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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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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点击     
二级市场 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被修改 2003年3月1日起,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是近日由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京政发[2003]3号)中明确规定的。同时,规定明确了自1999年10月7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市政府40号令)被废止。  相似文献   

2.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交易所、市中介所、市权属登记中心: 《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京政发[2003]3号)已经市政府公布实施,第十一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经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限价销售,且经济适用住房均为近年内建成,原则上上市出  相似文献   

3.
市房地产交易所、各区(县)房地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为进一步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简化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手续,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针对《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实施情况。现对该一通知一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修订为《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经确定可代发放申请表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二000年六月九日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简化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手续,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如下:一、关于办理上市出售手续的程序(-)凡申请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入,须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交易所、市中介所、市权属登记服务中心: 现将执行《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交易过户手续,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 二、京政发[2003]3号文第五条关于上市出售按房改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扣除价款和上市出售前将房改标准价所购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满足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北京市政府日前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规定居民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一年内新购商品房的,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根据《实施办法》,居民首次出售本市行政区域内已购公有住房,一年内新购商品住房的,如果购房的价格超过售房的价格,则按差额计征契税;如果购房的价格等于或低于售房的价格,则不需缴纳契税。据悉,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人需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科(所): 市国土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若干规定》(京国土房管市一字[2001]第1180号,以下简称《调整办法》)的通知后,部分区、县的交易管理部门提出了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7.
《北京房地产》2003,(11):114-114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2003]165号)的顺利实施,现就启动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前应抓紧做好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购公有住房产权证的办理和发放 房屋所有权证是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必备要条,原公有住房已经上级单位批复准予向职工出售,且职工已按规定缴纳购房款、各项材料齐全的,各部门、各单位  相似文献   

8.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工作,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了《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已经房改小组同意,  相似文献   

9.
为鼓励居民进行住房投资和消费,国家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简化了房地产交易手续,保护了交易双方的权益。去年下半年北京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后.迄今为止已有900多套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额达1.3亿元,对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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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土房屋市字[2000]第 127号各区县房地局(土地局)、开发区房地局: 为简化办事手续。促进已购公房上市,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现就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房申请上市出售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房申请上市出售的。除与原产权单位在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不再征询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涉及房屋供暖、物业管理及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并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行。 二000年三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相似文献   

11.
据记者走访相关部门了解,北京市建委将统一北京各区县房产过户手续有业界人士分析认为:此举将对已经日益火爆的北京二手房市场再添一把火,其市场意义将远远超过2003年3月发布的《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2.
《北京房地产》2003,(4):117-118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满足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3.
问:什么样的公房可以上市交易? 答: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介绍,所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是指城镇职工依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房改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按地方人民政府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相似文献   

14.
宏子 《北京房地产》2002,(12):26-28
■问: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要经过哪些步骤? 口答:从程序上讲,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需经过以下步骤:①申请出售;②批准;③寻求买主;④双方议价;⑤签订合同;⑥立契过户;⑦土地登记;⑧权属登记。 ■问:怎样办理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手续?  相似文献   

15.
1999年10月7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北京市住房二级市场开始启动。已购公有住房是存量住房的绝大部分,允许其上市意味着整个房地产业向市场化迈出了一大步。住房二级市场的开放,从宏观方面看,可以深化房改。盘活住房资产,促进住房消费,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从微观方面看。则可便于无房户购房,多房户合法售房,对居住条件不满意者通过市场找到理想的住房。人们对住房二级市场抱有很高的期望,满怀热情关注着这个市场的发展。可是,几个月过去了,市场并不象人们想象的那样火爆。谈论、观望者多,入市者少;到交易部门或中介机构登记购房者多.登记售房者少。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对政策的领会需要一定的时间,住房富余者对出售住房存有顾虑,原产权单位的阻挠等。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值得考虑。在准许二手房上市的情况下。出租和出售住房是人们处置已购公有住房的两种基本手段。住房出租合适.还是出售合适,需要进行经济分析,而经济分析和比较的结果直接影响着人们的选择。一般情况下,住房所有人之所以租售其房屋,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该所有人不需要该房屋,这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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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局国土房管局、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房屋权属管理的规定,规范我市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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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售息     
南京市房改又有新举措公有住房售后可换购日前,南京市市房改领导小组公布《南京公有住房售后换购暂行办法》,允许南京市(10区)范围内已购公房的职工,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所在单位根据住房分配条件又为其调整住房的,可以按此办法进行换购。  相似文献   

18.
近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房上市的有关政策,如《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房改方案》、三部委颁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并宣布自1999年11月15日起北京市已购公房可以正式上市,这给现今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活力。以北京市1999年度第三季度为例,截止9月底,房地产累计完成投资242.5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为39.7%,对全市投资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新的房地产项目不断出现。但同时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到,商品住宅销售下滑,带动全市商品房屋销售下滑,空…  相似文献   

19.
《北京房地产》2003,(3):121-121
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县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有住房的使用效益,规范和搞活房地产市场,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以下简称“公房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现就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房使用权交易的适用范围:除按照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可以向承租人出售的公有住房外,包括平房、筒子楼、简易楼等其它直管公有住房均可上市进行交易。  相似文献   

20.
《北京房地产》2008,(6):I0011-I0012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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