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管永昊 《铜陵财经专科学校学报》2008,(3):26-28
税收法定主义通过对国家征税权的限制,本质上要求以法律形式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和公民在税收立法上的广泛参与。现代社会中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已逐渐作为一条重要的宪法或税收基本法的原则而被各国所接受或采纳,但我国在税收立法实践中并未实行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定主义的实现条件是国家财政收入以税收为主、私人产权明确而得以保护等,我国目前实行税收法定主义的条件已逐步成熟,因此应通过在宪法中全面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在税收立法中实行听证制度和扩大税收司法审查权等,以早日实现税收法定主义。 相似文献
2.
3.
税收法定原则的若干基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龚芃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5,1(5):80-83
对税收法定原则的考察可知,作为现代税法的最高原则,税收法定原则蕴含着十分丰富的实质内容。在税收法治建设远远落后于税收实践的我国,对税收法定原则进行探讨,进而在宪政建设的进程中确立并贯彻税收法定原则,无疑是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4.
王丽萍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6):27-29
税收法定原则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税法基本原则,通过法律限制征税权力是税收法定原则的本质涵义。税收法定原则的主要功能在于禁止法律漏洞补充、排除行政自由裁量以及禁止税法上的溯及既往。税收法定原则贯穿于我国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各环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价值在于构建科学完备的税法体系。深化税制改革的过程也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过程。努力将税收法定原则的应然状态现实化并赋予其宪法位阶、妥善处理税收立法权、严把税收执法关是将税收法定主义落地生根的最佳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5.
翟娅丽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11):90-92
税收是一项关系到国家和广大纳税人根本利益的财富分配活动,对其进行法律调整是法制社会的重要任务,而税收法定主义是对税收进行法律调整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但是我国对该原则的运用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针对这一现象,笔者对税收法定主义概念及其内容进行了分析,结合我国税收立法现状,认为应当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对现行税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浅议税收优先权及其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45条确立的税收一般优先权以及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中有关税收清偿顺序的规定,为税收优先权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现行法律对税收优先权的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针对我国法律设定税收优先权的根据,现行法律对税收优先权的保障方式、存在的漏洞、法律冲突及其解决思路作简要的探讨,以期对进一步完善税收优先权法律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闫海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11,(1):74-78
税收强制执行是督促、迫使纳税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重要手段。我国应当通过《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修订,重新构建税收强制执行法律制度。依据法律保留原则,应当通过《行政强制法》的原则规定及《税收征管法》的具体规定确立我国税收强制执行的基本制度。我国税收强制执行应当建立以税务机关自主执行为主的运行机制。税收强制执行程序应当包括立案调查、告诫、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措施及期限,同时实行程序分流,确立简易程序。税收强制执行的救济应当以强制执行决定为核心扩大行政复议对象。国家赔偿应当突破合法性的局限,依据比例原则审查强制执行行为的合理性,并考虑可计算和可预期的间接损失。 相似文献
8.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程序正当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英美等国家正当程序是写入宪法的,而我国在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才第一次提出了正当程序的理念.目前我国税务行政领域的正当程序法律制度并不完善,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法律制度会趋于完善和成熟.所以在税收执法实践中,税务人员应当树立正当程序意识,严格遵循法定的步骤、法定方式、法定顺序和法定时限,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达到既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的双重目的. 相似文献
9.
杨卫红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12,(5):64-68
我国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税收征管法》的制定在税收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这项法律制度的修改中,应确立科学的理念和方法并从“信息管税”理念实现的法律途径、“纳税服务”理念与法律规定的契合、税收征管模式在《税收征管法》中的体现、专业化理念下的税源管理模式在《税收征管法》中的运用、税收征管的走向与税收法治建设的重点等方面予以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0.
叶金育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4):79-85
关于税及税法的正当性研究,学者们大都集中从宪法及相关法律中去解读,也就是从税收法定主义的角度上去分析,这是远远不够的。笔者认为,税及税法的正当性包括形式正当性和实质正当性。形式正当性为:税收法定主义,由于我国的特殊性,笔者在对税收法定主义检讨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税收法定主义;实质正当性为:课税对象的市场关联性以及量能课税理论和对偿理论的互动、配合。只有从形式正当性和实质正当性上去分析才能为税及税法的正当性找到理论依据、为其奠定理论基石,才能更好地为税法的定性提供理论来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