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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7月10日夜,江苏省姜堰市姜堰镇双寿村村民刘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一辆挪用他人车牌的二轮摩托车,在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刘某受重伤,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交警大队勘查、调查后,认定死者和大货车驾驶员于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第二天,情绪激动的死者亲属聚集数十人到事故地点堵塞交通,要求公安机关复勘现场;后来又到大货车驾驶员于某家中连续闹事两天。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调解申请的,交警不得调解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而,死者亲属没有这样做,却把目标盯向姜堰市飞龙电动自…  相似文献   

2.
交通法庭     
车撞隔离墩索赔被驳回一闻2003年10月7日,吴某驾车行驶到101国道北京怀柔区境内庙城路口时,撞上路中心的隔离墩,车辆受损,人受伤。吴某修车、治伤花费7万余元。怀柔区交警支队认定吴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却认为,隔离墩放置不合理,又无任何标志,因此将安放隔离墩的怀柔区建设委员会告上法庭,索赔7万余元。怀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怀柔区建设委员会安放隔离墩是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的,隔离墩两边有反光的双黄线标志,隔离墩的设置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2004年10月10日,怀柔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  相似文献   

3.
问:2001年3月7日,我雇用司机驾驶的一辆大货车停在道路边修理,被一辆农用车 撞在车尾部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我方负事故次要责任。3月10日我交纳 事故保证金5000元。因经济赔偿调解未达成协议,交警大队宣布调解终结。受害方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多次要求交警大队发还暂扣的大货车,但交警大队以移交  相似文献   

4.
常言道“挨了板子,别怪板子有楔子”。自己驾车与他人车辆相撞,造成他人伤害,赔偿了部分款项后,又在交管部门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可是协议达成后,又觉得自己吃亏了,想要反悔,被受伤者告上法院。2013年9月16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以合同纠纷审结了该起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余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吴某5500元。  相似文献   

5.
2006年7月21日,江某驾驶吴某的轿车与姜某所驾车辆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姜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后,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某赔偿其车辆加速折旧损失费8238.9元。为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吴某提供了借用协议一份。协议载明,借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  相似文献   

6.
2004年5月30日傍晚,浙江省衢州市司机李某开小货车将骑自行车横穿公路的王某撞伤,王某经抢救无效,于10日后死亡。交管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司机超速行驶,遇自行车横穿公路时采取措施不力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未注意来往车辆,其行为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双方经调解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同等责任认定不当,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要求司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8290元。常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司机认为,同等责任的认定符合客观实际,…  相似文献   

7.
拜读了《道路交通管理》今年第5期刊登的夏得涌同志《关于将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移交法院的思考》一文,笔者有一些不同看法,特提出商榷。一、关于公安机关主持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否超越了职权的问题该文认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主持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混淆了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上的分工,使公安机关超越了职权。其理由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由于公民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民事纠纷,从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归属上讲,应当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由人民法院管辖。这种说法…  相似文献   

8.
2004年元月,吴某出资购买了一辆客车,并与A市客运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承包A市至武汉的一个客运班次。由于吴某承包的班次与毗邻县张某承包的B县至武汉的班次基本重合,且发车时间相近,彼此之间经常发生利益冲突。2004年9月的一天,吴某与张某因途中带客发生纠纷,继而相互厮打,打斗中吴某吃了亏。为报复张某,第二天晚上,吴某纠集四五个人手持凶器冲到张家,将张某的半条胳膊砍掉。2005年3月,吴某等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同时,作为受害人张某也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吴某等人和A市客运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日前,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海祥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7.31万元。同时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法定车主)邱建明负连带清偿责任。宣判后,邱建明大呼上当,懊悔不已,但当庭表示不上诉。 被告人张海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邱建明,分别系该县凤城镇、金砂乡青年农民。1999年12月30日,张无证驾驶小型拖拉机行驶途中,与一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骑手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应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检察院遂以被告人张海祥涉嫌犯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相似文献   

10.
【案例】2018年7月23日,吴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因驾驶不慎与袁某驾驶的未悬挂号牌的农用拖拉机相撞,造成袁某当场死亡、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吴某与袁某承担同等责任。吴某所驾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责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相似文献   

11.
2008年5月20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审原告李振楚的上诉.维持茶陵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茶陵县公路局对这起2死2伤的人身损害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似文献   

12.
2003年11月25日,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驳回了个体客运经营户纪某对姜堰市交通局的诉讼。由此,这场为班线调整诉讼近三年的官司,经过姜堰市人民政府、泰州市交通局两次复议和姜堰市人民法院、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判后,终被裁定驳回。  相似文献   

13.
两车相撞,致使公路路面造成污染和腐蚀,路面损失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2008年9月16日,这起在安徽省歙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路面污染而引发的索赔案经过县人民法院的调解,成功审理完结。  相似文献   

14.
值日警官     
正事故问:我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撞了一名行人,行人受伤,交警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我的车辆只有交强险。目前,保险公司已经垫付了受害人医疗费用10000元,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了受害人医疗费用5000元。现在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都要求我偿还垫付的费用。请问我应不应该偿还?  相似文献   

15.
2003年4月26日江苏省洪泽县王庄村村居王玉财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时与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妻子摔下来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当场轧死。当地交警经调查认定主玉财应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侦察终结后将他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_7月25日、洪泽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玉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违章驾车丧妻并受刑罚@杨青  相似文献   

16.
正案情介绍:2013年9月29日凌晨4时许,孔某驾驶大货车由北向南行至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大石河时,适有吴某骑电动三轮车(上乘王某)由南向北驶来,电动三轮车与大货车会车时,吴某驾驶电动车与路东侧树桩相接触,造成王某受伤。该事故经北京市房山交通支队万宁大队处理认定,孔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孔某驾驶的大货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内。王某将孔某及人财保诉至法院,主张损失。孔某辩称自己的车是停着,且并未与电动车相碰  相似文献   

17.
2006年6月9日,辽宁省大连市孙某边听音乐边驾驶大货车,行至一弯路左转弯时,将一打手机的男子刮倒,车左后轮从该男子头部轧过,致其当场死亡,孙某全然不知。执勤巡警发现后驱车追赶,将大货车拦住。公安机关将孙某刑事拘留。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交警大队认定,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经庭前调解,孙某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21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违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破坏了交通运输安全和交通运输管理秩序,构成交通肇事罪,念其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  相似文献   

18.
问:今年3月,我县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经现场勘查及证人指认,确定了肇事车辆。虽然几经努力,但是逃逸驾驶员和肇事车辆至今未查获。请问这起事故如何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调解?  相似文献   

19.
2003年10月7日吴某驾车行驶到101国道北京怀柔区境内庙城路口时,撞上路中心的隔离墩车辆受损人受伤:吴某修车.浩伤花费7万余元,怀柔区交警支队认定吴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却认为隔离墩放置不合理又无任何标志因此将安放隔离墩的怀柔区建设委员会告上法庭.索赔7万余元.  相似文献   

20.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村民王超,2002年10月被黄岩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03年7月23日.王超的母亲驾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当地交警经调查认定.三轮车方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超的母亲负次要责任。经当地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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