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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京京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6)
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组织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4家企业生产的2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芝麻油、食用调和油、胡麻油、棕榈油、米糠油、亚麻仁油、色拉油、茶籽油等14类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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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组织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4家企业生产的2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芝麻油、食用调和油、胡麻油、棕榈油、米糠油、亚麻仁油、色拉油、茶籽油等14类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3%。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