案13起,调查终结3起,罚没金额80多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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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是指通过网络或者其他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邮政、电信、铁路、民航、城市交通、有线电视等行业的经营者。它们因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特征而被称为垄断企业。由于公用企业的自然垄断属性,公用企业都是独家经营或者经营者数量较少,没有充分的竞争,公用企业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行业协会利用其行业自治组织的特点,在促进行业发展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作用。同时,某些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限制竞争的行为,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认为我国《反垄断法》有关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法律规范较为概括,对行业协会的界定、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具体内容以及法律责任都缺乏具体的规范,指出,一方面,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规制,需要建立在反垄断制度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我国还需要建立关于行业协会的基本法律制度,使之真正成为自治的、非营利性的互益型主体,充分发挥其对市场竞争的良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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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1998年,浙江省绍兴县运输管理所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绍兴县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绍兴分公司柯桥办事处达成协议,代为两家保险公司征收“货物运输保险费”,并于199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批准,设立中保财产保险公司绍兴县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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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9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二工街道办事处召集新疆啤酒集团公司(下简称新啤集团)的1名厂家代表和乌苏啤酒的三名经销商,对其下辖的铁路局夜市啤酒销售权进行竞标,最后新啤集团以4万元的竞价获得夜市啤酒独家经销权。5月8日二工街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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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12年12月3日,福建省莆田市工商局接到村民实名举报:"某自来水公司利用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利益,强制消费者补交水费和更换水表"。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走访相关自来水用户消费者,发现消费者所述情况基本属实,某自来水公司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对其立案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某自来水公司(下称"当事人")自2011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限制用户购买其经营的水表。在自来水用户申请立户安装水表时,与用户签订格式合同《供用水合同》,约定用户所使用的水表由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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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行业协会对市场竞争既有促进作用,但也可能被利用来作为限制竞争的工具。为此,我国应通过《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规制,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立法和执法体系,促使行业协会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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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该法以专章形式对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作了规定,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理应成为工商机关规制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有力武器。但遗憾的是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尤其是关于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较之以往并无明显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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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业银行是依据《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设立条件、程序等较为特殊,因而在其相关经营领域缺乏充分的竞争。作为强势和优势地位的一方,商业银行往往借发放贷款等业务之机,附加一些不合理的条件给用户或消费者,造成了交易的不公平和不公正。囿于管辖权以及法律法规适用上的争议,各地工商部门对于商业银行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和规制经常望而却步,长期以来难有突破。连云港市赣榆工商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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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公用企业为社会大众提供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近年来,公共产品或服务逐渐成为消费投诉热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例频频见诸媒体,值得关注。一、公用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特点公用企业的特殊地位决定了这一领域消费维权的特殊性,其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呈现以下特点:(一)公用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易发且影响大公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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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很多限制竞 争行为来自垄断行业。垄断行业是指 公用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性的 行业,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 邮政、交通运输、电信、烟草、盐业、 保险、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石油、 石化、殡仪馆、新华书店等。本文仅 限于讨论向社会提供水、电、气、暖 等各种服务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与 保险业、银行业的企业相比,具有与 管道或者线路相关的明显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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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是当前最为严重的市场障碍之一,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早已将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纳入其规制范围,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限制竞争行为的重点一直放在公用企业上,对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则放松或放弃不管,查处的案件不仅数量少。而且难度极大,其结果极大地削弱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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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其竞争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德国反垄断的法律称为《反限制竞争法》,又称《卡特尔法》,制定于1957年。德国《反限制竞争法》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竞争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保护竞争自由,防止限制竞争和垄断为宗旨,主要对卡特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兼并等行为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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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深入和完善,随之产生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本文以竞争法为出发点,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落脚点。从竞争法的根本目标,不足与完善等方面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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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禁止限制竞争协议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亚当·斯密曾经说:“进行同一种贸易活动的人们甚至为了娱乐或消遣也很少聚集在一起,但他们聚会的结果,往往不是阴谋对付公众便筹划抬高价格。”①这是在反垄断法上被反复引述的一句名言。一般地讲,市场上同类产品的生产商或者销售商是竞争者,但为了避免在竞争中两败俱伤,它们常常会联合起来,通过协议价格、产量等形式,结成同盟者,从而减少或者排除竞争。因此,禁止限制竞争协议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企业合并被称为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我国正在抓紧起草反垄断法,而要制定出一部好的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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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和精髓,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关键,没有竞争,市场机制就无法发挥对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市场经济就失去了发展的原动力。竞争最基本的功能是优胜劣汰,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竞争和各种反竞争行为常常相伴而生。一方面竞争能够最大限度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激励企业努力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消费需求、使经济充满活力;另一方面,经营者为了规避竞争的压力和风险,会通过各种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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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继专利、商标、著作权之后的新兴知识产权客体,代表着权利人生产或者经营的潜力和竞争优势,对权利人具有实际的或者潜在的经济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有效补充。商业秘密是依靠权利人通过保密方式予以保持的无形资产,其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其表现形式往往是秘密而又隐蔽的。因此,在执法中对其认定存在一些难点。一、商业秘密认定中的难点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是指不为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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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呈现出群体受损的特征,群体性纠纷解决制度具有解决此类问题值得称道的地方。本文试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消费者的延伸保护、集团诉讼的价值、缺憾、现状及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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